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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人的年度记忆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公众号  · 法律  · 2024-12-25 13:30

正文

2024时光信笺


编者按  时光列车滚滚向前,在2024年的轨道上留下深刻辙印。此刻,我们开启这份来自民事检察人的年度记忆,那一封封信笺、一段段心语,带我们走进民事检察人依法履职、情暖民心的一年,探寻岁月长河中闪耀的法治星光,感受为权益奋斗、为公正坚守的难忘瞬间。




致当事人



用微光照亮微光

刘阿姨:


冬天来了,您一切都好吗?年终岁末,回想自己一年来的工作经历,对您的那次“未完成”的支持起诉让我记忆犹新。


今年8月,您来到检察院向我们反映,自从老伴去世后,儿子一年到头见不着面,也没给您任何赡养费。您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多种疾病,仅有的2000多元退休金难以支撑愈加高额的医疗费和生活费。


我还记得,您说完家里的情况后,停顿住了,犹豫了很久,才提出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向儿子追索赡养费。生活总要继续下去,想必您提出申请时内心也充满了矛盾。那天送走您以后,您佝偻的背影和落寞的眼神让我内心一直没法安宁。


接手案件后,我也考虑了很久。其实,从您的话语间我并没有感觉到您和儿子之间有多么深的矛盾,一纸诉状让母子俩对簿公堂,我想这一定不是您想要的结果。而且这样做,就一定能解决问题吗?我知道,您只是想要儿子对您的关爱。我和您的儿子沟通过几次后,能明显感受到你们之间的心结逐渐在解开。那天,当听到您儿子跟您说“妈,对不起,你跟我回家住吧”这句话时,我真是又感动又开心。


当我看到您激动地抹眼泪时,我笑了。作为案件的承办人,我很高兴能听到您家庭的亲情故事,很欣慰能见证您儿子的蜕变,很幸运能感受到这份珍贵的情感。我也将永远记住这份感动,把检察人的温暖和爱传递给下一个案件、下一个家庭,用微光照亮微光。


一名刚刚参加检察工作的年轻干警问我,会不会觉得从事民事检察工作太琐碎、太平淡,和慷慨激昂、据理力争的公诉工作相比,和守护一方水土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相比,你们的工作怕是没有谁会记得。我朝他笑了笑说,怎么可能没人记得呢?重归于好的母子会记得,得到赡养的老人会记得,修复了裂痕的家庭成员会记得……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检察院

二级检察官 王思锦


你们是我们扛在肩上的责任

农民工兄弟:


又是一年年关将至,看着墙上那幅你们送来的锦旗上“为农民工讨薪,尽职尽责”几个大字,我又想起了你们。


去年年末,你们在经历多次讨薪无果后,拨通了12309检察服务热线。听完你们漫漫讨薪路上的种种艰辛,我感慨万千。支持农民工依法讨薪,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最终,经过支持起诉,你们拿到足额工资。你们送来锦旗表示感谢,其实我想说,我们也想感谢你们,感谢你们信任检察机关,相信法律会还你们一个公道。


就在不久前,几名同样被拖欠了工资的农民工也来向检察机关求助。他们与你们一样,没有钱请律师,不会写起诉状。我们通过调查走访,查清了案件事实,受理了他们的申请,并向法院发出了支持起诉意见书和缓交诉讼费的建议函。面对失联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我们请公安机关协助寻找,让案件得以顺利推进。在法院作出判决后,我们持续跟进执行情况,让他们能够尽快拿回应得的报酬。我们用法治的力量帮助他们摆脱困境,就如同当初帮助你们一样。


你们曾说,是不是你们“人微言轻”才拿不到薪资,我们用检察履职告诉了你们答案。现在,我很想对你们说,2024年,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是专项行动重点关注的对象,如何消除你们的诉权障碍、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是我们时刻牢记的初心和使命。你们不是“人微言轻”,你们是我们扛在肩上的责任,是我们放在心上的人。


时逢岁末,我想向你们送去诚挚的关心和问候,希望你们劳有所获,劳有所得。我们会一直站在你们身后,为你们解难题办实事,用心用情当好你们的“护薪人”!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检察院

检察官助理 侯东方







致引路人



守得住初心,暖得了民心
师父:


这一年,为了深入读懂老百姓这本“无字之书”,您带着我,在街头巷尾调查核实,在田间地头释法说理,在社会治理中心化解矛盾,在社区街道开展普法宣传……您的那句“守得住初心,暖得了民心”始终激励着我前行。


还记得在摸排一件虚假诉讼监督线索时,我们遇到了因案致困的担保人叶某。看到他身心受到巨创,您主动联系当地村委会,叮嘱多加照顾,并及时启动了调查核实工作,最终查明那件案子是虚增了实际借款金额的虚假诉讼,遂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我至今都忘不了申请监督人叶某喜极而泣的那一刻。当他听到自己不用再承担虚增的债务时,那一双黯淡无光的眼睛瞬间明亮起来。那一刻,我深切感受到,民事检察人的责任与使命有多么重。


就在前不久,60岁的菇农金大爷打来电话,开心地告诉我,补偿款拿到了。金大爷等人购买了一大批菌棒用于接种菌种,结果却蒙受了巨大经济损失,走投无路之下求助于我们。


我记起您说过,面对弱势群体,要急他们之所急,想他们之所想,用法律为他们“撑腰”。于是,为探求真相,我做了大量工作,最终支持菇农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推动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金大爷的困境破解了,我也终于松了口气。


师父,新的一年正向我们招手。我想对您说,对于当初那个“作为民事检察人,我能做些什么,该做些什么”的懵懂思考,我已经有了答案——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守护好每一起民事检察案件背后的民心,就是我们民事检察人的初心。


浙江省松阳县检察院

五级检察官助理 杨莹


把心沉到案子里

杨主任:


2023年6月,政治部主任把我带到您的面前说,“老杨,党组讨论决定让小杨去你们部门,你干民事检察工作快30年了,可以给年轻人多传授些经验”。您当时笑着对我说,“我年轻时领导就叫我小杨,现在我成了老杨,老杨得带好小杨呀”,您的松弛和幽默让我第一次见领导时的紧张心情瞬间缓解。


但进入工作后,我慢慢体会到了您的严格与严谨。那时,刚走出大学校门的我对民事检察工作的理解仅停留在把案卷从法院调回来,审查判决是否正确。有一次,您对正在埋头看卷的我说,“不要太心急,把心沉到案子里”。对于这句话,当时的我并不十分理解,直到后来,我参与讨论某水泥厂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时,才体会到其中的深意。


那个案子看上去并不复杂。某水泥厂原是某混凝土公司股东,负责公司的设备采购,曾因欠付设备款向李某借款35万元,后退股。李某持某水泥厂出具的借据和某混凝土公司出具的担保证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水泥厂偿还35万元本金及利息,某混凝土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均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某水泥厂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案件时,有人提出,依据当事人现有举证,无法查明案涉债务的最终承担者是否发生了变化,如果进一步调查核实,是否会破坏当事人之间的平等呢?大家对此意见不一。最终,是您拍板说要查下去,“如果连办案人都心存疑虑,还怎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随着调查核实的深入,一起债权人和“担保人”针对“债务人”的阴谋浮出了水面:案涉债务已转移并实际清偿,李某向法院提交的担保证明系伪造,本案确系一起恶意串通的虚假诉讼。


今年10月,此案经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被法院依法改判。某水泥厂挽回经济损失36万余元,相关虚假诉讼行为人也受到了司法惩戒。结案后,您对我说:“每一次调查核实都不会是做无用功,都是对公平正义的更进一步。”


前些天,我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参加培训时,聆听了最高检民事检察厅蓝向东厅长的专题讲授后,对民事检察调查核实制度有了更深的理解,也才真正明白,“把心沉到案子里”不是沉到案卷里。我们要注重调查核实,从案卷、办公室走出来,以审查证据的亲历性保障运用证据的准确性,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山西省晋城市检察院

四级检察官助理 杨宇潇







致家人



唯愧于你
亲爱的女儿:


岁末的深夜,看着熟睡的你,一天的疲惫消散了,爱意与愧疚也涌上心头。我总有忙不完的工作,你总有写不完的作业,我们都在各自的“战场”上奋斗着。


你总问我民事检察官是干什么的,怎么经常加班?现在妈妈跟你说说我的工作——


每天,妈妈都要审查许多形形色色的案件。在那些堆积如山的卷宗里,藏着无数人的生活片段。也许是邻里之间为了一些小事而争吵不休,也许是合作伙伴因为利益产生裂痕,这些纠纷到了检察院,我作为民事检察官,要从复杂的证据里找到真相,确保法律的天平不会失衡,通过办案让责任者承担应承担的责任,让当事人服判息诉或握手言和。这种感觉就像你解开了一道很难的数学题,或者像帮助迷路的孩子找到了家,开心而自豪。


