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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片战争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这场战争对清朝的财政造成了巨大的冲击。清朝在鸦片战争中的军费开支有多种说法,数额从2000万两到7000万两不等。
1843年江南道御史陈庆镛称:“此次各海疆动拨银两报部者已不下二千万两。”魏源的《道光洋艘征抚记》记载:“夷寇之役,首尾二载,糜帑七千万。”王之春的《防海纪略》也认可这一数字。
这两个数字差距如此之大,或许可以从信息来源分析。陈庆镛、魏源是与鸦片战争同时代的人,陈庆镛担任过户部主事,是熟悉财政的官员,同时负责核查报销金额。魏源则在鸦片战争期间入两江总督裕谦幕府,直接参与抗英战争,王之春虽是鸦片战争之后才出生的,但作为湘军幕僚参加过镇压太平天国的战争。简言之,关于鸦片战争的军费开销,中央的财政官员说花了2000万两,在战争前线的军事幕僚认为花了7000万两。这些数字可能包含了夸大或误解的成分,但它们仍然反映了清政府在战争中面临的财政压力。
陈庆镛的说法虽然得到了道光帝的认可,但“动拨银两”并不等同于实际的军费开支,而是指军费的来源。因此,要了解军费的实际使用情况,需要查阅当时的“报销”数字。有学者通过翻阅历史档案,逐个省份统计了鸦片战争期间的军需开支。首先是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四省,这四省是直接战区,军费支出最大。
广东军需、善后销银约624万余两,此外还有28万余两例不准销或未入报销开支。广东是英国军舰最早到达的省份,1841年2月,英军乘琦善撤除战备,攻陷了广州的虎门,5月又占领了泥城、四方炮台,炮击广州。为此,战后需要重修虎门炮台,又需要白银40万两,三者加起来约692万两。
福建在鸦片战争期间也修建大量海防工程,总开销约474万余两。
浙江在鸦片战争期间有两次定海之战,1842年初,清军调集大军,计划在浙东的定海、镇海和宁波三地用兵反攻,最终失败。用兵规模很大,因此总开支达到835万余两。
江苏爆发多次战役,总开支达到311万余两。
这四省的军费开支已经超过2300万余两了。
北方各省虽然没有爆发战事,但英国军舰在沿海南北巡航,作出随时趁虚而入之势,因此北方各省也备战了两年多。山东、直隶、山海关、盛京等地的备战开支不低于376万余两。同理,英军攻入珠江后,身处上游的广西梧州也进行了布防。英军军舰进入长江后,长江中下游多省布置江防。而内地的多个地区,安徽、湖北、江西、广西、湖南、河南、四川、贵州、云南、山西、陕西、甘肃、吉林、黑龙江、察哈尔等地都派出了援军,而援军经过之地要负担援军在当地期间的开支,因此提供军需物资又是一笔开支,这些开支相加也不低于181万余两。因此学者茅海建认为“清朝在鸦片战争中的军费开支估计在3000万两左右”。
而战争直接造成的开支还远不止于此。根据《南京条约》,清政府需向英国支付2100万银圆的赔款,这包括鸦片烟价、代偿行商欠款和军费。除了正式的赔款外,英军在战争期间还直接掠夺和勒索了大量的钱财。据不完全统计,至少有730万两白银被英军掠夺。战争期间的黄河洪灾,也大大增加了清政府的防河、赈灾支出。
其实,即使没有这场战争,清廷的财政也已经陷入困难了。嘉庆年间,为镇压白莲教起义,清政府耗去库银上亿两。作为对比,乾隆朝的十全武功中,初次金川之役耗费2000余万两,准回之役3300余万两,缅甸之役900余万两,二次金川之役7000余万两,廓尔喀之役800余万两,可见鸦片战争的开支之巨。
据《清实录》记载,1842年,清政府全年财政收入不过3714万两白银。而这一时期,在封建时代最为暴利的官营盐务一项:“应征未完项1366万余两,登记未入拨项980万余两,应解项420万余两,应估解项18万余两,应扣项88万余两,应追项74万余两,共银2947万余两。”从1840年到1841年,国库存银由10349975两减为6786037两”,大清的财政状况就如电视剧《雍正王朝》第一集演的那样,国库存银再次跌破700万两,而这次可没有老四来救了。
如此说来,3000余万两的军费是如何筹措的呢?
