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雕虫老纪。公号:雕虫老纪。
当70岁的唐纳德·特朗普遇上69岁希拉里·克林顿,针尖对着麦芒,注定不能像别人家的老头老太那样一起愉快地大跳广场舞。
花旗国四年一度的总统大选逐渐进入白热化。面对精彩纷呈又狗血不断的美国选情,不知道有多少人会和我一样,怀念十六年前小布什和戈尔的那场君子对决。
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对战的主角是共和党的小布什(George W. Bush)和民主党的戈尔(Al Gore)。
二人均出自政治世家。戈尔少年得志,官运亨通,竞选时为副总统,贵不可言;布什年少多金,后从政,横空出世,一天科员都没干过,直接从省部级的德克萨斯州州长干起,响当当一方诸侯。
随着选举活动的进行,佛罗里达州成为胜负的关键。因为佛州是美国第四人口大州(仅次于加州、纽约和得州),有25张选举人票,是重要的“紫州”。
说到“选举人票”,得先暂停一会儿,介绍一下美国总统选举的特色、让人贼拉挠头的“选举人”制度。
简单点说,美国总统不是由选民每人一票选出来的,而是一种特殊的间接选举。
美国总统大选分为两个阶段、两种选票:大选日,选民手上拿的是“普选票”,选出的是选举人,而不是总统;一个月后,选举人再在各州集中投出“选举人票”,获得超过半数的选举人票的人当选下一任总统。
美国全部“选举人票”共538张,是参、众议员和华盛顿特区代表的总数。因为众议员人数是按州人数确定的,所以选举人票也是与各州人数多少成正比。加州人口最多,有55位选举人票;阿拉斯加等人口稀少的州,只有3张选举人票。
除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的选举人票分配较为特殊外,其余48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均实行“赢家通吃”制,即把本州的选举人票全部给予在该州获得相对多数普选票的总统候选人。
美国总统选举是在各州分别进行的,实际上等于51场各自独立的、以争夺每一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的选举人票为目的的竞争。候选人在各州赢得的选举人票累计超过270张 (全部538张选举人票的一半),就当选为总统。
另外,从2000年大选开始,红、蓝、紫,被称为美国政治三原色。较多支持民主党的州,被称为“蓝州”;较多支持共和党的州,被称为“红州”。没有明确党派倾向的便是“紫州”,也称“摇摆州”。从竞选策略上考虑,“紫州”是两党必争的关键地区,因此也被称为“战场州”。
在“紫州”佛罗里达,双方势均力敌:布什的小弟杰布?布什在该州当州长,而且共和党又控制着州议会,“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这话在美国也好使;民主党则大打社会福利和老年保障牌,争取拉美裔选民和老年选民。
11月7日,全国大选计票开始,各州尘埃落定,双方旗鼓相当,最后只剩下佛罗里达州迟迟未开出选票结果,成为双方生死之地。
11月8日凌晨两点,CNN宣布小布什赢了佛州,从而以271张选举人票险胜戈尔。按照大选惯例,败选者戈尔致电小布什,承认失败,并祝贺对手当选。
谁知,戈尔刚放下电话没多久,便接到党内同志、负责佛州选举事务的州检察长电话,让其暂缓承认失败,因为戈尔与小布什所得选票总数差距不到0.5%。根据佛州选举法,在此情形下,需重新计票。
绝处又逢生,咸鱼要翻身。戈尔团队顿时来了精神:游戏还没完。戈尔赶紧打电话给小布什,宣布收回认输和祝贺。正准备向支持者发表接受胜利演讲的小布什彻底傻掉:哥,不带这么玩滴!无奈之下,紧急刹车,并努力安抚布什粉们。电视主播硬着头皮纷纷改口,没办法,覆水难收也得收。
11月8日下午,佛州完成全部计票工作:在大约6百万张选票中,小布什赢得2,909,135张,戈尔赢得2,907,351张,小布什仅比戈尔多得1,784张选票(相当于佛罗里达选票总数的0.0299%)!
