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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蕾&何艳玲]从经验惯习到规章制度: 组织隐性知识如何显性化?

政管学人  · 公众号  ·  · 2024-07-14 08:30

正文

[论文精选] 第20240714期 总第1423期

本文转载自《中国行政管理》202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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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验惯习到规章制度:

组织隐性知识如何显性化?

钱蕾  何艳玲


作者简介: [1] 钱蕾,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2]何艳玲,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文章来源: 《中国行政管理》2024年第5期,已在中国知网上线,感谢读者推荐,同时也感谢作者同意授权转载。

发表时间: 2024/5/25

版块分类: 前沿文献(推送前知网下载量:391)

PDF全文: 点击链接< 从经验惯习到规章制度:组织隐性知识如何显性化? >可下载PDF全文(有效期7天)。


摘要: 制度形成是社会科学研究的经典议题。现有研究聚焦于经验惯习失灵导致的新制度安排,而相对忽略了经验惯习对于制度形成的积极面向。事实上,组织中普遍存在一种现象:通过隐匿于组织的经验惯习,提供行为标准并维持组织运转。这种经验惯习到规章制度的转变,也是制度形成的一种形式。以机关事务综合服务标准化改革为例,基于知识生产理论,构建“组织隐性知识显性化”分析框架,可以解释制度的形成。研究发现,组织通过凝聚学习共识、创造学习机会、扩展学习网络和增强学习激励,推动知识生产从社会化阶段,进入外显化和组合化阶段,实现知识从隐性形态到显性形态的转变,完成经验惯习到规章制度的转变。

关键词: 制度形成;经验惯习;规章制度;知识生产;机关事务标准化;

一、引言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是社会科学研究的经典议题。当前,在改革进入深水区之际,在高质量发展要求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征程中必将迎来制度生成的蓬勃发展。对于治理过程中制度形成的深层次讨论,正当其时。


现有研究将经验惯习的失灵,作为制度形成的一种主要触发机制。[1][2]但是,组织中也普遍存在一种现象,即通过隐匿于组织的经验惯习,提供行为标准、维持组织运转,甚至将这些经验惯习,转变为组织的规章制度。这种经验惯习到规章制度的转变,也是制度形成的一种形式,且同样重要。没有形成规章制度的经验惯习,会因为个体的流动、职位的设立和撤销,导致仅仅依赖个人记忆以及人际交流的形式,很难保留组织经验,只有转化成规章制度这种正式的制度安排,才能更好地被工作人员执行并且传承。[3]因此,经验惯习如何转变为规章制度,并成为一种正式的制度安排,是一个迫切需要解释的问题。


为此,本文选择西部超大城市C市S区的机关事务综合服务标准化改革作为研究对象,并聚焦于解释组织经验惯习转变为规章制度的形成机制。机关事务是对行政机关正常运行所需经费、资产、服务、能源、资源等进行统筹配置,为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保障的行政活动。[4]一方面,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性质,使经验治理成为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特征。机关事务面广、事多的工作性质,[5]导致工作过程中产生很多工作标准并以经验惯习的形式存在于组织中,使其成为最具有“经验治理”特征的领域。另一方面,机关事务标准化改革,提供了同时记录经验惯习和规章制度的实践场景,使这一问题的研究成为可能。由于机关事务工作的持续性,经验惯习意外被记录。S区于2018年开始机关事务标准化改革,要求对机关事务工作中的现实和潜在可能事务,制订可共同使用和可重复使用的规范规则和制度条款,包括标准的编制、发布和实施、监督检查等过程,[6]这些隐匿于组织的经验惯习被系统化、模板化和文本化,形成正式的机关事务规章制度。因而,机关事务综合服务标准化改革,为经验惯习到规章制度的转变研究提供了实践基础。


