滁州市电梯应急平台是经滁州市政府同意设置,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因工作需要,委托滁州市劳务合作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电梯应急接警调度工作人员 1名(劳务派遣)。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30日以后出生),男性,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可熟练操作电脑。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或有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考岗位
综合管理协调处置岗位1名,要求男性(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可熟练操作电脑)。
三、招考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至15日,上午8点到11点半,下午2点半至5点。
(二)报名地点:具备岗位招聘条件且有意应聘者,请携带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各类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校推荐函证明、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或相关从业经验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到滁州市会峰大厦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劳务合作中心报名。
(三)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写的表格内容负责,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劳务合作中心会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五、面试
符合岗位条件报名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符合面试人员数不得低于应聘人员数的3倍。
六、体检
初选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执行,并达到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
七、聘用
由市劳务合作中心聘用,派遣到滁州市电梯应急管理平台工作。新聘用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期满经考核能胜任工作的进行正式聘用。对聘用人员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每两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续聘。平时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由用人方的市质监局负责。待遇:每月2250元(以上工资均含社会保险个人交纳部分),保险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缴纳。周六、周日轮休,有夜班。
咨询电话:3040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