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准入标准
1、借款人类型
自然人(不含港、澳、台或外籍人士)
2、借款人年龄
18周岁≤借款人年龄≤65周岁,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
18-25之间需提供父母作为共借人,55-65之间需提供子女作为共借人
3、房产类型及要求
(1)仅限北京房产,延庆、平谷、门头沟、密云、房山(良乡,长阳,乐活城,绿城百合除外)上述地区不受理;
(2)未取得房产证的一手商品房的购房合同加发票同样可以受理(复审会查真伪)。
(3)回迁房,军产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在有房本的前提下(押银行的可用复印件),根据客户的资质评分,可以酌情受理。
(4)名下不能有正在或曾经在小贷公司、典当行、个人的1年内抵押记录;
4、征信要求
(1)借款人在授信申请时贷款无当前逾期,近12个月不能连续超过2次逾期累计3次逾期,近24个月没有连续超过3次逾期累计6次逾期。未发生保证金、保证人代偿,未进入银监会及本行黑名单;
(2)借款人名下无对外担保记录,对配偶的对外担保记录是可以的;
(3)借款人及其工作单位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以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未被查到相关失信信息;
(4)借款人近2个月查询征信[贷款审批][信用卡审批]字样次数<=5次;
(5)借款人信用贷款笔数<=3笔(单笔金额5万以上,且半年之内不能有两笔以上)。
(6)白户可以受理(夫妻出面)。
(7)单方可以受理(借款人单独所有房产,占共有产权50%以上的,且非白户)。
注:借款人不符合以上基本准入条件,可以追加符合以上条件的担保人共同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