更重要的是,作为典型的经常被忽略的公共行政过程,机关事务管理为我们一直关注的“大国发展的有效治理”议题提供了独特视角。作为政府内部事务管理,其对管理规范和接待形式的强调,有助于我们重新思考符号和形式的治理功能。组织研究认为符号具有多功能性,组织中的关系变化可以通过符号实现。[7]科层组织中的仪式性活动及其形式化执行在象征性符号上建立和制度化了一整套程序规则,因此,科层组织中的“形式”作为一种符号,通过嵌入组织运行,能够传递出指令、规范等信息,是组织权力依赖的载体和组织关系维系的纽带,[8]特别是对于软性公共行政任务,类似于“形式”的痕迹管理,能够更好地实现其过程管理。[9]因此,机关事务管理的诸多规范和形式,成为治理经验的重要来源,也是制度形成的重要基础。对此进行理论总结,对于构建中国治理研究和公共管理学等相关学科的自主性知识体系具有重要价值;而基于形式和符号经验的制度形成,本身就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种体现。

二、文献综述和分析视角


(一)制度形成的基本问题


关于制度如何形成,经济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等学科已经形成了极其丰富的研究,其普遍讨论的是三个基本问题:制度如何被建构?创造制度的行动者是谁?是什么因素或力量使新制度得以出现?[10]


首先,关于制度如何被构建,现有研究包括两种理论视角,即自然生成视角和能动构建视角。自然生成视角认为制度化是一种自然的过程,不是追求利益的能动者有目的的行动所创造的,而是出现于面临相似情境的行动者的集体意义理解和问题解决行为。[11]能动建构视角则将具体的行动者视为能动者,认为能动者是制度生成的原因,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有目的地创造了制度,能动者的利益竞争成为能动建构视角的核心要素。[12]这种具有能动性的行动者被称为“制度企业家”。[13]


关于是什么因素或力量使新制度得以出现?现有研究包括两种解释。一是制度生成的需求解释,提出制度生成或建构的动态机制,认为制度的形成首先是出现一个不断重复出现的问题,行动者对该问题进行识别和界定,然后提出各种具体解决方案,生成新的制度。[14]二是制度生成的供给解释,提出制度的形成由制度的供给方推进的,供给方说服潜在采纳者接受新规则、项目等,从而开启这种“理性化进程”。[15]


(二)规章制度及其形成


规章制度作为制度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指组织中的正式程序、政策和条例。规章制度并不会自动发生变化,通常被惯例崩溃、危机和外部压力所诱发。基于规则群的研究发现,影响规章制度发生率的因素,还包括组织内部问题、规则机构的成立等要素。[16]在具体的形成机制方面,规章制度形成主要包括两种机制:一是响应危机、不确定性以及惯例程序崩溃的组织学习;二是基于行动者能力提升的规则细致化。这两种机制与制度形成的两种理论视角和驱动机制相似。


针对第一种机制的讨论认为,组织规章制度的制定源于响应危机、不确定性以及惯例程序的崩溃导致的组织学习,即灭火行动。[17]规章制度的形成通常由组织中的特定问题或特定背景所触发启动,具体表现为,以前的经验或正式知识不能应对超出常规的问题,组织通过探寻新的解决方案应对成功,成为新的组织运作工具,并以正式规章制度的形式保存在组织记忆中。因此,组织规章制度的产生是组织内部冲突的直接结果,这些冲突与不确定性产生了建立新规章制度的要求和压力。[18]可见,这一机制与制度形成的需求解释相对一致。注意力是这一学习过程的关键,因为规章制度的变化经常需要动员、协商以及共识因素,需要规模足够大的事件,将人们的注意力提高到阈值之上,获得注意力分配并由此产生共识凝聚,从而将修改规章制度列入组织议程并激活寻找解决方案的行动。[19]


针对第二种机制的讨论则提出,组织通过修订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学习,规则细致化就是其表现形式,包括增加详细规定问题有效的解决方法的条文、通过允许更具弹性的解释而扩大规则的范围,在规则细致化过程中,新经验与储藏在规章制度中的先前经验被合并在一起。[20]因此,规则在某个组织内存续时间越久,与之相关的经验就积累越多,从而提高处理规则的技能以及从经验中学习的技能。[21][22]可见,这一机制与制度生成的供给解释相似。


(三)经验惯习与知识


规章制度作为制度的一种表现形式,决定了组织内部的责任分派和资源调拨等问题,是保证现代科层制效率的技术要求;与之对应,经验惯习,包括组织已有规范和标准,也被称为隐性规则。经验惯习通常指由多个参与者执行的重复的、可识别的相互依存的行动模式,即常规。[23]规章制度等规则在产生实际效果之前,必须被解释并转化为常规。[24]


