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利对于大众传播研究的影响早已被注意到。切特罗姆在讲到库利时说,“库利是第一个为解释传播媒介如何改变行为和文化作出了成功尝试的人。多年之后,经验主义学者们回到了库利关于基本团体(首属团体)的主张上”;施拉姆则将库利的《社会组织》一书看作是第一本对于社会传播的现代分析。这种影响并非只是从“首属团体”概念到“舆论领袖”二级传播理论在内容上的借鉴这么简单,通过这种历史脉络,我们看到经过大众传播研究的二次加工,“首属团体”概念的再造不仅彰显了美国社会如托克维尔所言的结社特点,也是美国社会科学寻找知识传统以确立异于欧陆社会学传统的过程。
库利首创的“首属团体”概念本身基于美国的社会情境来解释实际的社会化进程。他所指的首属团体是亲密的面对面关系与合作形成的:“它们是首属的(primary)有多种含义,但主要指它们是形成社会特征和个人理想的基础”,“不必认为首属团体的统一仅仅是和谐与爱。它总是一个有差别的并且通常是一个存在竞争的统一体,它承认自我主张和一些适当的感情,但是这些感情会被移情社会化,并且在共同精神的约束下产生或有产生的倾向”。家庭、儿童玩伴、邻居、俱乐部等首属团体能够给个人最早的和最完整的社会团结经验,同时形成了相对持久的复杂关系来源。因此,“亲密关系的结果从心理上说就是指处于共同整体中的熔合”。
这种将个人的互动过程融入社会“有机体”中理解的观念在库利9年后出版的《社会过程》一书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他认为:“当我们说社会是一个有机体,我们的意思是说,它是一个由形式或过程构成的复合体,其中每个形式或过程都在与其他形式或过程的互动过程中生存和成长。”库利并没有过多哀叹“首属团体”在现代社会中的消逝,而是认为:“任何特定时代,都有一个社会环境,这个社会环境同时也是精神环境,或者说复杂的思想组织。”
在新的社会有机体环境下,库利将传播的重要性凸现出来——“这里的传播指的是人类关系赖以存在与发展的结构,所有的思想符号以及通过空间及时传递与保存它们的渠道”,“传播系统是一个工具,一个进步的发明,其进步体现在人类身上并且改变了每个人和机构”。库利认为19世纪以来的变化形成了传播的一个新时期,鼓励了各种形式的个人主义,使得世界变得更加多样,也更容易被了解。技术的进步和铁路、电报、电话的发展使得书籍、杂志、报纸等现代互动机制呈现出可表达性(expressiveness),记录的长久性(permanence of record),对时间的克服、快速性(swiftness),或对空间的克服、扩散性(diffusion),并能达致所有阶层的人。
库利以乐观的语调写道:“一般来讲,这意味着人性的扩散,即在社会整体中表达自己的力量。这些变化使得社会有可能越来越依靠人们的才能、信息和相互理解而得以组织,而不是依靠权威、等级制度和常规管理。它们意味着自由、远见和无限的可能性。公共意识,其更多的主动阶段并非被局限在本地团体中,而是通过给予——采纳建议一步步扩展,直到新的交往互动成为可能,直到全国,最终到全世界,可能都被包含进一个生动的精神整体中。”将“首属团体”的原初概念放到库利的整个社会有机体体系中理解,我们可以看出,这一概念在库利最初的设想中更多地是作为他重点说明的现代社会传播结构的一个比附:他并不认为首属团体与现代传播体系是二元对立矛盾的,反之,他以一种“进步主义和爱默森式的超验主义”,将首属团体的一些特征投射到社会有机体中,现代传播体系在其中恰恰扮演了连接二者的角色。
然而,当库利的“首属团体”概念在大众传播研究者那里被再次使用的时候,“传播”的概念、角色与意义却发生了变化;相应的,具有公共特征的社会有机体也不再作为理解首属团体的情境——重新解释“首属团体”的情境变成了与“共同体”相对应的“大众社会”。
《人的影响》从经验上证明了美国的“首属团体”依然紧密,并没有被无差别的原子化个人大众所替代:“独立的个人需要彼此的一致(conformity)”,“首先,人们不喜欢看到他们的关系远离传统的‘看’事务的方式……第二,团体希望保存他们的身份,使其界限明晰的主要方法之一是对其成员要求集体行动;第三也可能是最重要的,是团体像人一样也有目标,而团体的目标如果没有共识的话将很难达到”。另外,经验调查的结果显示舆论领袖与财富或者地位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而是分布在不同的人对于不同主题的兴趣中间。这就是为什么西蒙森说,“《人的影响》中实际上包含了有关民主多元主义的设想,源于杜威的大民主之梦”,但它又不像杜威那样试图推进到更大的民主联合体中,而是将“小社区的内在传播作为更大联合的缓冲”。
这也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大众传播研究常被冠以“弱效果”之名。在与“共同体”相对立的“大众社会”情境中,经验研究证明个体所属的“首属团体”能够形成对于“大众传播”的抵抗,“大众传播”对于个人的具有“大众社会”特征的影响因而是有限的。这样一来,库利的“首属团体”概念与“传播”的内涵发生了变化,原意中“意味着自由、远见和无限的可能性”的“传播”能够将“共同体”中的“首属团体”延伸至“社会”大共同体的强效果也成为了简而言之的“大众传播”的“弱效果”。难怪凯瑞认为“在卡茨和拉扎斯菲尔德(1955年)重新发现首属团体作为他们对媒介效果分析的落脚点时,这个意义上(库利)的首属团体概念就被极大地破坏了”——“首属团体”被作为对抗“大众社会”的“共同体”因素,在大众传播研究中以“中介因素”的实证变量呈现出来,被再次组合进了现代大众社会的传播形态中。
至此,“大众传播”在作为“大众社会”的时代表征之后,可以得到第二步的界定。社会学理解框架中的“共同体”与“社会”两分法可以用于理解“中介因素”(“人的影响”)与“大众传播”的二分。这种两分法逻辑最终以实证研究的方式证明了“大众社会”(社会)包括“中介因素”(“首属团体”)而告终。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对于大众传播的研究为何采用了这样的研究方法,得出了这样的研究结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