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埃及专利局关于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埃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将于2017年7月1日启动,为期两年,至2019年6月30日止。
中埃PPH试点启动以后,申请人可以按照《在中埃专利审查高速路(PPH)项目试点下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提出PPH请求的流程》向SIPO提出PPH请求;按照《在中埃专利审查高速路(PPH)项目试点下向埃及专利局(EGYPO)提出PPH请求的流程》向EGYPO提出PPH请求。
中埃PPH指南
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PPH请求的,请按照《在中埃专利审查高速路(PPH)项目试点下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提出PPH请求的流程》,提交请求及必要文件。详见附件1(中文)及附件2(英文)。
在埃及专利局提出PPH请求的,请按照《在中埃专利审查高速路(PPH)项目试点下向埃及专利局(EGYPO)提出PPH请求的流程》,提交请求及必要文件。详见附件3(中文)及附件4(英文)。
附件1:在中埃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下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提出PPH请求的流程(中文版)
附件2:在中埃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下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提出PPH请求的流程(英文版)
附件3:在中埃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下向埃及专利局(EGYPO)提出PPH请求的流程(中文版)
附件4:在中埃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下向埃及专利局(EGYPO)提出PPH请求的流程(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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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知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