知识以隐性或者显性形态部分存在于组织中。[25]常规包含了组织随时间推移而积累的组织技术、组织过程及其运行的各种知识,通常以隐性形态嵌入环境。规章制度作为组织知识的仓库,提供了一种去人格化的组织记忆,[26]通常以显性形态嵌入环境。嵌入在环境中的隐性知识通过实践和经验得以发展,有时可以被组织捕获和管理,[27][28]但是,隐性知识的固有特征意味着,如果没有足够的机制,将学习嵌入到技术、标准操作程序、沟通方法和对工作流程的共同理解中,隐性知识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29]因此,尽管在相对稳定的社会中,经验可以在个体和群体的不成文规则中得到保留,甚至通过日常交往得以维系和强化,但是,这种稳定性仍不能得到保证,在存储知识的组织功能层面,规章制度比经验惯习更有优势,被作为组织自身和其他组织经验教训的编码,是组织习得知识的积累型存储器。[30]


(四)分析框架的提出


综合以上讨论可见,现有研究提出了规章制度形成的两种机制,两种机制分别对应不同的能动者、触发因素和过程机制,其对于规章制度形成的理解,提供了丰富的知识。但是,这两种机制还不足以解释规章制度形成的全部类型。一方面,组织惯例崩溃的组织学习机制,将规章制度形成归因为组织惯例不足以应对新的问题,这一机制解释了规章制度形成的很多情境,但也忽视了一种普遍存在于组织中的情况,即组织中还存在大量的经验惯习,发挥着提供行为标准、维持组织运行的功能,这一部分经验惯习也可能转化为规章制度。这种制度形成的机制,是惯例崩溃的组织学习机制难以解释的。另一方面,现有研究将规章制度和经验惯习与组织知识联系,将二者作为知识的储存器,但对于储存于其中的知识到制度形成的转化机制,其分析并不充分。因为现有组织规章制度形成的研究大多以成文规则作为研究对象,而经验惯习因为记录的弱势,难以进入规章制度研究的关注领域。


基于此,本文发现和挖掘了同时记录经验惯习和规章制度的实践场景,即机关事务综合服务标准化改革,研究组织经验惯习转变为规章制度这一制度形成机制。由于现有规章制度讨论难以将经验惯习带入,本文将借鉴知识生产理论提出分析视角,为研究提供可行的理论框架。事实上,知识作为组织体系中更隐秘的要素,能够帮助我们从更深机理去理解制度的形成。


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转化的相关研究,需要回溯到知识管理理论。知识管理理论对于知识的定义、分类和知识转化、生产等基本问题进行了讨论。按照知识的表现形式,知识可分为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显性知识是指用正式的语言表达清楚的知识,能在个体间正式和方便地传播,是主导的知识模式。隐性知识是指难以用正式的语言表达清楚的知识,根植于个体经验的个人知识,是人类集体行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31]按照知识的属性,知识可分为科学知识与情境性知识:科学知识是可重复验证的,反映事物发展的普遍性、规律性特征的知识,由专家负责生产,采用高度概括方式,反映事物发展的规律性特征;情境性知识与特定的时空环境相联系,是关于人、时间和地点等特殊情况的知识,未经系统的梳理和提炼,以不全面甚至矛盾的形式展现出来。科学知识源于学者或专业人士,情境性知识源于经验,多为隐性知识。[32]


人类必须利用的关于环境的知识从来不是以集中的或完整的形式存在,而是作为所有独立的个人所拥有的不完整的和经常相互矛盾的分散的知识存在;知识的分散性和隐匿性,决定了知识生产的必要性。[33]关于知识生产模式,现有研究主要基于以下几个视角:政治体制视角,提出权力集中体制下决策者主导的自上而下生产模式,以及权力分立制衡及有限政府体制下非决策者主导的自下而上模式;[34]组织学习视角,提出组织学习的知识生产模型,包括“4I”模型,将新知识的获取和应用分解为观察、解读、整合和制度化四个阶段;[35]知识转化SECI模型,提出知识转化的四个阶段,社会化、外显化、组合化以及内隐化,通过这四个阶段,组织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之间不断动态地相互作用,组织知识创造就是这种相互作用反复发生的螺旋式上升的过程。[36]


