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7世纪,紧随着“哥伦布发现美洲”“麦哲伦环球航行”那个时代的结
束,一艘西方商船扬帆出海,随后千船万船奔向中国的全新时代,开始向广州城这座中国的“南大门”涌来。
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是一种以“大陆文化”为主体
、以中原地区的农耕社
会宗族观念为核心价值的法律文化体系。
五千年来,这个古老的“中华法系”,从黄河到长江,从长江到珠江,不停地向周边扩散。
不过,1840年,随着鸦片战争一声炮响,这种古老的法律文化传统,在广州城下遇到了来自于
西方“海洋文化”的“英美法系”传统的巨大挑战
。
现在,我便来到了广州珠江河畔的一个青翠小岛——沙面岛上。漫步在
沙面那遍地欧陆风情的古旧洋楼之中,凭栏北望,远眺着小溪对岸那遍地的绿
荫和粤海关大钟楼下的滔滔江水,我忽然心想:这里,不正是一个聆听
“鸦片战
争”前夕那些“西法东来”最早期浪涛声和激烈碰撞声的绝好地方吗?
谁能想到,此刻,我眼前这片车水马龙的滨江地带,160多年前,正是盛极
一时的“帝国商行”——
广州十三行所在地
?
遥想当年,在广州城墙之外的河滩地上,茶叶、丝绸、瓷器等商品堆积如山,而宽阔的珠江河面上,日日桅杆林立、樯橹如云,万国旗帜在江风中猎猎飘扬。
当时,清初诗人屈大均《广州竹枝词》是这样描写广州城的繁华景象的:
“洋船争出是官商,十字门开向二洋。
五丝八丝广缎好,银钱堆满十三行。”
但是,随着1840年鸦片战争一声炮响,大清帝国的“天朝旧梦”和十三行的“黄金时代”,都已经随着虎门炮台上阵阵猛烈的炮声,急剧地随风飘去了。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东西方之间这场惨烈的战争?
仅就我个人的见解而言,最主要的原因,无非如下两个:
一是“鸦片”,二是
“法律”的争议和“法律文化”的冲突。
鸦片战争前夕的广州十三行风光
但长期以来,中外学者在这个问题上各执一词:中国学者坚称战争的原因全为“鸦片”二字,西方学者则坚称“鸦片”只是一个偶然事件,战争的原因在于中国封建社会官员的长期腐败和司法不公。
如果说“历史研究的第一条规则”是“将所研究的问题,放回当时的历史环境中去”的话,那么,我们便不难发现:西方学者的说法是无法站得住脚的。
实事求是地说:在清朝“重开海禁”之初,在鸦片问题还远未成为一个严
重问题之前,一系列东西方“法律文化”思想的激烈冲突,早已长期、悄悄地暗
藏在这片被称为“十三行”的河滩地上。
那些冲突都是些什么样的冲突?还得从明朝说起——
明朝中期(1514年),葡萄牙水手科尔·沙利在跨越了大半个地球之后第一次来到广州。返航后,他在一本回忆录中写道:
“广州是我在世界上到过的最富裕的地方。雄伟坚固的城墙、宽阔的街道、珠江上来往如梭的帆船、繁华的商业集市,以及众多买卖瓷器、丝绸、茶叶的商店,简直令人目不暇接……”
从此之后,被这幅如梦如幻般的广州图画所吸引,三百年来,无数的西方商船,涌到了中国的南海岸上。
但,对于那些满怀着发财的热望越洋而来的番邦商人来说,当他们历尽千
种艰辛、万里波涛抵达广州城下时,才发现:
这时的中国已改换了朝代
——从明朝变成了清朝。
而等待他们的“广州故事”,显然并不如那位葡萄牙水手所描绘的那么愉快。举个例子来说:“一条船来到,先靠拢澳门
(广州城的外港)
