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红河州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云发改能源〔2024〕854号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审批红河州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红发改基础〔2024〕277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审批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云电规划〔2024〕50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有关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指南〉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3〕78号)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17〕818号)等规定,根据省能源局行业审核意见和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意见,现将红河州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410-530000-04-01-727137)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同意红河州13县(市)改造35千伏变电站2座,新建35千伏架空线9.10千米;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239.04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168.27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257台。工程总投资(静态投资)20521.65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4103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6418.65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二、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蒙自市
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4.26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20.64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28台。工程总投资1213.12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243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970.12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二)个旧市
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20.47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10.26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11台。工程总投资1414.52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283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131.52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三)开远市
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14.39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14.70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20台。工程总投资1124.32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225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899.32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四)弥勒市
1.弥勒巡检司片区35千伏网架优化项目
扩建1台35千伏主变,变电容量10兆伏安。新建35千伏线路9.10千米;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2.70千米。工程总投资1994.00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398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596.00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2.10千伏及以下项目
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60.11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5.27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12台。工程总投资2922.33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584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2338.33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五)建水县
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3.27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6.79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15台。工程总投资633.63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127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506.63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六)石屏县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6.27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12.04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20台。工程总投资772.58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155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617.58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七)红河县
1.35千伏凹腰山扩建工程
扩建1台35千伏主变,变电容量10兆伏安。工程总投资581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116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465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2.10千伏及以下项目
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12.99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11.80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20台。工程总投资1162.02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232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930.02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八)绿春县
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6.84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7.06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14台。工程总投资1065.82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213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852.82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九)元阳县
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29.01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7.28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22台。工程总投资1632.76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327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305.76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十)河口县
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10.15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3.70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13台。工程总投资684.11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136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548.11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十一)屏边县
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10.06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12.51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25台。工程总投资995.55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199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796.55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十二)泸西县
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20.82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8.65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18台。工程总投资1490.17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298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192.17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十三)金平县
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37.70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47.57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39台。工程总投资2835.72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567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2268.72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三、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四、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项目法人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五、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六、请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后续手续各子项目可按照建设进度或单个项目进行报批。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