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梧桐大兄弟
昨日,证监会披露了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三只松鼠”)申请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也预示着三只松鼠正式启动A股IPO。首先,三只松鼠是一家安徽的企业,注册地址在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久盛路8号。
招股说明书披露财务状况如下: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2014年还是亏损的企业,不过仅是微亏2,380万左右。
三只松鼠成立于2012年2月,4月公司即获得第一笔融资。当时新股东NICE GROWTH LIMITED以750,094美元的价格认购新增的298,701元注册资本(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持股比例为23%,三只松鼠估值约326万美金。
2013年1月,三只松鼠再次融资,这次估值达到了1500万美金。此后,2013年8月,三只松鼠估值达到3333万美金。
历经多轮融资之后,2015年9月,三只松鼠再次融资,这次估值达到了307亿元人民币。
然而本次IPO拟募资14.37亿元,发行后整体估值143.7亿元,一、二级市场估值再次倒挂。
此外,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另外公司与引进机构投资者之间的协议也值得借鉴:
公司在引进NICE GROWTH LIMITED、Gao Zheng Capital Limited及LT GROWTH INVESTMENT IX (HK) LIMITED三家投资人时,签署的相关投资协议中存在随售权、回购权、连带并购权、优先清算权、反稀释权、重大事项一票否决权等投资人特殊权利安排。
2015年12月17日,公司分别与NICE GROWTH LIMITED、Gao Zheng Capital Limited及LT GROWTH INVESTMENT IX (HK) LIMITED签署了附条件终止上述特殊权利安排的协议。
公司与NICE GROWTH LIMITED、Gao Zheng Capital Limited约定的终止条款主要内容如下:
各方一致同意,在投资文件终止后,若公司在本协议签署后24个月内仍未向证监会提交上市申请材料的,则投资人自动恢复其在投资文件项下的优先权利。各方进一步认可,若按照前述期限提交上市申请材料后,若发行人的上市获得审核通过,则投资人权利永远终止。若发行人的上市未获审核通过,除非各方经协商确定继续再次提交上市申请材料的,否则投资人将自动恢复其在投资文件项下享有的任何优先权利。
公司与LT GROWTH INVESTMENT IX (HK) LIMITED约定的终止条款内容如下:
如果公司在签署终止协议后24个月内没有实现合格上市,则特殊权利自动恢复效力。在前述24个月届满时,如果发行人的合格上市申请仍然处于相关监管机构的审核过程中,且申报材料未失效,则投资人同意延长自动恢复特殊权利效力的期限。
依据披露,公司还有如下数据值得关注:截至2016年12月31日,按用户ID计算,公司于第三方在线商城、自营手机APP等渠道合计的累计购买用户数已超过3,800万人,其中购买两次及以上的用户超过1,350万人,重复购买率超过35%,显示了公司通过各途径向消费者提供优质休闲食品的渠道优势和突出的客户粘性。此外,公司不断布局多元化的销售渠道,例如通过团购业务渠道满足客户大批量、定制化采购的需求,通过线下体验店等方式加强与消费者互动,作为线上渠道的有效补充。
另外,三只松鼠还披露了五大销售平台情况
此外,公司部分销售产品部分因食品安全标准问题被起诉,具体如下:
这些诉讼标的均较小,但公司一旦败诉,对于公司品牌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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