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有故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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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穿过男朋友的卧室 | 故事学院

有故事的人  · 公众号  ·  · 2017-12-28 20:00

正文


男朋友的卧室

[美] 奥尔加·格鲁辛


我张口欲答,却想不出聪明的回应。正在这时,他吻上了我的嘴唇……虽然我渐渐坠入了黑暗而灼热的漩涡中,感到头晕目眩,但是心中仍有一个清醒的声音在冷酷地说:这是可以预见的,其实都有点老套。


第一首英文诗,写于十九岁


"然后,当老鼠在笼子里交配时,"女孩在嘈杂的噪声中扯着嗓子说,"坐在我身边的那个家伙,居然为了能看得更清楚一点而站起身来。你能想象吗?罗伯茨教授发现了,就当着所有人的面说---"


背景音乐重新响了起来,这回是一首快节奏的民谣,屋子那头有一群男孩齐声欢呼,挽着胳膊跳起了踢踏舞,还活力四射地朝空中高抬腿,结果她的后半句话湮没在了吵闹声中。她戴着一个饰有羽毛的面具,圆孔中露出的眼睛兴奋地瞪大了。她倾身凑近:"……你知道吗,真是太夸张啦!"


"我下学期也该上那门课了,"我大声回答,"可是,我不知道---"


"哎呀,原来你在这儿!"丽莎高喊着,用胳膊肘挤开跳舞的人群,走了过来,"你怎么还没喝完刚才那杯酒呀?我还给你拿了一杯新的呢。"


我眯起眼睛盯着她手里的塑料杯。


"这是绿色的。"我说。


"对啊!"她开心地答应着,"赶紧把你那杯粉红色的喝完,他们还有蓝色的呢。准备拥抱彩虹吧!"


"我要去洗个澡。"戴面具的女孩突然宣布,接着便踏着轻盈的脚步离开了,一头黑色的长发飘在背后。我目送着她的身影。


"她住在这里吗?"我问。


"不,这儿是'哈姆雷特'住的地方。我看,她是想当他的女朋友吧。可话又说回来,谁不想呢?不过,这小子可挺能惹麻烦的。喂,要是你不喝那杯酒,就放下吧。"欢快的民谣变成了东方哀歌,一个身着及膝长袍的男孩张开双臂,在屋里快速旋转,一边高声地悲叹着。


"丽莎,这些都是什么人?那音乐又是怎么回事儿?"


"这就叫作不拘一格。"她平静地说着,用力晃了晃手中的杯子,几个冰块蹦起来翻了个跟斗,又重重地落下去,溅起几滴绿色的液体,"而且,不是告诉过你嘛,他们都是我在戏剧课上的同学。你呀,真不应该天天躲在图书馆的小隔间里。"


我们看着人群,大多数人都穿着一身黑衣,其余的则是盛装打扮,颇有异域风情,还有少数几个戴着面具。灯光被调得很暗,不过还是能勉强看出一点房间的原貌:一张从跳蚤市场上淘来的二手沙发、一大块铺满整个地面的米黄色地毯、几个用板条箱做成的置物架。这一切与眼前的狂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令我感到很不舒服,仿佛在场的所有人都被困在了一个单调无聊的故事中,正在疯狂地、拼命地挣扎,想要用荒唐滑稽来冲破平淡的束缚,好进入一个更有趣的故事。


有人从旁经过,把一盆天竺葵塞进了我怀里。"好好享受。"他愉快地笑着说。一瞥之下,我瞧见他脸颊上有橙色马克笔画出的猫咪胡须。我把花盆放在附近的板条箱上,将自己那杯一直没喝的粉红色酒水倒了进去。


"丽莎,我要回宿舍了。"我说,"我觉得很没劲。再说,我这身打扮也不合适。"


"有朝一日,"我的室友大喊道,"有朝一日,回首青春往事,你肯定会后悔的。浪费了多少大好年华呀!瞧瞧你,马上就二十岁了,你喝醉过吗?没有。好好谈过恋爱吗?也没有。你---"