说到这里,我想给你分享一起我们办理的案件。今年春节前,我们发现一个项目“包工头”拖欠150余名农民工兄弟工资480万余元。“你们可要帮帮我们,这都是我们的血汗钱啊,快过年了,家里还等着我们拿钱回去呢。”时至今日,我依然记得当时农民工代表们恳求的话语和期盼的目光。我和同事们迅速调取相关材料,调查研判后认为“包工头”涉嫌刑事犯罪,建议人社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同时积极督促责任人筹措资金,主动履行支付责任。最终,“包工头”在年关足额支付了全部欠薪,农民工们都开心地回家过年了。


民事检察案件数量多,而且情况复杂多变。每一起案件都关乎老百姓的切身权益和公平正义。为了确保作出的决定是公正的、心里是踏实的,为了让更多的家庭得到安宁,我必须花费大量的时间调查核实、研究法律关系与法律条文,去和不同的人用各种恰当的方式交流沟通,帮助当事人实现合理诉求、化解矛盾纠纷。


因此,我陪你的时间变少了,妈妈不负“检察蓝”,却唯愧于你。但是,我的女儿,我希望你明白,人要有责任与担当,我相信言传身教是父母给孩子最好的礼物。我希望你相信光、追逐光、成为光,坚守信仰,逐梦前行。


安徽省淮北市检察院

二级检察官 王静







致自己



这一年,何以五彩斑斓
如果生活有底色,那你的2024,一定是五彩斑斓的。


无端背负巨额债务,监督申请人心中的愤怒怎么开解?在司法鉴定中去伪存真,在银行系统的陈年旧账中“查否”,还当事人清白。两面锦旗,是一腔热血的红。


在涉及“黄昏恋”的彩礼纠纷中,厘清对同居期间产生日常花销不应被视为彩礼的误区。4次谈心、上门答疑,申请人那句“就算监督不成立,对你们的工作我也很认可”,是让人倍感温暖的橙。


利用虚假诉讼套取公积金的“戏码”层出不穷。有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加持”,虚假诉讼无处遁形,这是充满科技感的灰。


古稀老人生病卧床,两个儿子都不愿意赡养。支持起诉+执行监督与协作,保障老人安度晚年,这是饱含温情的蓝。


运输公司司机工资被拖欠,手握胜诉判决却得不到执行。程序违法监督与司法救助并行,给当事人看得见的正义,这是阳光般的黄。


回望2024年办理的形形色色的案件,你越来越觉得,每一起案件都像一面放大镜,凸显着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立场和态度。


时间和案件的累积,让你对民事检察工作有了自己独特的认识和感悟。“如我在诉”绝非一句无形的口号,而是脚底下每一步扎实的行动。你始终认为,如果知识储备不足,业务掌握不精,思维视野不新,工作中难免捉襟见肘,更谈不上游刃有余。所以,希望2025年的你可以再接再厉,在感受和倾听中敏锐洞察,在调查和学习中磨砺坚韧。


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从数据模型到社会治理,这是无人可以代劳的旅程,也是每一名民事检察人的专属修行。青春奋斗正当时,韶华不负检察蓝。


愿你有永远在路上的动力和决心,2025年加油!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检察院

三级检察官助理 李倩倩


加油!民事检察“小白”

2024年,作为一名历经十年磨砺的刑事检察老将,你毅然转身,成为一名满怀激情的民事检察新手。


还记得今年3月一个寒冷的中午。你正准备下班时,发现一位老人在大门外徘徊,不时向里张望。你走过去询问她的需求,她显得有些拘谨,摇头离开了。你吃过午饭回来后,发现她又站在那里,脸颊冻得通红,双手不停地搓着。你再次上前询问,终于,她带着哭腔说道:“我冤枉啊!我没买车,也没借那么多钱,他们还告我!”


