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纵横股份(股票代码为688070.SH)实控人任斌的离婚纠纷一审结果出炉,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将归其配偶邝明芳所有。任斌需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涉及股份价值约4.33亿元。虽然任斌计划提起上诉,但这一案件尚处于上诉期,最终结果尚不确定。尽管涉及大量股权变动,但该事件对纵横股份的实际控制权及生产经营影响不大。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实控人任斌离婚纠纷一审判决
任斌持有的1230万股公司股份归邝明芳所有,涉及价值约4.33亿元。
关键观点2: 任斌计划提起上诉
该案件尚处于判决上诉期,任斌表示对判决结果不满,将会提起上诉。
关键观点3: 离婚不影响纵横股份实际控制权和生产经营
虽然涉及股权变动,但根据一致行动人协议,预计对纵横股份的实际控制权无重大影响。同时,该事件对纵横股份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正文
纵横股份(688070.SH)实控人任斌离婚纠纷诉讼一审判决,1230万股公司股份归邝明芳。1月16日,纵横股份发布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斌因个人离婚纠纷被判决分割持有的公司股份。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显示,任斌持有的2050万股股份中,有1230万股归邝明芳所有。任斌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以1月16日纵横股份的收盘价35.20元/股来计算,任斌即将过户的股票价值约为4.33亿元。据了解,2024年2月26日,纵横股份就收到实际控制人任斌通知,得知其收到《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其配偶邝明芳作为原告向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离婚并对其家庭财产包括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分割。经历长达近一年的诉讼,一审判决准予邝明芳与任斌离婚,并准予邝明芳诉讼请求。不过该案件尚处于判决上诉期,任斌表示将会提起上诉,最终诉讼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任斌持有的股权比例发生变动。2024年三季报显示,任斌作为纵横股份第一大股东,直接持有公司23.41%股份;任斌为海南永信大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永信大鹏”)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纵横股份2024年半年报显示,任斌能够控制永信大鹏持有的10.18%股份。此外,纵横股份股东任斌、王陈、陈鹏分别于2019年11月16日、2020年5月25日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协议各方在作出行使相关表决权、决定权或提出议案等意思表示之前,应当及时通知其他方并协商一致意见;如各方对同一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以任斌对待决事项的意见为准。因此,任斌能够控制王陈、陈鹏分别持有的公司15.61%、6.89%股份。综上,任斌合计控制纵横股份56.09%股份,系纵横股份实际控制人。对此,公告显示,根据本次一审判决结果测算,结合任斌与股东王陈、陈鹏的一致行动协议安排,预计本次诉讼对纵横股份的实际控制权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告还显示,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斌在资产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涉诉讼事项不会对纵横股份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生产经营正常。来源丨21世纪经济报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