我赶紧打断她:"这里太吵了,什么都听不见,我先走一步。"我从人群中穿过,朝外面走去。地板中央放着一个编织篮,里面有一条闭目小憩的巨蟒,我特地绕了一个大圈子避开它,中途还躲过一些骚动,屋里的人们正拽着家具往墙边拖。穿过起居室,走进空无一人的厨房,洁白的油毡布地面上有一串湿漉漉的脚印在发光。我循着这串脚印,来到门厅,正好看见一个光着腿的女孩,她的脸被潮湿、纠缠的黑色长发遮住,肩膀伴随着啜泣声起伏,身上裹着一件特大号的风衣,一个又高又瘦的男人正在动作轻柔地把她往门外推。


那个男人在她背后关上了公寓套房的大门,转过身来,看见了我。无意中目睹了人家不愉快的私事,我感到很尴尬,只能别开脸,硬着头皮从他身旁挤过去。瞥见门厅里的镜子时,我更觉得窘迫不安了。镜中的自己穿着蓝色的牛仔裤和一件扣得严严实实的格子衬衫,头发梳到脑后,扎成一条过时的马尾辫,脸上未施粉黛,只是马马虎虎地擦了一点唇彩,双手正在用力地拽着门锁。


"这就要走了?"他在我背后轻声问。


"我有篇论文周一要交。"


"太遗憾了。毫无疑问,你是这里最有魅力的人。"


我这才第一次抬眼看向他。他站在那儿注视着我,优雅闲散地靠在墙上,身穿一件灰色开襟羊毛衫,脸色苍白却神情生动,显得很睿智,肩上趴着一只灰色的猫。在他身后,两道门框镶嵌着昏暗的长方形派对房间,那里的沙发和扶手椅都已经不见了。正在这时,一群身


材苗条的姑娘跳起了康茄舞,像波浪一样在房间里起伏着,她们头上都戴着一个纸糊的巨大龙头。


镜中胆小如鼠的映像用肩膀推了推现实里的我。"我深表怀疑。"说完,我又继续去拽门锁。


他朝屋里扫了一眼。"哦,你是说她们?"他说,"不,不,她们太过刻意地追求与众不


同,到头来不过是当了个背景,反倒让真正的新颖别致显得更加突出……我看,你确实急着要走。当然,我不会强行挽留,只是你何不尝一尝这杯上好的威士忌,权当是临别酒,也省得我担忧自己未尽地主之谊。"


他举起手中那只胖乎乎的水晶高脚杯。冰块碰到杯子,发出诱人的叮当声,我心想:这回不是塑料杯了。他在杯缘上方看着我,挑起了一边的眉毛。那只猫也在看着我。他们俩的眼睛很像,都是亮闪闪、冷冰冰的,透着戏谑的意味。我重新对大门发起了进攻。


"谢谢你,但我不喝威士忌。"唉,这东西到底是怎么回事,该往左拧还是往右--


那个男人从容不迫地开口了。"这是你的原则,还是说你仅仅不喜欢这种味道?"


"我从来没尝过。"


"那么,请恕我提出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没有尝试过,你怎么知道自己不喜欢呢?我个人一向热烈拥护苏斯博士的不朽教诲。"


"谁?"


"苏斯博士呀。《绿鸡蛋与火腿》。试试吧,试试吧,试了才会见分晓。你不知道吗?"


