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看完胖猫姐姐的直播,还不知道是什么事情的朋友可以在抖音或者视频号上搜索“胖猫”二字。
其实现在的中文互联网上不仅有谭竹等各类互联网主播这样的捞女,还有宣扬捞女的、培训捞女的“大V”、“大师”、团伙、公司,这次的社会事件相信可以成为推动上层重拳整治“互联网捞女”这股歪风邪气的一个契机。
以谭竹诈骗胖猫51万转账为例,其明确5月和胖猫结婚,以结婚为诱饵诈骗胖猫持续转账,这已经是明显的诈骗行为,应该以诈骗罪提起公诉,而不仅仅是当事人双方和解了事。
如果谭竹背后有专业的组织、团伙、公司教唆、培训谭竹做捞女,那么这样的组织、团伙、公司应该以教唆诈骗、非法经营提起公诉。
目前中国法律对于女性利用“恋爱关系”诈骗男性钱财的惩罚力度是完全不够的,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捞女的逍遥法外、败坏了社会风气,应该将“女性利用
“恋爱关系”
诈骗男性钱财”的不法行为和正当防卫、校园暴力、未成年人恶性犯罪一样进行重新定义、从严处理。
同时建议中央网信办开展“互联网捞女”专项整治行动,对“互联网捞女”本人、宣扬“互联网捞女”、培训“互联网捞女”的“网红”、“大V”、“自媒体”采取关停处理,纠正“捞女”们宣扬的错误的婚恋观,避免更多胖猫这样的单纯的年轻人受骗甚至枉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