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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善鹏:新版分布式光伏管理办法的五个变化

智汇光伏  · 公众号  ·  · 2025-01-28 11:05

正文


为贯彻落实全国能源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分布式光伏持续快速发展,针对2013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以来分布式光伏行业遇到的市场环境、消纳环境等方面的巨大变化,国家能源局在大量实际调研的基础上,发布了2025版《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聚焦解决实际问题,为分布式光伏进一步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夯实了基础。

一、分布式光伏发展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

从规模看,2013年底全国累计并网光伏1942万千瓦,其中分布式310万千瓦、占比16%,当年新增分布式光伏80万千瓦,占光伏的6%;至2024年底全国累计并网光伏8.8亿千瓦,其中分布式3.7亿千瓦、占比42%,当年新增分布式光伏1.2亿千瓦、占光伏的43%。分布式光伏规模已增长逾百倍,且占比大幅上升,逐渐成为主力。从价格看,2013年主流光伏组件价格约5元/瓦,度电成本约为0.7元/千瓦时,分布式光伏按发电量进行补贴,标准约0.4元/千瓦时;2024年,光伏组件价格约为0.7元/瓦,其实际度电成本大约在0.3元/千瓦时左右。分布式光伏成本已经大幅下降,由需要补贴变为平价上网盈利能力强。从市场看,2013年,电改“9号文”尚未下发,发电侧电价统一执行政府制定的标杆电价;2024年,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方兴未艾,四省正式进入电力现货市场,除西藏外均已建立中长期市场,分布式光伏运行环境由计划向市场转变。

二、分布式光伏运营模式基本未改变

在外部环境巨变之下,集中式光伏运行模式已经变化,弃光率上升,半数电量进入电力市场,多数省份还要求配置储能等调节措施。然而分布式光伏的运营模式除了补贴消失之外,与十二年前基本没有变化,仍然处在被保护的状态,全电量消纳、不进入市场、不承担调节责任,各方意见很大,但由于分布式光伏牵扯千家万户,社会影响面大,舆情风险高,各省市能源主管部门不敢轻易改革,在此背景下,国家能源局勇挑重担,《分布式光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应运而生。

三、《办法》扩展了分布式光伏的定义

以往分布式光伏只有工商业和户用两种,《办法》第四条增加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和大型工商业光伏定义,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模式进行了梳理定义。

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针对非自然人利用居民自有屋顶或建筑表面,以居民名义进行审批、备案、贷款,通过收益分成等合作方式与居民共同开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其实质是企业行为,属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但是以户用光伏备案。这类光伏存在一定经济纠纷隐患,在有些地方引发了“光伏贷”等问题。为规范此类光伏的开发,《办法》专门进行了定义。

针对部分企业厂房面积较大、分布式光伏容量超过6兆瓦或接入电压超过10千伏的问题,《办法》允许此类光伏作为大型工商业光伏发电。为了厘清分布式与源网荷储的定义区分,《办法》第五条专门提出采用自发自用的,用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为了防止企业出现经营问题导致大型工商业光伏闲置,《办法》第十五条给出了可以转为集中式光伏的兜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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