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宝网实际控制人张小雷(资料图)
金融虎讯 3月15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通告显示,钱宝网实际控制人张小雷集资诈骗案,因集资参与人人数众多,涉案数额特别巨大,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并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书面通知检察机关、被告人及辩护人。
通报称,2018年9月12日,我院依法受理了由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小雷集资诈骗案。案件受理后,我院依法组成合议庭,有序推进案件审理进程。因该案集资参与人人数众多,涉案数额特别巨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并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书面通知检察机关、被告人及辩护人。我院将依法公开公正审理,并及时将该案审理的进展情况向社会发布。
据金融虎了解,去年9月12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关于犯罪嫌疑人张小雷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的公告》称,南京市公安局于2018年7月27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张小雷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经本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张小雷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本院于2018年9月11日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7年12月27日,平安南京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钱宝网实际控制人张小雷因涉嫌违法犯罪,于12月26日,向南京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警方查明,张小雷依托钱旺、钱宝公司建立了网络平台——钱宝网,在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钱宝网,以年化收益率20%至40%的高额收益为诱饵,设置资金池,以“交押金、看广告、做任务、赚外快”为名,利用众多第三方支付平台通道,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大量非法集资。持续采用吸收新用户资金、用于兑付老用户本金和高额收益,即“借新还旧”的方式维持钱宝网的运营。非法集资款主要用于偿还集资参与人的本金和收益、维持“钱宝系”企业运营成本、支付公司高管高额薪酬、张小雷个人挥霍以及少量对外投资等。截至案发,钱宝网累计非法集资总额超过千亿元,未兑付集资参与人本金数额300余亿元。截止案发,钱宝网所剩余的资金资产占未兑付本金的比例很小,实际已无兑付能力。
去年1月,央视报道了这起案件。在报道中,钱宝网CEO张小雷坦白,自己已无法兑付本金利息,因为触犯了国家法律,首先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选择投案自首。2月,在钱宝网实际控制人张小雷投案自首一个多月后,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钱宝网实际控制人张小雷等12人已被依法执行逮捕。去年7月27日,南京市公安局局江北新区分局依法对“钱宝系”企业实际控制人张小雷以涉嫌集资诈骗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据此前报道,张小雷,49岁,天津人。自2010年起他分别注册成立了江苏钱旺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南京钱宝信息传媒有限公司等系列“钱宝系”企业。2012年,依托钱旺、钱宝公司的“钱宝网”上线运行。钱宝网打着“交押金、看广告、做任务、赚外快”的宣传语,以高额收益为诱饵,持续采用吸收新用户资金、用于兑付老用户本金及收益等方式,利用众多第三方支付平台和网银,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大量吸收资金,集资参与人遍布全国各省、区、市。
央视在此前报道中提到,张小雷为自首已经准备了三年。张小雷坦言,“因违反国家相关规定,采取借新还旧的方式向投资人吸收资金,目前已无法兑付本金利息。”触犯了国家法律,首先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选择投案自首。张小雷称,宝粉们的损失是由我造成的,我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张小雷当时还表示,“我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对于投资人造成的损失我深表歉意。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我愿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善后事宜,争取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