在美国,选出选举人的具体方式和程序属于州立法范围。
佛罗里达州的选举法规定,如果候选人所得的选票差距在0.5%以内,各选区(县)选举委员会必须重新机器计票一次。另外,候选人有权在选举结束后72小时内提出人工重新计票的要求,由县选举委员会决定是否可行。还规定,在大选结束后7日内,各县选举委员会须将选举结果上报州务卿办公室,由州务卿将选举结果汇总、确认和签署,然后宣布全州的正式结果。
11月10日,佛罗里达各县完成了机器重新计票,这下,小布什与戈尔的差距缩小到327票!看到这种情形,戈尔团队立刻要求对棕榈滩县等若干属于民主党势力范围的选区进行人工重新计票。
小布什急了。11月12日,小布什向佛罗里达的联邦地区法院提出紧急申请,要求法院下令立即停止人工计票。地区法院以人工计票属州法管辖范围为由,拒绝了布什的要求。小布什遂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上诉,因同样理由遭到驳回。
好在小布什也有党内同志。州务卿、共和党人哈里斯女士宣布,11月14日(大选日后第7天)是各县上报选举结果的最后期限,逾时概不接受。
这下轮到戈尔和民主党晕倒,因为人工重新计票刚刚开始,法定期限内根本干不完这活儿。于是,民主党控制的棕榈滩等县向州法院提出紧急请求,要求给予宽限。失败后,他们上诉到佛罗里达最高法院,该院7名大法官中有6名是由民主党州长提名和任命的。
11月21日,佛州最高法院以7:0的票数作出裁决:棕榈滩等县可以继续进行人工计票,但计票结果必须在5日内(11月26日下午5时前)上报给州务卿,后者必须将这些结果包括在州大选的最后结果中。
到了州最高法院确定截止时间,只有一个县完成了人工重新计票。当晚,州务卿哈里斯正式签署了佛罗里达选举结果:小布什赢得2,912,790票,戈尔赢得2,912,253票,小布什以537票领先。哈里斯拒绝了迈阿密-戴得和棕榈滩两县的人工计票结果,理由是前者上报的只是部分统计结果,后者则超过了截止时间。
戈尔阵营不服输,次日,向佛罗里达巡回法院提出紧急请求,要求下令哈里斯接受上述两县人工计票的结果,并命令迈阿密-戴得县完成人工计票。12月3日和4日,法院下令两县将有争议的选票送到法院备查,但没有同意恢复迈阿密-戴得县的人工计票。
戈尔不服巡回法院的裁决,上诉至州最高法院。12月8日,佛州最高法院以4:3的票数,部分推翻了巡回法院的裁决,明确有关两县的计票结果均应包括在最终的统计结果中(戈尔与小布什的票数差距遂缩小至154票),并下令在全州其他63个县范围内人工统计大约6万张漏选票。
这一裁决太偏心了,小布什随即向联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12月9日上午,联邦最高法院接受了小布什的上诉请求,以5:4表决结果作出紧急命令,要求佛州立即停止已经开始的各县人工计票,并将此案定名为布什诉戈尔案(Bush v. Gore)。
经过12月11日的法庭辩论,12日晚,最高法院同样以5:4的表决结果作出裁定:“推翻佛州最高法院命令继续人工计票的决定”。裁决理由如下:
1.一旦州法律授予居民有权选举总统选举人,这一选举权就成为一项基本的宪法权利;
2.如果州政府的行为损害了这一基本权利,联邦法院应对这些行为进行严格的司法审查;
3.在本案中,佛罗里达州的法律及州法院均未给出一个明确的标准,说明应当如何进行第二次重新(手工)计票,并且确保每一投票均能以一种平等的方式公平、准确地统计;
4.因此,第二次重新计票,违反了宪法第14条修正案所要求的平等保护,以及为正当程序所要求的公正对待每一个投票者的条款。
一锤定音。
2000年12月13日,经过36天大大小小的选后诉讼,戈尔向小布什承认失败,并发表承认败选的电视讲话。他说:“现在最高法院已经说话。尽管我不同意法院的判决,但我接受它。”
2001年1月6日,美国国会。作为副总统兼参议院议长,戈尔依照法律规定,宣读大选结果:在选举团的538张选举人票中,布什和切尼赢得271张,戈尔和利伯曼赢得266张,布什和切尼分别当选美利坚合众国第43任总统、副总统。
在全国范围内,小布什共赢得民选票50,456,141张(占总票数的47.87%),戈尔共赢得民选票50,996,039张(占总票数的48.38%)。小布什以比戈尔少53万多张普选票的竞选成绩,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二位少数票总统。
面对小布什与戈尔的这场官司,有人说这是美国政治的一场闹剧,有人说这是美国法治的经典诠释。抛开争论,这系列案件让全世界看到,政治较量可以平和地转化为法律纠纷,而法律纠纷一旦提交法院做出生效裁判后,人人均应服从。尽管在裁判过程中,我们看到也有明显的政治色彩,但一切都在法律的范围内有序展开,并非脱法狂奔,任性妄为。
如果问一句:谁是美国之王?答案恐怕是法律。
当我们回望翩翩戈尔与呆萌小布什千禧年的白宫之战,或许不会惊叹于他们当时的招式多么犀利决绝,而是折服于他们说打就打、喊停便停的干脆利落。为权利而斗争,为法律而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