一条措施是捐输(因国家有困难捐献财物)。这个制度本意是士民甘愿报效,捐出一笔钱款,受朝廷奖励,但实际操作层面往往变成卖官鬻(yù)爵,这个筹钱的办法从嘉庆镇压白莲教起义开始就经常使用。如此筹措了超过1300万两银子。林则徐在广东禁烟缉查时所用经费,就是通过行商的“行用”来筹集的。道光帝对捐输的态度也有变化,从最初的反感到后来的力倡开捐。
另一个办法叫摊廉(地方政府以强制摊扣官员,尤其是州县官养廉银的方式,筹措无法“作正支销”的公务经费),这笔钱很难统计,因为大清的报销制度效率极低,康熙初年平定三藩之乱的军费,到了康熙晚年还没算清楚,等于六十多岁的康熙帝还没给手下人报销完自己二十多岁时候的军费,再加上寻租严重,上报摊廉,等报销下来都是下一任官员了。(可参考国历君往期推送《清朝地方大员报销有多难?康熙初年的军费,到了晚年还没结清楚……》)养廉银的来源多是地方火耗或税赋,雍正朝搞出“耗羡归公”之后很长一段时间,这笔归公的钱款成为地方政府的小金库,可以相对自由地动用。但乾隆朝以后,各省均确立了耗羡章程,耗羡支出被限以定款、定额,这个小金库就变成户部控制下的国家财政资金了。连耗羡本身都被朝廷收走了,来自耗羡的养廉银自然也可以。于是本应发给官员的养廉银有时会被朝廷“公捐”。到了鸦片战争期间,官员上任,两到三成的养廉银往往直接被扣下,用于偿还前任官员的欠款。
可见,即使不包括战争赔款,应对战争自身的巨额开支已经对清政府的财政造成了极大的压力。
那么,筹措来的这大量军费都用在哪里了呢?主要是用于军队人员的费用。清朝平时养兵费用很少,在战争爆发的1840年6月,清朝登记在册的旗军、绿营、练勇等国防武装力量的总数高达83万,全国养兵费用不过一年一千多万两的样子。一到战时征发,另需支付俸赏银、行装银,如贵州派出援军2816名赴粤,俸赏银达20137两,山西调抬枪兵500余名赴浙,行装银减半借给,共借银4518两,而鸦片战争期间,清廷从各地调拨了超过5万官兵,这笔钱绝对少不了。即便是收入最少的内地绿营兵,也需支付每人6至10两白银。出征后,按官职品级大小,每人每日还要领取盐菜银1.5至12两不等,另外沿途的车、马、船及运粮费等,也是一笔高额开销。而大军开拔,沿途各州县供应饭食,提供车船运,到达战区后,由当地负责口粮供应。在战争期间,物价普遍上涨,这导致为士兵购买食物和马匹所需的草料、黑豆,以及火药、子弹、箭矢等物资的成本也随之增加。但报销标准还是乾隆朝定下来的,市面上早就买不到当年物价的粮米了。
另一大开支用于军械制造。沿海各省为应对洋船来袭,新铸大炮,数量可观。内地沿江省份也积极铸炮,巩固江防。相应的火药、铅弹等兵器耗材开支大幅增加。冷兵器中,从腰刀、箭矢、矛杆等的消耗也非常大,跨省调拨频繁。
最后一项是修筑工事,厦门、定海、镇海、吴淞、大沽、北塘等地都在战时修建大量炮台,大炮一响,黄金万两。
清朝军费支出浩繁的主要原因是其军事体制的落后,当然也有一些官员从中贪污。如浙江省宁海县署理知县史复善竟然留下了超过3万两的账单,而该县应有支出是3000多两。史复善主持修建的城墙也是豆腐渣工程,短短几个月就开始坍损鼓裂。由于战争带来的巨大财政压力,地方官员往往需要自行筹措军费,这为官员贪污挪用提供了机会。文官如此,武官可操作的空间就更大了,自称招募乡勇若干人,拿着名册要朝廷报销,只要朝廷派人查,就说什么乡勇慌乱,遇敌逃散,万人皆溃,反正是两手一摊,一个也找不到了。
清朝在鸦片战争中军费支出的实际状况,反映出其财政体制、会计体制乃至税收体制、军事动员体制的弊陋。作为对比,参战英军的规模相对较小,且主要依赖海军力量进行远洋作战,后勤补给相对容易,且其海军舰队可以在全球范围内调动资源,这降低了其总体的军费开支。英国军队在战术和技术上具有优势,其海军力量强大,能够迅速攻占清朝沿海城市,迫使清政府就范。英国的战争策略更加高效,能够以较小的代价取得战争的胜利。按照学者对《英国议会文件》和清廷档案的对比研究,得出了一个结论,鸦片战争期间英国的军费约421万英镑,按当时的汇率,大约1263万两白银,开支还不到清朝军费的一半。这也从侧面证明,清朝传统的古典经济体系已经落后于时代,到了不得不改革的时候了。
茅海建:《鸦片战争清朝军费考》《两次鸦片战争军事与外交》本文系“国家人文历史”独家稿件,欢迎读者转发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