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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药房托管被工商查处,涉嫌犯罪!

青松医药集团  · 公众号  · 药品  · 2017-07-18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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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托管医院药房,医药公司付出点代价,不是很正常嘛?错了,这事儿涉嫌贿赂!

近日,某地工商局对一起托管案例盖棺定论:医药公司属于行贿!

医院贷款、药商还利息,独家供货

日前,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洛阳市工商局查处了一起商业贿赂案件。2012年12月12日,洛阳世鸿药业有限公司(下称世鸿公司)与孟津县公疗医院签订了“互惠互利”的《孟津县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配送购销协议书》,有效期10年。

按照协议约定,在有效期内孟津县公疗医院不再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采购药品及耗材。事实上,签订这种排他性协议,获取独家供货权的现象,在行业屡见不鲜,并且有个通俗的说法:托管。

报道显示:在协议期内,孟津县公疗医院在中信银行洛阳分行贷款600万元。虽然贷款资金600元为孟津县公疗医院使用,但1年的贷款利息是由世鸿公司承担,其还承担了孟津县公疗医院300万元职工集资款9个月的利息。

工商判定:属于行贿、涉嫌犯罪

经查实,世鸿公司与孟津县公疗医院签订的购销协议,其实质内容,是以承担医院贷款利息的形式,获得了向该医院供应所需药品及耗材的独家经营权,从而排挤了其他供应商公平竞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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