基于此,本文以知识生产作为分析视角。其中,隐性知识对应经验惯习,显性知识对应规章制度,形成了如下“制度形成的知识生产分析框架”(如图1)。

图1 制度形成的知识生产分析框架

资料来源:作者自制。

三、机关事务综合服务

标准化改革实践及其知识转化


(一)机关事务综合服务标准化改革的推进


由于机关事务工作呈现出点多、线长、面广的特征,[37]自1950年政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以来,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一直在持续推进。2018年以前机关事务标准化探索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978年以前,标准化主要以技术性要求为主,明确了具体的数值标准,以标准零星出现在相关规定中为特点;1978-2012年,标准化建设注重科学性,为了规范某一业务领域而引入标准化,以制定出台标准规范性文件为主;2012-2017年,标准化探索在公共机构节能等领域进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经费、资产、服务、节能等主要业务领域积极运用标准化理念。[38]


虽然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一直在推进,但是有标准不等于标准化。目前机关事务工作领域已有近40项标准文件,包括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标准和办公用房等配置标准,但其中依然存在标准零散化、一些重要领域标准缺失、标准的实效性差和标准可操作性和科学性不足等问题。[39]因此自2016年以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开始启动全国范围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的工作。2016年7月1日颁布《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规划》,明确标准化建设是未来的工作重心之一;成立机关事务管理标准体系研究课题组;2017年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正式启动;2018年3月,国管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关于开展机关事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开展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40]2018年至今,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全面铺开,形成从个别地方自发实践探索到高层倡导推进再到全系统联动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41]


作为C市的老城区,S区机关事务管理面临财政资源少、人力资源紧张、机关事务管理任务重的突出矛盾。机关事务管理局不足20人的在编人员,负责S区政府大楼700余人的机关事务管理,以及大量的公务接待。其基于经验管理的效率损耗,难以适应发展要求,因此标准化改革势在必行。2019年,S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区管局)被确立为C市机关事务综合服务标准化试点,探索推进相关改革。2021年9月,S区机关事务标准化省级试点项目高分通过评估验收,成为C市五个项目中首个通过评估验收的试点项目。除了千余条机关事务保障标准和标准化工作手册,区管局主导参与的《重要会议会场服务规范》《党政机关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党政机关物业管理服务评价规范》被公布为2021年C市地方标准,2022年召开的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区管局被授予“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S区的改革实践为机关事务标准化知识从隐性状态转化为显性状态提供了研究空间。


(二)机关事务标准化的知识转化过程


在标准化改革前,区管局的诸多机关事务标准以经验惯习的形式表现为知识的隐性形态。经过两年的机关事务标准化,隐性的机关事务标准化知识转化为可共同使用和可重复使用的规范规则和制度条款,即机关事务标准化显性知识,实现了从经验惯习到规章制度的转变。


1. 以经验惯习形式存在的标准:机关事务标准化知识的隐性形态

标准隐匿于组织惯例,缺乏文本记录,以工作经验的形式存在并传播。机关事务工作的高复杂性和人员高流动性的矛盾,决定了机关事务管理需要具备明确的标准。在2019年试点以前,区管局已经形成一套规范的工作流程和标准,如2006年形成服务保障的应急预案标准、2009年形成安全标准、2012年形成节约标准等,但以上的标准并没有形成系统的标准化文件。除此以外,区管局还存在财务报账、请假等一系列组织管理的要求,但也没有按照标准文本的模式固定下来。


因此,由于早期缺乏标准化理念,以及工作人员的路径依赖,大部分与标准化相关的知识隐匿于组织惯例中,往往被工作人员忽视,大量与机关事务工作有关的标准,依赖组织人员的经验进行传播。“2019年以前开展工作的时候不知道标准化的理念,只是在工作的过程中,认为有些事情、有些工作、有些点线面的事必须要把它规范、标准化、统一起来。”(访谈资料W2212)直到有标准化工作经验的同行到区管局交流,对其日常工作进行肯定,S区才意识到标准化的相关知识已存在于日常工作中,并为其后来标准化试点推进过程中的“写我所做”奠定了基础。“前期我们做了很多事,我们不知道自己做的这个是标准,我们也不知道要去立项,要去申请。A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政策法规处的处长,之前是搞全国标准化的,来我们这儿交流的时候,说你们这个标准化搞得真不错!他们把我们写成了案例,我们才把做的东西提升到文字的方式来成为标准。”(访谈资料W2207)基于这些隐性知识,S区形成了C市第一个地方标准化法规《党政机关物业服务评价的标准》。


