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药为什么不给报销?”“这个不在目录之中!”想必,这样的一问一答是不少患者在治病时经常面临的问题。
记者昨天获悉,自2017年9月1日起,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统一执行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该目录所列药品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将36种谈判药品,纳入新版药品目录。
药品目录关系到患者在治病时医保的报销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目录调整不仅意味着报销比例的调整,也意味着用药的调整。据了解,2017年版药品目录系2009年以来,时隔8年的首次调整。
新版目录由凡例、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四部分组成。凡例是对药品目录的编排格式、名称剂型规范、限定支付范围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西药部分包括了化学药和生物制品,中成药部分包括了中成药和民族药,中药饮片部分采用排除法规定了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饮片。西药和中成药部分共收载药品2535个,较2009年版目录增加了339个,增幅约15.4%。其中西药部分1297个,中成药部分1238个(含民族药88个)。中药饮片部分未作调整,仍沿用2009年版药品目录的规定。
新版目录中新调入药品重点考虑了临床价值高的新药、地方乙类调整增加较多的药品以及重大疾病治疗用药、儿童用药、急抢救用药、职业病特殊用药等。
“看不起病”,甚至“因病致贫”曾是一些大病患者及其家庭的沉重记忆。此次调整同时将36种高价刚需药纳入医保目录乙类范围,给患者带来福音。
入选的36种药品是哪些?有何意义?
据悉,本次纳入药品目录的36个药品包括31个西药和5个中成药。西药中有15个是肿瘤治疗药,覆盖了肺癌、胃癌、乳腺癌、结直肠癌、淋巴瘤、骨髓瘤等癌种。其他分别为治疗心血管病、肾病、眼病、精神病、抗感染、糖尿病等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的药物,以及治疗血友病和治疗多发性硬化症两种罕见病用药。中成药中有3个是肿瘤药,另外2个是心脑血管用药。与2016年平均零售价相比,此次谈判成功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到44%,最高达到70%。
据了解,医保目录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药品一般100%按比例报销,不需患者自付。而乙类药品需要患者部分自付,具体报销比例根据各地政策和具体药品有所不同。
省人社部门要求,36种药品的支付标准按规定执行,支付标准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支付的全部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由各设区市统一确定并报省人社厅备案。这将大大缓解患者的费用压力。
比如,以治疗乳腺癌的曲妥珠单抗(赫赛汀)为例,此次谈判降幅达69%,确定的支付标准为7600元。此前,一支440mg的曲妥珠单抗,售价为每支2.2万多元,而乳腺癌病患一个治疗周期至少需要注射14支该药品,由于不在医保目录内,这部分费用需要全部自付。今后,患者在这种“救命药”上的花费将大幅下降。
据了解,在江苏新版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执行前,2010年版的医保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含复合药)未纳入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的药品继续使用,已被新版《国家药品目录》调整时删除的品种除外。
省人社厅规定,执行国家的药品目录后,各地对乙类药品,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先设定一定的个人自付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给付。对主要起辅助治疗作用或易滥用的药品,要适当加大个人自付比例,拉开与其他乙类药品的支付比例档次。乙类药品的个人自付比例,由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定,并报省厅备案。
新的医保目录对于患者来说,是一大福音。要知道某种药品是否属于其中,患者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社会保险服务网-医疗保险板块下载。
来源:扬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