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研讨阶段由湘潭大学法学学部国内合作办主任
邹琳副教授
主持,来自中方的法学院院长、国内律所在非办事处律师和博士生代表9人先后发言。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
宋杰教授
以《利用传统解决争端:中非共同的实践》为题,着重阐释了卢旺达、乌干达等国利用传统文化解决争议纠纷的实践,同时介绍了中国利用传统文化解决纠纷的法律实践,对中非争议解决的实践进行了对比,他指出非诉是中国解决纠纷的重要方式。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院长
丁鹏教授
以《内蒙古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实践探索与创新》为主题,介绍了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基本情况,表示内蒙古大学成功入选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 是对学校人才培养和对外交流工作的极大肯定。未来,学校将做好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工作,为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大任务”提供人才储备。
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韩秀丽教授
以《中非合作中投资争议解决的去政治化》为题,指出“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推进了中非合作的进一步发展,对中国企业赴非洲投资起到了鼓励作用。中非投资争议的解决应当采取去政治化的方式,如国际投资仲裁条约机制以及调解等,以维护中非友好关系。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龚红柳教授
以《为了一个“再全球化”的世界:贸大法学教育的实践与洞见》为题,分享了贸大法学教育的发展规模以及发展状况,强调中非法学教育的交流是一项十分有意义的工作,为对外经贸大学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提供了新的视野和方向。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肯尼亚执行主任
于学召
以《法商融合:盈科律所助力中资企业落地非洲实践》为题,跟大家分享了盈科律所助力中资企业落地非洲的法律实践,强调法商融合的目的在于用法律的手段促进企业商业目标的实现,通过和当地律所合作保障中资企业在非投资。
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何炼红教授
以《中国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实践与创新》为题,强调知识产权人才是发展知识产权事业的第一资源,是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先决条件,她阐释了知识产权学科体系以法为主,积极探索交叉发展的基本特征,并指出了知识产权学科未来的发展方向。
湘潭大学中非经贸法律研究院院长、法学学部
洪永红教授
以《中非经贸仲裁院——解决中非纠纷的新路径》为题向大家介绍了中非经贸仲裁院目前的基本概况,重点强调了中非经贸仲裁院仲裁员的特色、仲裁范围的特色、仲裁语言的特色、审理方式的特色,并就未来中非经贸仲裁院发展的前景进行了展望。
湘潭大学法学学部、中非经贸法律研究院
卡斯
(Kaze Armel)副研究员以《中国与非洲教育体系的经验互鉴》为题,就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现状以及如何帮助非洲培养人才资源,发展知识经济、数字经济和其他多样化的经济形式进行了阐述。
湘潭大学法学学部博士研究生
高明东
以《在读法学博士的角度看中非法律教育合作》为题,认为在中非合作背景下,法律教学合作在中非合作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不仅促进了法律知识的传播和法治理念的交流,还为双方法律人才的培养和法律实践的合作提供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