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可按照如下顺序办理:
(一)申请增值税发票核定:
1.增值税发票核定是指: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申请核定其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种类、单次(月)领用数量、最高开票限额等。
2.办理方式: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提交发票票种核定申请,按照电子税务局提示填写相关表格,等待后台审批;审批时长一般为2个工作日以内。
(2)纳税人可以携带以下资料到办税大厅办理,报送资料如下:
①《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2份;
②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已进行实名身份信息采集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
③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已进行实名身份信息采集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
④发票专用章印模;
⑤购票员授权委托证明书(网站下载或者办税服务厅领取,在表格公章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加盖私章);
⑥购票员本人持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已进行实名身份信息采集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
(二)税控设备初始发行
1.税控设备初始发行是指: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的申请,在增值税税控系统中将税务登记信息、资格认定信息、税种税目认定信息、票种核定信息、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票总金额等信息载入金税盘(税控盘)。
2.办理方式
纳税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到办税大厅办理,报送资料如下: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已进行实名身份信息采集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
(2)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已进行实名身份信息采集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
(3)增值税税控专用设备。
3.已有金税盘(税控盘)设备的纳税人办理方式:
(1)金税盘(税控盘)设置检查:
纳税人自行调整金税盘(税控盘)时,金税盘(航信)操作路径为:系统设置-网上变更-点击金税盘网上变更;税控盘(百旺)操作路径为:系统设置-税控设备设置-在线变更;
(2)税控设备无法自动变更的,纳税人需携带税控设备及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金税岗办理税控设备发行变更,报送资料如下:
①《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企业情况登记表》;
②金税盘(税控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