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内知名团购网站窝窝团陷入大规模裁员撤站的风波,裁员撤站的同时也意味着:消费者手中的团购券可能成了废纸。事实上,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就接到过许多对窝窝团的投诉。
国内知名团购网站窝窝团陷入大规模裁员撤站的风波,此次裁员涉及济南、青岛、成都、南京、哈尔滨、大连、深圳、天津、武汉、重庆等10个大区,共35个地方分站被整体撤掉。
有消费者称其刚买的几张窝窝团团购券已经无法使用,而店铺老板回应称自己已经无法访问窝窝团网站后台,无法验证顾客的消费券,所以不敢让顾客消费。
面对大规模裁员质疑,窝窝团北京总部发言人杨先生解释,“窝窝团会依据考核成绩进行人员的调整,是一个优胜劣汰大浪淘沙的过程。人事变动不超过10%。”并说此次裁员只是一个内部的优化过程,不是一场大风波。
以下为全国各地的“窝窝团”用户向我们发来的部分投诉典型案例内容:
杨女士称在2015年9月1号与窝窝团签署合同合作。在窝窝团上线项目以交年费的制度合作。合同签署在卖出产品以后最迟是在2周返回卖出款项。
但至今与签署合同日期已经两个月都没有返还款项。这个时候联系和我们当时签署合同的工作人员却告知我们离职。说把我们交接给另外一个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以才接受工作不清楚我们情况,并且查询不到我们合同为理由,一直推脱,联系窝窝团总部也是推脱,说是内部在做调整,我们的合同还没有调到总部,查不到所以没有返款,但我认为她们在这一点上已经就没有履行合同进行。
并且这位工作人员在联系第二天以后也以同样的理由告知我们离职了,已经不管这个事情,喊我我们自己联系总部。这个时候总部却告知我们,我们的款项已经达到另外一个美容院的账户上去了。
后来我们不相信工作人员离职,我们用另外的电话试探,结果真的没有离职,只是调去另外的一个岗位。这个性质太恶劣了,如果不是有问题,干嘛不可以直说。
销售人员为了和我们早点签署合同合作,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违规操作。并且窝窝团总部更搞笑的是,让我们自己去和这个不知名的美容院联系,喊我们自己去要钱,并且告知我们因为工作人员已经离职,他们不管了,喊我们自己去交涉。
一开始我们是信任他们公司,没有签署合同之前,几乎隔三差五他们的工作人员就会来找我,说自己是大学生刚刚出来工作,希望可以签单成功,结果没有想到完全是在利用我们。
不查不知道,这个事情发生以后,我也意识到自己是被骗了。在网上查了很多资料,才知道无独有偶。所有受害商家有什么共同点?
1、大多数受害商家都是被窝窝团业务员描绘的美好前影忽悠过来的。窝窝团业务员会对商家鼓吹,窝窝团很好,是全国有名的团购网站(有说全国排行第二也有说全国排行第三),产品很好卖,每月几十万销量的都有,引诱商家进入。
2、所有受害商家在未付款前都得到热情问候,甚至一天问候几次,就是为了催促交款;所有受害商家在付款后基本都得到绝对的冷落,对方电话不接,信息不回,再多打电话去问的话,就说该员工已经离职,搞个突发式的“人间蒸发”。更搞笑的是,有业务员回复的是要封闭开会15天。
3、大多受害商家在销量极低的情况下提出疑问,窝窝团业务员或者客服给出的答案是不刷单是不行的,不刷单不好卖。更为搞笑的是,有的商家只卖了几个产品,一下子就刷到了几千个,瞬间千倍增长。
4、所有商家在发觉上当受骗后,都会提出要终止合同,但所得到的结果都是拒绝,大多得到的回复是公司没有退款的先例。
5、所有商家都是在这时候才发现,原来窝窝团对于商家是没有客服的。打400-105-5555这个客服电话是解决不了问题,也提供不了能解决问题的部门的。然后就会出现一个搞笑的事情:客服让商家找业务员解决,业务员说总部不同意退,让商家打电话到客服处投诉,如此循环。
6、每个商家均有被“拖”的经历,不找窝窝团,他就当没事发生,一旦商家找了窝窝团,他们会告诉商家,客服会联系商家,而窝窝团的客服永远的官方话都是差不多的。