。在那里,船主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从左堂衙门
(香山县派驻澳门的政府机构)
请得一名引水,引水费约为150元
(西班牙银元)
,同时,向左堂衙门缴纳船只执照费600 元,以及,按175— 250 元左右的价格聘用一名通事
(翻译官)
……”
船到虎门,须在那里经过丈量并缴费。所缴的“船钞”,按照公开规定,
每船1950两白银,但西洋船主们的实缴数目,则往往按船只的大、中、小,缴纳2000两到8000两不等的银子。
在经过许多“合法与不合法的、外表上看不出来的勒索”之后,洋船才被准许从虎门开入黄埔。而到了黄埔古港的停泊地,上述的敲诈勒索情形,又在各种清朝的黄龙旗下堂堂皇皇地重演一次。
层层设卡、层层盘剥。当那些番邦商人被一艘小艇从黄埔古港载到广州城外的十三行商馆安顿下来之后,他们才发现,巍峨壮丽的十三行商馆,其实只是一个“镀金的鸟笼”。
因为当时的大清帝国,像对待囚犯或怪物那样,用许多严苛的法令来对付这些红须绿眼的“番鬼”们。例如:
“妇女不准带入商馆;洋人不准雇佣华人仆役、不准乘轿、不准入城、不准在商馆附近的街道上自由行走;洋人运来的所有货物,以及需要从中国购买的所有货物,都必须由‘十三行’的行商一手包办——由行商定价,由行商代购代销,不得与内地自行贸易;洋人的日常起居,不得越出商馆半步,每月三天,可由官府派兵护送乘船过珠江对岸的‘海幢寺’和芳村‘花地’散步,但太阳下山之前,必须押回商馆”等。而“每年11月东北季候风起时,洋人便不准再逗留在广州的商馆里,必须开船回国,或驶往澳门,等候下一个贸易季节的到来”
(亨特:《广州番鬼录》)。
每当我回忆起这一段并不遥远的历史时,心里面,常常浮出一丝苦笑。
“笑”的是:
正像鲁迅先生笔下那位阿Q 所常说的那样,原来,咱们的祖先也曾
经如此的“阔”过、如此的威风过。
而“苦”的却是:
当年的大清帝国,从来就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其他“主权平等”的国家。
当时,不知大清的皇上和官僚们,知不知道自己面对的这些“番鬼”究竟
都是些什么样的人?
他们究竟知不知道:那些帆桅上挂着“米”字旗的英国人,为了捍卫自己的“臣民权利”,曾手持利剑向国王约翰提出过一部著名的《大宪章》 ?
那些头上飘着红、白、蓝三色旗帜的法兰西人,曾高呼着“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而一炮轰塌了路易十六的巴士底狱?
那些星条旗下的美国人,竟然曾因为茶叶税问题而不屈不挠地与宗主国打了八年艰苦卓绝的独立战争?
看来,清朝一些官僚们,对西洋世界过往的社会历史半点儿都不了解,而对整个世界进步的浩荡潮流,亦懵然不知。
我不敢说清朝的官府对明朝的“隆庆开放”、对外国商人可到珠江河畔进
行自由贸易的历史懵然不知,亦不能不承认乾隆皇帝“只准广州一口通商”的政策,也可能有其“保境安民”性
(例如北方只在俄蒙边境开放恰克图一口那样)
、全局性的考虑,但这样用“闭关锁国”政策来不平等、不自由地处理当时一切国际贸易关系,时间长了,一定会出问题的。
欣赏了半天的珠江风光,也回忆了东西方海上通商史,现在,步出沙面的西
桥之后,缓缓而行,来到了人民南路的“十三行路”路口。
人民南路的地底下,正是当年古广州的护城河。
遥想当年,从这路口直至
珠江河边,正是当年名扬天下的十三洋行的遗址所在地。
而放眼望去,当年金碧辉煌的十三行商馆,则早已在历史的烽烟中消失得荡然无存。