机关事务摊大点多,事杂,但是工作人员有限,人员流动性大,依靠个体经验的老带新模式,会因为教学方式和理解能力的不同造成偏差。区管局的人员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正式员工,区管局仅18个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因此,具体的运行保障工作需要临聘人员和服务外包人员完成;第二部分是食堂员工,这一部分人员采取临聘的方式;第三部分是物业公司,涉及保安、保洁、水电工、会议服务人员,实行劳务外包社会化服务的方式。尽管正式员工相对固定,但是也会有人员调配,无法保证每位员工固定做一项工作。食堂和物业公司的人员基本都是临时人员,流动性较大。“我们很多执行的东西,需要靠我们的物业公司、食堂人员来执行,他们这些人的流动性非常的大,如果每来一个人,都需要我们亲自去教,不把这个东西固化下来,它就像传话一样,这就很麻烦。”(访谈资料W2212)因此,将经验惯习转变为规章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2. 从经验惯习到规章制度:机关事务标准化知识的显性转化

2019年区管局被确立为C市机关事务综合服务标准化试点,探索机关事务综合服务标准化建设方案。作为首次接触“标准化”概念的区管局,采用了两层分治的路径推动改革,以实现机关事务标准化知识从隐性形态向显性形态转化:通过高位推动,打破路径依赖,“写我所做”,将隐匿于组织惯例的标准文本化;创造学习机会,实现标准化专业人才培养,用标准化模板统一文本,形成规章制度。


区管局推行标准化的首个障碍是工作人员的抵触,由于本职工作繁重和路径依赖,工作人员不愿意增加新的工作。“很多人都说,我本来做我自己的工作,公车公房节能管理都已经很多事情了,你还给我找一个事情来。”(访谈资料Z2207)基于此,S区常务副区长牵头机关事务管理局,高位统筹试点工作。通过“写我所做”,修正工作人员对于标准化“找事情”的刻板印象,提出标准化试点并不是增加工作,而是对原有工作的规范化,使未来的工作“有序可依”,不会因为人员的变动产生工作断档。“并不是找事啊,实际上就是你自己做你的公车公房节能,你还做你的事情,你只把有些事情理成流程。其实并不是增加工作,只让大家梳理工作而已。”(访谈资料W2207)


通过“写我所做”,区管局从最基础的形式标准入手,将个人实践的做法提炼成标准,再将标准放在实践过程中完善,通过螺旋式上升的过程,将管理意图和操作要求形成一个文件化的标准,从大楼物品摆放、管道流通,到会议服务接待和后勤人员形象管理,都制定标准并文本化,将隐匿于组织惯例的标准显性化,最终制定形成了42项机关事务标准文本。[42]“从最开始的一些形式上的标准入手,给我的感觉就是润物细无声”。(访谈资料Z2207)


区管局推行标准化的另一障碍是,缺乏标准化的专业知识和人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区管局从领导开始,创造各种学习机会,培养标准化专业人才。“想要做这个事,必须要有专业人才,我们刚开始的时候就不断地学习。”(访谈资料W2207)具体包括:通过先进地区的调研学习,观察其标准化工作,借鉴先进经验,先后去其他地方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调研学习和视频交流达17次;通过专业课程的学习,获得标准化相关的职称、证书,1名工作人员成为C市标准化专家,4名工作人员获得标准化助理工程师职称;建立机关事务标准化实训展示中心,集“标准化展示、标准电子文库、标准实景课堂、人才孵化区”功能于一体,通过集中授课、实操视频、技能训练、观摩演练等多种形式,为一线员工学习标准、研究标准、执行标准提供持续有效的实训保障,总计培训人员7066人次。[43]