我经历这个事情以后,认为窝窝团就是在钻法律的空子,我们今天去报案,警察说金额太小,不构成诈骗,只是说是工作人员的违规操作而已?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已第一时间将信息交与窝窝团的相关负责人员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未收到该网站的处理结果。对于此事,我们还将继续关注。
张先生称为扩大公司销售区域,2014年7月29日与窝窝团签订协议。
当时负责此事的窝窝团临沂地区负责人刘某称可以随时退出平台,并退还剩余服务费。
在窝窝团销售2月后,情况并没有达到当初窝窝团承诺的水平,我们便联系对方进行退款,刘某当时承诺一星期内进行答复,事后便再也联系不上。
联系窝窝团北京方面,说要与负责本地区的负责人联系,此事便在双方扯皮中至今未给解决。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窝窝团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没有接到该网站任何反馈,本平台将继续关注该事件发展。
5月26日,我在窝窝团团购了一份酒店大床房,团购后进行酒店预约,酒店表示已经和窝窝团无合作关系。
然后,我致电窝窝团,窝窝团的客服回复是可以用的,只要在售的商品一定是可以使用的,客服表示确认后和我联系。
下午我接到客服电话,说确实因为合作关系现在无法使用了,会帮我退款,问我是否需要。我说既然不能用,那肯定要退啊。但是,我想得到赔偿,我要求赔偿150%当时的团购金额,客服表示无法做主,向上反映后给答复。
5月27日,窝窝团电话回复表示实际给我没造成损失,所以不会满足我的赔偿,但是表达歉意赔偿给我10元窝窝团代金券,我表示不能接受。
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窝窝团处理,27日下午6时,窝窝团方面回复称经查实客户订单已于5月25号办理退款,商品已下线,并已通知所有未消费客户办理退款。
我在窝窝团团购的订单还没有到期,订单号:332156421944。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给我退款,发了个短信就算是告知了,私自给我申请退款,说是因为商家原因无法消费就给我退款了,商家的原因就要消费者买单吗?
同样的商品,之前的团购价是29.8元,现在团购是68元,差出一半的价钱,还没有到期就单方面给我退款了,根本就没有征得我的同意,根本就是欺诈消费者。
客服一直说赔偿10元代金卷,我以前花30元就能去消费现在要花68元,差这么多钱就赔偿10块钱,而且这样的商家我以后还怎么团购?
消费者于2014年9月4日看到窝窝团网站推出“一分钱购买敢死队电影票抵扣券”活动,当天活动页面显示活动截止日期就是9月4日,但是在活动页面上没有明确写明活动只能新注册用户购买,导致我用老账号无法购买。
9月4日当天用家人手机号新注册账号,但是在用新账号提交订单时还是显示“对不起,本商品仅新注册用户可以购买!”,导致我无法购买抵扣券。
在投诉之后,该网站未及时告知我处理结果和方法,导致我只能用我自己的手机账号使用原价团购了敢死队9月5日的电影票(取票号114090407040178验证码WQCJTWH)。
9月5日我才接到网站客服4001055555一名自称姓郭当客服电话,此客服告知我团购电影票活动已延长活动时间(但是9月4日我使用182号码原价购买电影票之前并无任何短信电话通知或者网站公告),并且该话务员态度恶劣,告知我原价购买的电影票是我自己的责任,不予任何处理,并且不予退票,话务员还对我说“你可以选择买也可以选择不买”,我只能自己在9月5日电影票过期前去电影院使用掉,并且在再次向网站投诉之后没有任何回音,此为消费欺诈,广告欺诈。
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了解,窝窝团是用户投诉的热点购物网站,为了鞭策电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制作专题《账户被盗成顽疾退款屡现“潜规则”——拷问窝窝团您的用户体验呢?》(详见:www.100ec.cn/zt/wwt/)(文/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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