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患者因处于高凝状态而面临血栓性并发症风险。肿瘤患者血栓可能在诊断肿瘤前已经存在,也可能发生于确诊后治疗期间。多达 10% 的癌症患者会出现临床明显的静脉血栓(VTE)事件。有尸检研究报道称,某些特定肿瘤类型的血栓形成发生率甚至更高
[1]
。例如,一项研究发现 30% 死于胰腺癌的患者有血栓形成证据;在有胰体或胰尾癌的患者中发病率超过 50%
[2]
。
影响肿瘤患者 VTE 发生风险的因素众多,肿瘤类型、部位、分期、距离诊断的时间以及患者的共存疾病和某些癌症治疗都会影响。
肿瘤患者既是血栓高风险人群,同时也具有较高的出血风险,因此抗凝药物的选择非常重要。
肿瘤患者的抗凝药物治疗不仅仅限于普通肝素(UFH)、低分子肝素(LMWH)及其衍生物,随着对新型口服抗凝药物的研究,口服 Xa 因子抑制剂,如阿哌沙班、利伐沙班、艾多沙班等也开始用于肿瘤患者
。
表 2. 预防性抗凝药物的用法
[3]
VTE 包括深静脉血栓形成(DVT)和肺血栓栓塞症(PE)。无抗凝禁忌的 DVT 患者建议使用 UFH、LMWH、磺达肝癸钠、利伐沙班、
阿哌沙班
或华法林抗凝治疗至少 6 个月(I 级推荐,1A 类),存在禁忌症的急性近端下肢 DVT 建议使用可回收或临时下腔静脉滤器(II 级推荐,2A 类);
无抗凝禁忌的 PE 患者建议使用 UFH、LMWH、磺达肝癸钠、利伐沙班或阿哌沙班抗凝治疗至少 6 个月(I 级推荐,2A 类),伴有低血压或血流动力学不稳定且无高出血风险者建议溶栓治疗(I 级推荐,2A 类),伴有抗凝禁忌者推荐导管或手术取栓术(I 级推荐,2A 类)或考虑使用下腔静脉滤器(III 级推荐,2B 类)
[3]
。
表 4. 特殊人群 VTE 的抗凝药物用法
[3]
恶性肿瘤患者发生静脉血栓栓塞症的风险较高且严重影响患者预后。大型回顾性研究表明,肿瘤合并 VTE 在 6 个月的死亡风险为 94%,而非肿瘤性疾病合并 VTE 在 6 个月的死亡风险为 29%
[4]
。合并 VTE 的癌症患者死亡风险比不合并 VTE 的癌症患者高 3.4 倍
[5]
。因此,及时采取有效的抗凝治疗是关键。
抗凝治疗过程中常会出现影响继续或停止抗凝治疗的问题,包括 VTE 复发、出血、医疗操作、血小板减少、使用新药物、影响口服或药物吸收的情况、癌症局部/转移性进展或达到缓解等等,因此所有接受抗凝治疗的癌症患者都应接受密切临床监测,以保障治疗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