通过领导带头和创造学习机会,区管局从什么是标准、如何制定标准、如何推动标准执行等问题,为标准化提供专业支撑。每个科室按照标准的模板,使用标准术语,按照标准文本描述,将已有工作流程全部标准化。最终,区管局除了形成标准化文件,还形成了标准体系图、结构图、明细表和工作、责任、权力“三张清单”。同时以问题为导向,先后编制了公车、公房、公共机构节能后勤服务保障、内部运行的管理标准,形成规章制度,等等。


3. 机关事务标准规章制度:机关事务标准化知识的显性形态

通过从经验惯习到规章制度的知识转化过程,截至2022年S区已完成机关事务标准化知识从隐性形态到显性形态的转化:形成保障标准千余条和标准化工作手册,形成覆盖主要机关事务工作内容的系统标准40余项,其中三项被公布为地方标准。


区管局制定出台保障标准千余条,包括机关事务管理的环境氛围、人员管理、工作流程、信息安全、绩效考核、资料归档等六个方面,通过标准体系图、结构图、明细表和工作、责任、权力“三张清单”,将工作标准、履职要求明确到每一个部门、事项、岗位、人员,做到人有工作标准,事有质量标准,物有管理标准。除此之外,为了便于检查,区管局依据机关事务标准文本,制定“形式要点”“流程要点”“管理要点”等系列标准化工作手册,打造可以让服务对象“按图索骥”的办事“表单”。


区管局围绕服务展示、管理流程和工作流程三个维度的全覆盖,将公务接待、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系统纳入标准化管理范畴,形成了涵盖5个部门、2个分中心,覆盖主要机关事务工作内容的基础通用、运用保障、监督考核三大体系10个子体系42项标准,制定或参与制定省级地方标准3项。[44]此外,为了确保上位法规与标准相通,从中央、市、区公务接待规定中分解了32个量化指标,建立《接待用车跟车服务规范》《宴会用餐服务规范》等5个内部控制标准,通过建立标准更好地推动了法规制度的具体落实。区管局主导参与的《重要会议会场服务规范》《党政机关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党政机关物业管理服务评价规范》被公布为2021年C市地方标准。

四、隐性知识显性化:

经验惯习到规章制度的转变机制


以上可见,S区机关事务综合服务标准化改革,完成了机关事务标准化知识,从隐性形态转化为显性形态,实现了组织经验惯习到规章制度的转变。那么,组织的经验惯习到规章制度的转变机制是什么?


按照知识转化SECI模型,隐性知识转化为显性知识通常经过四个阶段:社会化、外显化、组合化和内隐化。[45]我们选择知识形式、知识生产阶段和知识生产方式作为关键要素,形成了“隐性知识显性化”分析框架(如图2),并将继续以此深入分析从经验惯习到规章制度的转变,经过了哪些知识生产阶段,分别生成什么知识,以及哪些知识生产方式推动组织进入到对应的知识生产阶段。


(一)隐性知识显性化的转化过程


社会化阶段。在标准化改革以前,区管局的知识生产活动一直处于社会化阶段,组织没有明确的标准化知识概念及其生产意识,基于工作任务的需求,通过经验惯习形成标准化的隐性知识,存在于组织标准化工作的日常操作中,导致标准隐匿于组织惯例,缺乏文本记录,形成标准化知识的隐性形态。标准化改革后,S区开始认识到“标准化”概念,并将形成规章制度作为目标,从而开启了对于标准化的系列学习,将区管局的知识生产活动,推动到外显化和组合化阶段,实现了隐性知识显性化的结果。

图2“隐性知识显性化”分析框架图

资料来源:作者自制。


外显化阶段。对于区管局而言,尽管标准化概念并非组织内部反思的结果,但是对于标准化概念的实现,在组织内部也有从抵触到接受的认知变化,同时通过“写我所做”促进组织内部达成对于标准化概念及其实现的共识,从而开启了外显化的知识生产阶段。在此阶段,区管局通过实地调研,获取同行业先进经验的隐性知识,通过专业学习与日常工作结合,将学习所得的隐性知识进行提取概化,初步形成可以在自身组织表述的知识单位,完成知识的外显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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