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新一批(16批)指导性案例,本批指导性案例10件全部为知识产权案例,算上前15批的,目前知识产权指导案例共计有20件。
自从201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颁布《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正式建立案例指导制度以来,一共发布了16批指导性案例。
《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实施细则》指出,指导性案例应当是裁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裁判说理充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良好,对审理类似案件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例。每逢新一批指导案例发布,都会受到党政机关、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律师和社会各界的重视。
出于对知识产权指导案例的重视,知产宝特针对全部20件知识产权指导案例进行专项数据分析,期冀从宏观数据视角获得知识产权指导案例的一些为人忽视的特征。
如上,20件知道案例中,只有一件为刑事案件,其余皆为民事案件。
指导案例的案由分布:
专利侵权纠纷(5)、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4)、不正当竞争(3)、垄断纠纷(2)、著作权(2)、软件著作权(2)、假冒注册商标罪(1)、侵犯植物新品种权(1)
以上是知识产权指导案例中终审的审级分布,可见以二审为主,再审次之,一审最少
以上是知识产权指导案例终审的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毫无疑问拔得头筹,江苏高院、天津高院、山东高院各有2件入选,其余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入选数量皆为1件。
第一批指导性案例公布于2011年12月20日,前几批指导性案例中存在2010年以前的案例4件,之后的指导案例则与时俱进,紧跟知识产权潮流。
从上图可见,20件知识产权指导案例中字数在1万字以上的占60%,去掉一个最高字数(73512字,奇虎诉腾讯垄断纠纷案),去掉一个最低字数(3296字,柏万清诉难寻中心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文书的平均字数为11797字。
经过统计,每篇裁判文书中说理部分(本院认为)占全篇文书的比率如上,从占比最少的12%到最多的40%,分布最多的部分趋近于20%~30%区间。在去掉最多和最少字数的两篇文书后,剩余文书平均的说理字数为2886字,占平均字数(11797)的24.4%。
除去两件一审案件,剩余的18件中,有11件存在改判,只有7件不存在改判,改判率达到61%。
以上数据就是对目前所有知识产权指导案例的数据分析,侧重介绍基础信息,如果有更深层次的实务使用需求,建议深耕文书本身(在知产宝公众号回复“指导案例”,即可看到所有指导案例的裁判文书),或是联系知产宝(010-82004006)获得深度定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