"我完全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说着,我又一次放弃了跟门锁的斗争,看向那个男人。有意思的是,我突然发现他其实只比我大一两岁,可是我并未将他视为毛头小子。平时在宿舍里或课堂上,我总是觉得所有男生都很幼稚,因而不愿与他们交谈。


"哦,糟糕。我觉得自己好像听出了一点儿外国口音,看来,你小时候肯定没能伴着母乳汲取苏斯博士的经典之作,太不幸了。这样下去可不行,得立即想办法补救。请跟我来。"


他表情严肃地讲完这番话,趁我还没来得及表示反对,就转身迈开大步,根本没停下来看一眼我是否跟着。不过,我确实跟上了,虽然有过片刻的犹豫。我们穿过嘈杂混乱的起居室,来到走廊尽头一扇紧闭的房门前。"这是我的陋室。"他说着,微微欠身打开了门,抬手将我拉进屋里,接着把门关上了。音乐声和跺脚声瞬间变得很遥远。"咔嗒",门锁的响动异常轻柔,我不禁感到十分惊奇,还未收回心神,注意力又在不知不觉间被眼前的房间吸引住了。


它仿佛并不属于我们刚才走过的公寓套房。这里空间宽敞、风格典雅,家具装饰统一采用温和的灰色调--海灰色的柔软小地毯、青苔灰的天鹅绒窗帘、深灰色的床罩、蘑菇灰的细长落地灯。我对室内装潢虽然谈不上讨厌,但是毫无兴趣,可谓一窍不通。即便如此,我


依然能看出,屋里处处都显示着与众不同的品位。墙上挂着几幅镶嵌在黑白画框中的建筑物版画,书架上摆满了皮面的书籍,不知为何,天花板上还安着一面巨大的镜子。这个房间令我感到不安,仿佛走着走着迷了路,一脚踏入别人的故事中,而我还不确定自己是否喜欢这种类型的故事。


"我只能待几分钟。"我坚决地宣布,以免他产生误解。


"明白,你有篇论文周一要交,我记得。"他从一个银色托盘上陆续拿了几瓶酒,倒满自己的高脚杯,然后伸手取了一本书,盘腿席地而坐,举手投足间既流露出悠闲自在,又显得一丝不苟,"不用担心,故事都很短。我读给你听,朗读时效果最好。"


我坐在地毯上,与他面对面,那只灰猫从他的肩头跳下,趴在了我的大腿上。


"多里安喜欢你,"他说,"这可是极大的赞美,我向你保证,它平时根本不喜欢任何人。你知道吗?一群家猫叫作祸害,一群野猫叫作灾难。来,边听边喝,尝一口试试……好了,故事里的快活家伙叫山姆,不过暴躁家伙的名字从未出现。小时候,我经常为此而烦恼……味道如何?"


"很有趣。尝起来像烟雾,像木头,又像锐角一样尖利。谈不上喜欢。"


"好吧,起码你现在知道了。来,尝尝这个,咖啡甜酒,味道更甘美。"


"我平时真的不喝酒。"我解释道。


"哦,这可不是喝酒,而是抽样尝试。完全是出于学习精神。"


于是,沐浴着柔和的灰色暮光,我坐在陌生房间的地上,大腿被猫咪捂得热乎乎的,倾听着眼睛明亮的男人朗读故事,故事中有鸡蛋与火腿、一号与二号、"嗒嗒嗒嗒"的钟表,还有塞满脚的鞋子。与此同时,我一直在品尝各种酒水,面前总会突然冒出胖乎乎的玻璃杯,里面盛着五颜六色的液体--这一杯尝起来像金色顺滑的杏仁蜜,那一杯尝起来像在日出时分一头扎进冰冷的湖水里,最后一杯像落满灰尘的古董蕾丝花边,饱含着淡淡的悔意。


听完我的形容,他笑了。


"我就知道。"他心满意足地说着,举杯与我碰了一下。他的手指又细又长,像贵族的手指一样。"我早晚会发现一个志同道合的诗人。你开口说话前,总是先让言语在唇齿间多停留一秒,仿佛在品尝滋味似的。给我朗诵几首你写的诗吧!"


"不,"我说,心中却暗暗高兴,"我不在派对上朗诵自己的诗。言语不该像廉价的硬币一样任人随意摆布。"


"可诗歌就应该在派对上朗诵。不然你还打算在哪儿朗诵?诗歌研讨会?图书馆?我必须承认自己深感震惊。接下来,你该不会告诉我,你写的诗都不押韵吧?"


