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从“违规”情形中去总结,如何才能满足千家万户的需要?这或许也是一个解决问题的思路
日前,有网友爆料称,一村民在自家露天熏制腊肉被罚款200元,村民还为此写了保证书。
网上流传出的收据内容显示:“今收到金狮十组居民杨某某熏腊肉教育管理费200元。”落款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此外网上还流传着一份保证书:“如果在(再)不听话,一旦发现我在自己家熏制腊肉,我愿接受任何处罚。”
居民在家熏腊肉居然被罚款,还写一个不讲法治精神的保证书(“愿接受任何处罚”),听起来颇让人费解。随后当地也进行了回应,系市、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巡查时发现这个问题,社区根据居民公约收取了教育管理费200元,后来已将200元退还给该村民。
这其实也印证了此前舆论的猜测,这是出于一种环保要求。此前当地曾发布通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主城区环保熏制点外熏制腌腊制品。“凡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设置腌腊制品熏制点或违规开展熏制活动的,由综合执法(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初衷可以理解,但是细节却不严谨。200元实际上是一个罚款,但是在当地的回应里又变成了“教育管理费”,
问题是“教育管理费”在行政伦理上又如何站得住脚呢?
属于哪一项罚款门类呢?即便依法查处,也应当是综合执法(城管执法)部门,而不是社区。这些都让收取这200元显得缺乏充足的合理性。
应当说,当地在舆情酿成之后,迅速退还了罚款,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这个态度是值得肯定的。但这件事也应当成为一个教训——
环保治理不能没有章法,不能乱设罚款项目,方式不能过于简单粗暴。
2024年2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就明确:要综合运用各种管理手段,能够通过教育劝导、责令改正、信息披露等方式管理的,一般不设定罚款。
可见,如果“教育管理”就够了,就不应该收“教育管理费”了,对于罚款项目的设置理当格外审慎。其实,规范行政行为、注重方式方法,并不仅仅是一种对相关当事人的权益保障,也是实现政策初衷的保障——可以想象的是,如果人们对罚款的目的、金额充满怀疑,动辄就引发当事人不满和舆论反弹,只怕真的想要贯彻环保也不会很顺利。
值得注意的是,如今舆论对各种针对普通民众、个体商贩的异样罚款可谓十分敏感。这也说明,
人们会愈加细致地审视罚款的正当性、合理性,看看这是否构成了对基本民生的干扰,是否是一种权力滥用。
对于当前这种公共态度,各地也应该有所把握,尽可能地完善政策细节,能够经得起舆论的打量。
其实,当地在治理污染的通告中,倒也没有将熏腊肉的行为“一刀切”禁止:为满足群众生活需要、规范腌腊制品熏制,在主城区周边设置5处腌腊制品免费集中熏制点,实行环保熏制。可见,当地也知道,这是一个家家户户习以为常的民俗,这个需求和传统需要得到尊重。
只不过除了处罚之外,当地也不妨从这些“违规”情形中去总结:集中熏制方不方便?熏制点是不是太少?如何才能满足千家万户的需要?这或许也是一个解决问题的思路:解决好基本的民生需求,落实环保要求自然也就有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编辑
尹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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