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4)
我們所有的人,其實都會覺得在工作中,無法有效的實現自己最大邊際的公平性原則,因為現有制度的核心是建立在財產為核心的基礎上的,在這個基礎上進行的延伸,其體現的收益最大化並不是來自於貢獻與勞動強度的價值,而是財產規則在系統中,正向了流程動力的慣性,將受益最大化的規則給予了財產出資者。這個也是現有經濟制度在管理與經營過程中對制度設定的原則。
所以,個體需要能夠感受到的相對公正性的原則,其實是計量標準與基礎不相符的。這是現有經濟制度和基礎體系給予我們的。當然,我們也必須尊重現有的制度基礎。
Blockchain technology的技術基礎與衍生的制度基礎是體現公平的規則。這個規則本身就是不在受制於任何現有制度基礎的,是開放式的公正與系統計算下的透明。怎麼說是系統計算下的透明呢?
因為從指導原則下,每一次行為(工作內容)被量化後,是受到很多系統同時紀錄與核算的,這其中不存在計算的口徑與核計的方法不統一而產生的差別(這個過程形成可能需要100年哦)。所以,我們能夠受到我們心裡想像的“自己的付出,恩恩恩,被公正的對待了”的計量標準。
昨天也有好多以前我們一起挖礦時候的盆友問,那麼,在“充分個體時代”到來之前,各種電子貨幣的幣種是不是還很重要?其實,不論現在擁有什麼幣種,比特幣、以鈦幣什麼的,在規則自動成長並成熟起來之前,可能都會具備投機性,但是,規則成長起來之後,各種幣種最終也就是被制度化的貨幣而已,最終它們仍是我們最需要的,但是價值已經正常化了。
並且,隨時間與規則的越來越成熟,幣種可能會集中統一在四到五個之間,幣種之間的換算與匯率並不會出現波動。因為,這是Blockchain technology在最終的“上帝規則”。所以,我們個體才能夠真正感受到“公平的生存感”。
但是,大家也別太樂觀,因為,Blockchain technology要革的是所有人的命,只要你在現實生活中有收“現實規則的益”,它就會革你的命。哪怕你現在是Blockchain technology的積極推動者和改革者也不例外。
所以,所有個體的重要性在Blockchain technology規則中是相對的平等的,至於多久能達到,這個不好說。因為它需要不斷的同現實世界中所有利益者,包括你我在搏鬥,這個是需要時間的。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