"有时候确实不押韵,但并非总是如此。而且,我在任何地方都不会朗诵它们。"


"这太荒谬了!"他大喊道,"诗歌需要被朗诵,否则它们只不过是在无人的森林里倒下的大树而已。"(以前是否也有人对我说过类似的话?我记不清了,但是一种似曾相识的奇妙感受从心底油然而生,在一阵莫名而激动的战栗中,我觉得自己渐渐涨红了脸。)"而且,诗歌当然应该押韵。它们的力量就源自诗人的奇思妙想与形式的枷锁羁绊之间的痛苦冲突。正如柯勒律治所言:'诗歌就是以最佳的秩序排列最好的字词'。其中,'秩序'是至关重要的。韵律将秩序加诸梦幻,而最伟大的诗人则从内部超越秩序,用美丽与热情突破预设的界线和陈词滥调,成就旷世奇作。"


他讲话时语气热烈、斩钉截铁,但在那机敏、瘦削的脸庞上,一双浅色的眼睛却闪烁着嘲弄的光芒,我看不出这番言论究竟是他的肺腑之言,还是拿我寻开心的随口玩笑。屋外有人在敲门。


"给我朗诵几首你写的诗吧!"他重复了一遍。


"不行。况且,那些诗都是俄语的。"我已经觉得头晕目眩了,但这种感觉却很惬意。此刻,屋里的光线十分昏暗,可我并未注意到他是在何时将灯光调暗的。"你难道不用去开门瞧瞧他们有什么事儿吗?"


"不必理他们,过一会儿他们自然就走了。既然如此,我就朗诵一首自己写的诗,以表诚意,如何?不过,我得提醒你一句,我的诗可比不上苏斯博士的故事。"敲门声变成了砰砰的重击声和喋喋不休的讲话声,灰色的多里安趴在我的大腿上,喉咙里咕噜作响,那个男人低沉的嗓音在独特的节奏中抑扬顿挫地穿梭,时而有一两句平静缓和,接着却又会出现意想不到的激烈紧张,我知道这首诗非常精彩,绝对是佳作。


忽然,砰砰声消失了,远处好像传来了关门的声音。我这才发现,自从踏入这个柔灰色的房间以后,已经过了很久---也许有一小时,又或许有两小时---眼下,音乐停了,派对似乎也散场了,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他已经结束了朗诵,正在看着我,嘴唇上依然带着一抹温和而戏谑的微笑。我想要称赞这首诗,却发现自己连其中的只言片语都想不起来,仿佛那些诗句都只是从他手中燃起的刺鼻烟雾,一缕缕飘散在空中,没有实体,无法触摸。


"不对,等一下,"我反应过来,"这首诗完全没有押韵!"


"一切规则都是为了被打破而存在的。"他说着,穿过地毯,在我身边坐下,于是我吸了一口他的古怪手卷烟,咳嗽了几声,开始讲话,因为我突然觉得紧张不安,但更重要的是,我不想再做一棵在森林里孤独倒下的大树了。所以,我不停地对他讲话,说韵脚并非是限定诗歌规范的唯一方式,说自己有一个巨大的野心,想要把所有的人生体验都写成组诗,而我已经完成了其中的一小部分:关于疲倦的组诗(这组诗是仿照茨维塔耶娃的失眠组诗所创作的现代版本)、关于家的组诗、关于记忆的组诗、关于……


"关于爱的组诗?"他提议道,犀利的浅色眼睛细细地打量着我。


"不,不。"我说着,稍微往旁边挪开了一点儿,"不要那么平庸老套的内容。"本来在这种情况下,我很可能又会开始感到心神不宁了,但由衷的好奇之情占了上风,我很想知道他是如何看待各种事物的。比如,在普鲁斯特笔下,那时时萦绕心头的难忘旋律曾一直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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