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丨李韵怡 黄丹敏 陈一荷 曾晓洋 徐英豪 李映桦 毛文睿
【本期看点】
2024年7月,美国版权局发布《版权与人工智能:第1部分——数字复制品》的报告,深入探讨人工智能(AI)在数字复制品领域所引发的法律和政策问题。
报告指出,AI技术的发展使得数字复制品的制作变得异常容易,这些复制品能够以假乱真地模仿个人的声音或外貌,引发了一系列法律挑战。报告旨在分析现有法律是否足以应对AI技术带来的挑战,并探讨是否需要在联邦层面制定新的法律来保护个人免受未经授权的数字复制品的侵害。
本文对该报告的主要内容进行简要梳理,并提供该报告全文的中译版本。
该报告我们以机翻为主,并进行了人工微调。由于篇幅原因,本文仅展示其中的部分核心内容,如需获取全文翻译pdf文件,请在本公众号后台回复“
数字复制品
”(不含双引号),供各位读者参考。
【主要内容】
数字复制品概念与应用
报告首先概述了数字复制品的概念,将其定义为通过包括AI在内的数字技术创建或操纵的视频、图像或音频记录,这些记录虽然逼真但并不真实,也即“深度伪造”(deepfake)。美国版权局认为,数字复制品既有积极的应用,比如作为残疾人的无障碍工具、使已故艺术家能够“表演”,也有可能被滥用于制造色情内容、实施欺诈活动,甚至破坏政治体制和新闻报道。
现有法律框架分析
报告分析了现行法律框架的不足,包括州一级的隐私权和公开权、联邦法律如版权法、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兰哈姆法(商标法)和通信法。报告指出,这些法律在保护个人免受未经授权的数字复制品损害方面存在缺陷,如保护范围的不一致性、对商业用途的限制、以及对死后保护的不确定性等。
联邦立法建议
鉴于现行法律的不足,美国版权局建议国会通过新的联邦立法来提供更全面的保护。该立法建议包括以下关键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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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题:
针对难以与真实区分的逼真数字复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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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对象:
涵盖所有个人,而不仅仅是名人或公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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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期限:
应至少持续个人的一生,可根据情况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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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
未经授权的数字复制品的传播或提供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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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要责任:
适用传统侵权法的次要责任原则,并为在线服务提供商建立避风港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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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和转让:
允许个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数字复制权,但不允许直接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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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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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法律与言论自由权利相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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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措施:
提供有效的救济措施,包括禁令救济和金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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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州法律的关系:
建议联邦法律不完全优先于州法律,以保留州法律的灵活性。
艺术风格保护
报告还讨论了艺术风格的保护问题,指出虽然AI模仿艺术家风格引发了担忧,但版权法在保护艺术风格方面有限,因为风格本身并不受版权保护。尽管如此,报告认为,现有法律如兰哈姆法(商标法)等,可能为风格模仿提供一定程度的保护。
结论
报告最后强调了在联邦层面提供新保护的紧迫性,并建议国会确立一项联邦权利,保护所有个人免受未经授权的数字复制品的侵害。
后续行动
报告的其他部分将于2024年陆续出版,以进一步探讨AI与版权的交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