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试验药物简介
ATG-010
是
选择性核输出抑制剂
,
本试验适应症是
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
。
2.
试验目的
评估
ATG-010
联合低剂量地塞米松在既往接受过含免疫调节剂和蛋白酶抑制剂方案的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中的总体缓解率(
ORR
)。
3.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
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入组人数:
82
人
4.
入选标准
1
知晓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ICF
)
2
年龄≥
18
岁
3
必须是既往接受过含免疫调节剂(即来那度胺)和蛋白酶抑制剂(即硼替佐米)方案且两药均难治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并且末线治疗方案难治或者不耐受(记录为不耐受的患者须与申办方医学监查员讨论并获得准许后方能进入筛选)。难治包括原发性难治(患者治疗中未达到微小缓解
MR
或出现疾病发生进展的情况)或者继发性难治(患者在治疗完成以后的
60
天之内出现疾病进展)
4
首次用药前发生的与既往治疗相关的非血液学毒性反应必须减轻至≤
2
级,除外周围神经病变,其在排除标准第
17
条另有规定。
5
肝功能符合以下标准:总胆红素
< 2
×正常范围上限(
ULN
)(对于
Gilbert
综合征患者,总胆红素
< 3
×
ULN
)、
AST < 2.5
×
ULN
和
ALT < 2.5
×
ULN
6
肾功能符合以下标准:肌酐清除率≥
20 mL/min
(
Cockroft-Gault
公式)
7 ECOG
体能状态评分为
0
分、
1
分或
2
分
8
具有可测量的多发性骨髓瘤,至少需满足以下其中一项:
a
.血清
M
蛋白(
SPEP
)≥
5 g/L
,
b
.
24
小时的尿
M
蛋白排泄率≥
0.2g
(
200mg
),
c
.血清游离轻链(
sFLC
)≥
100 mg/L
且游离轻链比值异常。
9
血液常规检查符合以下标准(首次研究用药前
1
周内未接受过输注血小板,前
2
周内未接受过输注红细胞):
a
.血红蛋白水平≥
80g/L b
.绝对嗜中性粒细胞计数(
ANC
)≥
1 000/mm3(1.0x109/L) c
.如骨髓中浆细胞比例
<50%
,血小板计数≥
75,000/mm3(75x109/L)
;如骨髓中浆细胞比例≥
50%
,血小板计数≥
50,000/mm3
(
50x109/L
)
10
可能怀孕的女性受试者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a.
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之日起在使用研究药物期间及最后一次接受研究药物后
3
个月内同时使用两种研究医师认可的避孕方法或者完全禁欲。
i.
禁欲:当此方法与受试者偏好的和日常生活方式相一致时可以被接受。周期性禁欲(如根据日历、排卵、症状体温、排卵后方法)不被接受。
ii.
可接受的避孕方法包括:口服避孕药、注射避孕药或者植入性激素类避孕药;宫内节育器;带有杀精剂的屏障类避孕工具;或者伴侣接受了绝育手术,加之使用至少一种屏障类避孕工具。
b.
筛选时血清妊娠试验结果呈阴性。注: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是指经期已开始且不处于绝经后期和未接受手术绝育(例如,子宫切除术、双侧输卵管结扎术、双侧卵巢切除术)的所有女性。绝经后期是指因非特定原因连续超过
12
个月闭经。正在使用口服避孕药或宫内节育器等机械避孕方法的女性应视为具有生育能力。
11
男性受试者(包括已经接受过输精管结扎术者)必须同意在与育龄妇女的性生活中使用避孕套且自签署知情同意书之日起在使用研究药物期间及最后一次接受研究药物后
3
个月内无使女方怀孕计划
5.
排除标准
1
无症状性(冒烟型)多发性骨髓瘤
2
浆细胞白血病
3
明确合并淀粉样变性
4
合并中枢神经系统(
CNS
)侵犯的多发性骨髓瘤
5
妊娠期或哺乳期
6
首次研究用药前
a
.
1
周内接受过化疗,
b
.
4
周内接受过放疗或免疫治疗,
c
.
6
周内接受过放射免疫疗法。
7
移植排异反应(异体干细胞移植以后)
8
预期寿命
<4
个月
9
首次研究用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大手术
10
不稳定或活动性心血管系统疾病患者,符合下列任何一项:
a.
有症状的心肌缺血;
b.
未得到控制的且临床上有意义的传导异常(例如,排除经过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控制的室性心律失常患者;不排除
1
度房室(
AV
)传导阻滞或无症状的左前束支传导阻滞
/
右束支传导阻滞(
LAFB/RBBB
)的患者);
c.
纽约心脏病协会(
NYHA
)定义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CHF
)分级≥
3
级;
d.
首次研究用药前
3
个月之内出现过急性心肌梗死(
AMI
)
11
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持续收缩压
>140 mmHg
或者舒张压
>90 mmHg
)
12
首次研究用药前
1
周内存在未得到药物有效控制的活动性感染
13
已知
HIV
阳性
14
甲、乙、丙型肝炎感染活动期或已知
HCV RNA
或
HBsAg
(
HBV
表面抗原)阳性。注:包括
HBsAg
检查阴性但乙肝核心(
HBc
)抗体阳性,并且有可检测到的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
HBV-DNA
)水平(
HBV-DNA>500IU/ml
)
15
首次研究用药前的
5
年期内存在需要治疗的或有复发证据的既往恶性肿瘤
[
皮肤基底细胞癌及下列原位癌除外:鳞状上皮细胞癌、膀胱原位癌、子宫内膜原位癌、宫颈原位癌
/
不典型增生、前列腺癌偶然组织学发现(
TNM
分期为
T1a
或者
T1b
)或乳腺原位癌
]
。
16
存在吞咽困难或可能影响药物吸收的活动性消化道(
GI
)功能障碍
17
首次研究用药前
3
周内存在≥
3
级周围神经病变及≥
2
级痛性神经病变
18
活动性精神疾病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器质性病变
19
首次研究用药前
3
周或者
5
个药物半衰期(
T1/2
)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
20
用药前接受过以下治疗,符合下列任何一项:
a.
首次研究用药前
1
周内输注血小板;
b.
首次研究用药前
2
周内输注红细胞(
RBC
);
c.
首次研究用药前
2
周内使用了以下血液生长因子: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G-CSF
)、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GM-CSF
)、促红细胞生成素(
EPO
)、巨核细胞生长因子,和
/
或血小板刺激因子
21
已知对糖皮质激素治疗不能耐受或有禁忌症
22
曾经使用过选择性核输出抑制剂(
SINE
),其中包括
ATG-010
6.
研究者信息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1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
安刚,医学博士
|
中国
|
天津
|
天津
|
2
|
上海长征医院
|
傅卫军,医学博士
|
中国
|
上海
|
上海
|
3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朝阳医院
|
陈文明,医学博士
|
中国
|
北京
|
北京
|
4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
魏永强,医学博士
|
中国
|
广东
|
广州
|
5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
菜真,医学博士
|
中国
|
浙江
|
杭州
|
6
|
中南大学湘雅三院
|
刘竞,医学博士
|
中国
|
湖南
|
长沙
|
7
|
中山大学肿瘤医院
|
夏忠军,医学博士
|
中国
|
广东
|
广州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