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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发不发粽子”又成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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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报道,今年沪上不少企业都开始在端午节为员工发放小额粽子礼盒,受此影响,某知名点心店的粽子小额团购订单同比增长了三成。
机构自媒体的“实用帖”亦层出不穷,他们反复援引种种规章条文,只为向公众明确:“这些福利可以有!”
关于哪些福利“可以有”的讨论,几乎每个节日前夕都会升温一番。其背后,是社会对年节福利问题的疑惑和暧昧。近几年,全国各地大量基层企事业单位,都出现年节福利缩减甚至消失的状况,一线员工亦对此不乏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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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追溯缘由,很多人指向“八项规定”→
有人说,正是那一组严格的规范出台以来,“官员的好日子到头了”,连带着“普通人的好日子也到头了”。
民间的议论中,这番论调一度颇有市场。而不少决意缩减或取消职工福利的“单位领导”、“上级部门”,也是拿“八项规定”作为尚方宝剑——不是饭不能随便吃,东西不能随便发么?那又岂敢“吃饭”、怎能“发东西”呢。何况,还有不少单位、不少领导干部,是在“八项规定”出台后“依旧我行我素”,被“公开通报”的。“殷鉴不远”,后来者还敢不小心为上?
这些理由和担忧,看上去都很实在。但稍动脑筋,甚至仅仅按照基本逻辑,就知道“八项规定”多少有些冤——那八条明文,规定的是领导干部如何“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要求的是领导干部整治庸懒散奢、限制的是违规用公款搞的排场消费。
“八项规定”既没有规定“不能请群众吃饭”,也没有表示“不能给职工发粽子”。正常合法的职工福利、群众福利,本就不受其管辖,更没有“连带”的道理。
正风肃纪并不是易事。“八项规定”推行之初,人们亦曾担心过其能不能长期奏效、会不会引发反弹。当时不少地方为了显示正风肃纪的决心——同时也是因为对新规尚没有把握——曾下过狠心,把惯常的慰问活动、福利发放都给予暂停。“八项规定”后的头一个春节,过去领导干部拿公款吃的“年夜饭”自然没了,很多地方基层职工甚至敬老院老人们一年一度的聚餐也被紧急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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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一刀切”员工很心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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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于当时的情境,这些暂时的“一刀切”有些不近人情,却也情有可原。但此后,中办、国办针对年节相关工作下发的文件,就有了“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的明文要求;针对职工年节福利,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各级工会组织,均有相应的规定,基层工会经费使用亦有规范。
在这样的情况下,再作“一刀切”式的处理,便难有充分的理由,也再难服众。
事实上,“正常福利”与“非正常待遇”有明确界限,“规矩从严”的初衷也是针对“非正常”的因素。
不加甄别一味“从严掌控”,乃至一刀切地拦腰斩断,不仅是对正当需求的误伤,亦是对严明规矩的误伤
——“八项规定”、“中央精神”从来就不应被当作群众福利的假想敌。
将其用为取消福利的“令箭”,纯粹是将规矩庸俗化——乱借“规矩”之名搞“严格把握”,其实哪有“严格”可言。
而这些问题的要害,亦不只在一盒月饼、几个粽子或是一顿年夜饭。如何理解“规矩”,又如何执行“规矩”,折射的是一种普遍的行事理念和群众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