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创生物以侵犯“烟酰胺类衍生物的甲磺酸盐A晶型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发明专利权为由,将恒瑞医药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恒瑞医药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即停止生产、销售阿帕替尼,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瑞医药):是国内最大的抗肿瘤药物生产企业,在抗肿瘤药物和手术镇痛药物领域处于领导地位,有“医药茅台”的美誉。2016年,恒瑞主营业务收入110.94亿元,净利润25.89亿元。
2014年恒瑞医药推出了创新药——甲磺酸阿帕替尼片(商品名为艾坦,下称阿帕替尼),该药品上市后在国内抗肿瘤药物市场引起了广泛关注。这种由我国药企自主研发的1.1类新药,是用于治疗晚期胃癌的靶向药物中的一个口服制剂,其为恒瑞医药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数据显示,这种靶向小分子类抗肿瘤药的规模化销售,成为了恒瑞医药收入与利润取得跨越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之一。2017年4月,阿帕替尼成功进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2017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谈判范围》,成为纳入新版医疗保险目录谈判范围的44个品种之一。
然而,为恒瑞医药带来无限风光的阿帕替尼却被诉专利侵权。近日,上海宣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宣创生物)以侵犯“烟酰胺类衍生物的甲磺酸盐A晶型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专利号:ZL201510398190.1)发明专利权为由,将恒瑞医药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恒瑞医药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即停止生产、销售阿帕替尼,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甲磺酸阿帕替尼片
化学名称:N-[4-(1-氰基环戊基)苯基]-2-(4-吡啶甲基)氨基-3-吡啶甲酰胺甲磺酸盐
分子式:C24H23N5O.CH4SO3
分子量:493.58
“烟酰胺类衍生物的甲磺酸盐A晶型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专利号:ZL201510398190.1)
(专利引用数据来源:google patent)
截至发稿日,宣创生物共申请了大概42项发明专利,目前已经授权的有4个,全部是阿帕替尼的不同的晶型专利。另外还有两三个阿帕替尼晶型专利还在审查中。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尚未授权的至少还有华东理工常熟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关于硫酸阿帕替尼的新晶型的3个专利。
而外界普遍关注恒瑞医药的阿帕替尼晶型专利,目前只有一个,申请日还在2016年7月26日。继续向前追溯,也只查到恒瑞医药在2008年申请了一项名为“N-[4-(1-氰基环戊基)苯基]-2-(4-吡啶甲基)氨基-3-吡啶甲酰胺的盐”的专利。
恒瑞医药仅仅是有盐类发明专利,而没有别的晶型专利,面临的侵权风险是极大的。
那可不可以无效呢?
为此我们利用patentics语义检索,最快捷的检索涉案专利的侵权证据:
找到400篇与本专利侵权最相关(也是最可利用无效)专利文件,发现该药物从1970年开始有专利申请,到2010年之后又大量申请,存在大量现有公开技术,所以无效涉案专利是有客观支持因素的。
其中这400篇文献按照申请人来看(表1),排名前十都是国外公司,而默克和拜尔公司均以40件最相关专利数量并列第一,因此说明该药物在国外研究的比较充分,极有可能该晶型药物有效专利已被国外大公司获得。
从发明人排名来看(表二),Bossert 、Friedrich和Vater、wulf以37件并列第一,与专利申请人分布相对应。
另一方面,做过晶体专利的朋友应该了解,SIPO对晶体专利的两大杀手锏:(a)推定新颖性;以及(b)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前者是指在实审阶段,证明要求保护的晶体与现有技术中的晶体不同的举证责任在于申请人,即使现有技术只公开了个制备方法,申请人也要证明制备出的产物与要求保护的晶体不同,否则不具有新颖性;后者是指除非要求保护的晶体与现有技术中的晶体或不定型物质相比产生了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否则不具有创造性。(观点来自:赵日天说专利)。
根据SIPO官方数据库的查询结果,恒瑞医药早已于2017年3月28日提起了对涉案专利的无效请求,说明宣创生物晶型专利被无效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
如果宣创生物晶型专利被无效了,意味着恒瑞医药躲过了一劫,但是
真真是前有狼(现有技术)后有虎(后续改进),“树大招风”的恒瑞医药。
来源:超凡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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