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2600元买的二手“金豆”不含金
“人参膏”宣称能“抗恶控瘤”
直播间购买翡翠手镯货不对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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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北京互联网法院通报
涉网络消费虚假宣传案件审理情况
并公布相关典型案例
2018年9月至2025年2月底,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涉网络消费虚假宣传案件6734件。其中,2022年受理767件,2023年受理1676件,2024年受理1333件,
整体呈上升态势
。涉诉主体范围广泛,案件类型较为集中,消费者主要主张解除合同退货退款、三倍或十倍法定惩罚性赔偿、依据销售者或平台承诺主张多倍赔偿等。此外,部分消费者以平台监管不到位为由,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有“张冠李戴”型
,如冒用商标及品牌、虚假宣传商品材质及品类等
有“无中生有”型
,如宣传预约购物可享低价但实际并无折扣、宣传出售高价值福袋但实际出售低价商品等
有“故弄玄虚”型
,如通过“好评返现”、虚构商品宣传片“播放量10亿+”、打造虚假人设等较为隐蔽的方式诱导消费者进行下单。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发现
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的11起典型案例中
有6起涉及
直播间、二手平台、跨境电商平台等
新兴消费场景
据介绍,一些商家虚构商品用途、夸大性能、隐瞒瑕疵,甚至通过“好评返现”、虚假代言、引导场外交易等方式诱导购买。此外,在直播带货场景下,部分主播通过虚构人设、恶意卖惨、夸张演绎等方式吸引消费者下单,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随着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的发展,虚假宣传手段不断升级。部分商家利用AI技术假冒公众人物形象制作虚假广告,或利用网红达人进行“种草”营销,并通过算法精准推送,导致消费者容易“踩雷”。此外,部分虚假宣传广告的同一产品链接,会跳转至不同的网店,经营主体多为注册时间短、资质存疑的部分企业。
消费者于某在二手交易平台花费2600元,购买林某销售的“黄金5克带钢印,纯金”金豆,收货后鉴定商品铜含量50.66%、未检测出金含量。于某要求林某退还货款,并要求林某和平台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法院查明,于某下单后,林某花65.55元从第三方平台购买“金豆古法仿金”,由第三方平台直接发货给于某。法院认为,林某以真金价格销售“纯金”金豆,以低价购买“仿金豆”发给买家,具有明显的欺诈意图,应当承担三倍赔偿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消费者刘某在网上购买了一个号称“风靡全网的断奶神器”的奶瓶,使用后认为没有宣传中的效果,遂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发现,被告公司曾因在产品宣传中使用“断奶神器抖音播放3.5亿+”“小红书5000+种草”等内容,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而后仍然使用类似话语销售产品,且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产品能够达到宣传中的效果。据此,法院判定被告公司构成欺诈,应为原告退货退款并按照价款三倍赔偿。
消费者张某在网上购买一盒人参膏,商品详情页面称该人参膏可“抗恶控瘤、术后恢复”“预防肿瘤、促进肿瘤细胞凋亡,保护肝,保护肾……延缓衰老、延长生命”,内含“一类抗癌新药的重要成分”等。外包装显示,该商品为方便食品,配料为人参、红枣粉、纯净水。张某认为该人参膏属于虚假宣传,要求退货退款并三倍赔偿。
法院认为,人参膏为食品,宣传对疾病有治疗功效的内容,属于虚假宣传,构成欺诈,支持张某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