今时今日,只有路边矗立着的一块小小的、写着“十三行路”字样的蓝色路牌,还在默默无声地,向万千过往的行人们,述说着那一段如烟的往事。
再放眼望去,这条狭窄陈旧的“十三行路”,依然还像往昔那样繁华。但
马路两旁那些堆积如山的货物中,早已不见了昔日那些茶叶、丝绸、瓷器的踪影,而在熙来攘往的客商中,也早就没有了当年那些鹰眼钩鼻、头发金黄的洋人。
行走在这条曾经飘荡着茶香、花香、“艇仔粥”芳香的“十三行路”上,
我心深处,蓦然地忆起了,
当年此地,曾经发生过的法律故事
——
1759年,即乾隆皇帝恩准“开放广州一口通商”之后的第三年,英国东印度公司的通事洪任辉(Flint)只身前往天津,向乾隆皇帝呈上了一封言辞激烈的诉状。
诉状的内容,大多反映了一些他们在广州做生意时所蒙受的冤屈。上诉的结果,是一切令人愤恨的苛捐杂税都暂时被免除了。
但是,当其返回十三行时,突然被一大群如狼似虎的兵丁逮捕、狠狠拷打,并押送到澳门前山的一个监狱里关了三年。
1784年,黄埔港内,一艘英国帆船“赫符斯小姐号”向第一次来到中国的
美国帆船“中国皇后号”鸣礼炮致敬时,不幸,造成岸上一名中国人死亡。
由于当时是几门礼炮一齐鸣放,“哪一位炮手才是真正的凶手”?是一个无法判断清楚的难题。
于是,该船的大班即刻被官府逮捕,并被威胁说:倘若三天之内仍交不出凶手的话,那么,不仅要绞死大班,同时,要永久停止西洋各国一切的对华贸易。
今日沙面岛风光
不料,大清政府这种“一人犯罪,株连九族”的传统法律观念,这种自商鞅、
秦始皇时代以来就世代相传、“保甲连坐”的法律传统,激起了西方商人的共同愤慨。
因为,早自古罗马帝国时代开始,西方人就已生活在一种“个人责任个人承担”的法律原则之下,因此当时,不论是一贯“桀骜不驯”的英商、法商,还是一向都胆小怕事、忍气吞声的荷兰商、丹麦商、瑞典商,甚至连初来乍到的美国商人们,都一起被激怒了。
他们纷纷调集黄埔港中的大小船只和人员武器,扬帆直进,强行闯入白鹅潭一带的宽阔江面上,准备用他们当年对抗约翰王和后来推翻路易十六的暴力手段,向广州当局“讨个说法”。
于是,一场“八国联军”在广州城下的盛大海战,几乎一触即发。
不过,最后,这场危机的化解却充满了戏剧性——那位大班突然获得了释
放,而该船的炮手,通过“抓阄”的方式“抓”出一人交给了广州官府。
而这名
倒霉蛋的命运,便是被立即处以了“绞刑”。当这名水手在十三行商馆外被绞
死之后,这场战争的风暴,正像广州城的雷阵雨天气一样,瞬间便消散得无影无踪……
有一点需要特别指出的是:
自此事件之后,一种日后再发生此类事情,便需
要实行某种粗暴地侵犯中国主权的“领事裁判权”的思想,开始在那些一贯标榜自己最讲“公平正义”的英国人、美国人心目中,渐渐地萌生。
1807年,就在英国传教士马礼逊牧师第六次来华传播基督教的那一年,英
国帆船“海王星号”有52 名水手在广州登岸度假。
在十三行附近那些幽深曲折的小巷中,在那些专卖各式美酒、各式奇异美食的酒店中,以及,在那些由一把胡琴、一支笛子和几面中国锣鼓所组成的乐队不停地演奏着各种甜蜜音乐的愉快氛围中,度过了一个狂欢的夜晚。
但随后不久,他们与一群当地市民发生了一场激烈的斗殴。混乱中,有一名中国人被打至重伤,并在三天后悲惨地死去。
据说当时,南海县的知县大老爷亲自来到十三行的英国商馆内,开庭审判。但
由于在场的中国民众无法提出任何确凿的证据来归罪于任何一个“番鬼”,
于是,那位知县大老爷作出了一个“快刀斩乱麻”式的裁决:
从52名西洋水手中,随便挑出一个“替死鬼”作为代罪的羔羊……
1821年,正是鸦片贸易全部转移到珠江口外的外伶仃岛上的那一年。美
国帆船“急庇仑号”在伶仃岛卸下一船鸦片之后,便静静地停泊在黄埔古港内。
一名水手在船上随手往外丢弃一个空瓦坛,不巧,扔在了旁边一名正在荡舟而
过的渔妇头上。由于黄埔古港在当时隶属番禺,因此,此案便由番禺县的知县大老爷亲自上船审判。
在“急庇仑号”的甲板上,番禺知县传讯了该名受伤落水的渔妇,听取了她的控告和证词,但却不准通事把她的控诉翻译给船上的美国鸦片贩子们听,也不准被控告的水手提供申辩,就立即命令大批官兵把他锁铐起来,押往省城。
一星期之后,在十三行的美国商馆里又布置了一个法庭,在没有任何一个西洋人在场的情况下,由两广总督再次对该名鸦片船上的水手
(根据资料,得悉他的名字叫德兰诺瓦)
进行了一场审判,及判决在24小时之内处以绞刑。
随后不久,他的尸体被用一条小艇送还给“急庇仑号”,而被停止了十多天的中美贸易便又恢复了。
据说当时,被总督传召来观看该名水手死刑的美国大班,曾在十三行广场
上对两广总督说过这样一句话:
“当我们在你们的领海内,我们理应服从你们的法律,即使它们永远是这样的不公正。
”
从这一句貌似恭顺但实则愤愤不平的话里,任何人都听得出:有一种对中华帝国法律的不满与仇恨,正日益强烈地在西方商人和鸦片走私贩的心底里滋生。
在当时,透过许多来华水手、商人、鸦片贩运者、医生、传教士的日记、书
信、回忆录和见闻录,这些遥远东方的“中国故事”,也已经在西方的大地上不胫而走。
而几乎所有西方的读者包括商人、政治家、法学家和新闻评论家,对这些发生在遥远中国的真实故事,其观感都惊人的相似,那就是:中国的法律是“野蛮”的!而所有的中国人,亦都是一群野蛮的人!
这就是19世纪时,西方人和西方政府对中国人和中国法律的一些片面解
读和错误判断。往事重温,不难明白,在“鸦片问题”还远未成为一个问题之前,近代百年,中国被侵略、被蹂躏的命运,其实,在十三行这一片对外通商的热土上,便早已经注定。
而在中英之间“最后一个法律冲突”的案例,便是1839年7月7日在香港
地区发生的“林维喜案”。
当年6月3日,中国钦差大臣林则徐在虎门销毁了20291箱鸦片,并勒令英商交出“永不夹带鸦片”的保证书。但英国驻广州的商务监督
(即驻广州领事的前身)
义律大佐,却负隅顽抗。他拒绝让英商出具“甘结”
(即违反承诺就甘愿伏法)
,还率领英美两国66艘鸦片船逃到香港海面,并与香港民众发生冲突,而导致林维喜一人死亡。
事件发生后,广州当局曾多次责令义律交出凶手,由中国法庭来审判。义
律却置若罔闻。
他竟然在塞给林维喜家属大量“掩口费”之后,自立法庭、自充
法官、由自己来审判。
审判的结果是:首被告的英水兵头目被无罪释放,次被告
的五名英水兵被判3—6个月的监禁。如此腐败不公的司法,激起了香港民众的愤怒!
于是,香港人民奋起“禁售食物蔬菜予英人”,义律则狗急跳墙,9月4日在九龙海面下令:向清朝追索凶手的水师船只开火,从而打响了“鸦片战争”的第一炮!
当今世上,“贩卖鸦片”,已经是全球各国“人神共讨之”的一种公罪!即
使将问题放回到当时的环境中去考察,我们还是要问:是谁人,曾赋予你们西方
人可以在中国的土地上、由外国人、按外国的法律来审判的“领事裁判权”?
西
方的法史学家们无须再狡辩了:鸦片战争爆发的原因,就是
“鸦片”
二字,和西方人践踏中国的
“司法主权”
这四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