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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长顺当年亲自抓的人,二审被当庭释放

政知圈  · 公众号  · 时评  · 2017-08-21 18:47

正文


编辑丨李岩  孟亚旭

高官二审被免刑,罕见!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原政委徐豪元的案子算一个。

他曾因受贿罪一审获刑,二审被免刑,保留了武警大校的军衔待遇。二审被当庭释放后,他便回到了上海老家。

这位曾引发关注的副军级干部,17日因癌症去世。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在他被释放后4个月,当年亲手“抓”他的武长顺却被公诉。

 24万“旧账”

外界认为,徐豪元的去世“比较突然”。

他的代理律师刘博今接受财新采访时说,最后一次见到徐豪元是2017年5月,当时他身体状况看起来还可以,被确诊为肝癌后过了一周便去世了。

徐豪元,终年62岁,上海人,一生几乎都在公安、消防系统工作。

1994年底至2010年,他先后担任上海消防总队后勤部副部长、部长、副总队长、上海市公安局政治部现役工作办公室主任。

2010年1月,徐豪元转任天津消防总队政委(副军级),两年后,徐豪元被刑事拘留。

他在2012年2月被带走调查时,距离“八项规定”的出台尚有十个月。

据当时检方指控,徐豪元构成受贿罪:

  • 2000年至2009年,徐豪元任上海消防总队副总队长分管后勤工作期间,为下属王怀全立功受奖、职务晋升提供帮助。2009年,王怀全向徐豪元赠送价值32170元的万宝龙手表一块

  • 2003年至2005年,在上海消防总队采购空气呼吸器和气瓶总成时,为一家供货商提供帮组。2008年,该公司负责人周一民送给徐豪元6万元“感谢费”

  • 2004年至2005年,徐豪元多次为上海消防总队向一家国外公司购买消防救援车辆。2010年,该公司北京代表处负责人张昌德送给徐豪元15万元“感谢费”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徐豪元是在转任天津2年后才被查。据检方指控,这“3+6+15”的赃款,均发生在他在上海任职期间,是三笔“旧账”。

 一审获刑5年

2015年4月8日,徐豪元案开庭。

徐的代理律师刘博今认为,徐豪元在侦查阶段所做的有罪供述,系针对侦查人员提问故意为之,与事实不符。徐豪元没有为王怀全职务晋升提供帮助,万宝龙手表是王怀全送给徐豪元,但徐豪元已支付了对价款。

而检方指控的15万元受贿事实,当时徐豪元已经从上海转到天津任职,张昌德委托徐豪元对天津消防总队进行慰问,徐豪元购买了慰问品,并已经全部送给了天津消防总队的相关人员,此举不应按照受贿处理。

5个月后,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了两笔,对受贿数额最大的15万没有认定:

对于检方指控的徐豪元接受张昌德赠送的15万元的事实,张昌德是通过徐豪元将相关礼品送给天津消防部门相关人员,徐豪元没有将礼品据为己有。检方指控徐豪元收受张昌德赠送的15万元的事实,证据不足,法院对此指控不予认定。

其他两笔赃款的指控,法院予以认定,最终徐豪元的总受贿金额为9.217万元

最终,法院从轻量刑有期徒刑5年,理由是徐豪元已全部赃款赃物退缴,可酌予从轻处罚

二审当庭释放

徐豪元不服,上诉。

一审之后,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也因法院未认定起诉书中最大的一笔15万“旧账”为由提起抗诉,但北京市检察院以抗诉不当要求撤回抗诉。

尽管刘博今对于一审认定的前两项指控仍存在异议,但上诉后北京高院仍认为,一审法院认定徐豪元受贿9.217万元这一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应予以维持

不过,二审虽未撤销对其受贿的指控,但却从轻发落免除其处罚,予以当庭释放

2016年2月3日,北京高院改判徐豪元免除处罚,当庭释放。

为什么要当庭释放?

北京高院认为,在二审审理期间《刑法修正案(九)》颁布实施,对徐豪元的受贿犯罪可认定为“数额巨大”,且考虑到徐豪元的受贿没有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犯罪情节轻微,其在二审期间对自己的行为性质有所认识,表示服从法院判决。

综合上述情节,对其可免于刑事处罚。

此外,刘博今也向媒体透露,徐豪元的武警大校军衔被保留,回家后仍将享受相应待遇。

曾指出天津港隐患,却被公安局长亲自抓获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发现从被调查到一审获刑,再到二审释放,对这个不断“反转”的副军级干部的报道,似乎从未聚焦在案情本身,焦点是这个人转任天津后的言论。

一些熟悉徐豪元的人士曾向媒体表示,徐豪元在天津时曾特别对工作中发现的天津新港存在的大量违建问题等重大消防隐患提出批评,并要求应对此进行查处

2010年7月16日大连新港爆炸发生后,天津市持续开展了消防隐患排查,其中天津新港成为排查重点。

在排查中,天津消防部门发现了天津新港内的大量违建,以及数量巨大的不符合消防规范的火灾隐患,此时徐豪元刚履新半年。

从2011年开始,在消防部门会议上、天津公安系统召开的消防安全专题会议上,徐豪元多次提出,天津新港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这些问题应该得到解决。徐豪元曾指出,决不能重蹈大连新港起火爆炸事件的覆辙,不能拿消防官兵的生命当儿戏

徐豪元的“壮语”不仅于此。

他还曾指出天津市公安局系统的腐败,并向上举报。

2010年8月徐豪元向天津市公安局党委汇报工作时表示:某些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为曾经的老领导、亲友介绍甚至强行指定消防工程,推销消防产品。

显然,这个刚来不久的“刺头”似乎触动了天津市公安系统旧有官员的痛处,时任公安局长的武长顺对徐的检举不以为然,并在私下场合指责徐豪元这样做是“不懂规矩”。

(武长顺)

媒体报道称,2012年徐豪元被调查,武长顺亲自带领十余人冲进徐豪元办公室将他带走

然而徐豪元并非杞人忧天,几年后天津港发生爆炸。在他二审被释放后不久,这个亲自抓他的人被提起公诉,后因六罪(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单位行贿罪、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获死缓。

资料丨财新 财经网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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