原来,那位“老人”才五十岁,是无端的巨额债务让她两鬓斑白。你通过询问,得知她是来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的,于是立即联系了检察官。在她与检察官的深入交谈中,你了解到,她向人借款4万元,却被骗签下一份26.4万元购买奔驰越野车的协议,还用该车办理抵押贷款,最终她只获得1.7万元现金,却背负了巨额债务,因无力偿还,被起诉至法院。


经过你的积极争取和组织批准,你参与了这个案件的办理。你协助检察官积极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查明了张某等人故意陈述虚假事实、隐瞒真实情况,违背申请人真实意思签订车辆买卖合同的事实。后经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法院判决撤销了那份车辆买卖协议,申请人身上的巨额债务得以解除。


这次经历,让你对民事检察业务有了“沉浸式”的体验,并萌生了加入其中的强烈愿望。经过努力和申请,你终于如愿调入了民事检察部门。虽然,目前的你只是一个民事检察“小白”,但你深知,民生无小事,案件无小案,每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案件,都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渴望与期盼。


未来道阻且长,愿你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以主动学习的热情,在民事检察的广阔舞台上书写精彩篇章,不负璀璨韶华。


贵州省威宁县检察院

四级检察官助理 余茜


变,亦未变

去年,一纸调令,你从“庞院长”变成了“庞检”。称呼变了,但为民司法的初心不会变。


到检察院后,你承办的第一个案子是一起粮食购销领域买卖合同纠纷案。张某与王某签订粮食购销合同,并预付定金5万元,双方约定月底前完成交付。几天后,张某带人提粮556吨,货款当场结清。对于何时提走剩余粮食,张某只说稍等。


后王某因急于支付农户收粮款,从剩余粮食中出售给他人70吨。张某得知消息后,指责王某不遵守合同约定,王某随即将5万元定金退还张某。


本想着自己只要退了定金,合同就算解除了。可是2023年9月,王某却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张某认为王某违反了合同约定,请求法院判令王某双倍返还定金。法院审查后认为王某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导致张某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判决王某再返还张某定金5万元。王某不服一审判决申请再审,被法院驳回,于是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本案的原审判决虽系在民法典实施后、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施行前的空当期作出,但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定金罚则部分适用的审判原则一直未变。无论从立法精神和审判实践的角度,还是从维护公平正义、合理分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角度,本案均应对定金罚则进行部分适用。


如果按照“成约定金”不适用定金罚则的裁判思路,虽然张某可通过重新提起违约之诉,要求王某赔偿自己的损失,但是这种方案不仅严重浪费司法资源,也会给当事人带来诉累,不利于矛盾纠纷的顺利化解。于是,你决定运用检察和解的方式来解开问题“死结”。


那天,你拉着王某和张某来到12309检察服务大厅,通过分析小麦价格上涨及张某的实际损失较难认定等情形积极促和,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法院据此出具了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王某和张某握手言和。


不同的视角带来了不同的办案体验,作为法院“老兵”,你偶尔会对检察监督心存疑虑;作为检察院“新人”,你却没少与以前的老同事“交锋”。虽已年过半百,但在检察监督的道路上,还有许多新的领域等着你去探索。2025年,加油!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

四级高级检察官 庞志毅





2024时光心语


编者按  回顾这一年,民事检察人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通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民事检察案件,维护公平正义、传递司法温暖。年终岁尾,从一个个办案故事和一段段心路历程中,我们看到了2024年民事检察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生动实践。


用法治之光照亮前路

年终岁末,回首来路,满是成长与收获的深深印迹。


这一年,我和同事们积极探索民事检察工作的创新路径。与法院建立的信息共享平台不断优化升级,打破了数据壁垒,让监督线索获取更加及时、精准。


这一年,我也有过彷徨与焦虑。面对难以突破的办案瓶颈,担心无法为当事人伸张正义;在探索新的工作领域时,也会因害怕犯错而踟蹰不前。但每一次,前辈们的悉心指导,同事们的鼓励打气,书记员小伙伴们的默默支持,都会给我信心和力量。


这一年,我和同事们一起办理了不少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其中,最难忘的是帮助农民工老王追回劳动报酬的支持起诉案。


老王为当地一个蔬菜种植大户刘某打工被拖欠工资,双方未签订用工协议,刘某也未向老王出具工资欠条。我们充分行使调查核实权,协助老王迅速收集了相关证据。同时,依托我院与劳动监察部门建立的合作机制,我们快速了解了刘某的用工情况,在调查过程中,还引入专业的法律咨询团队,为老王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经过一番努力,最终成功为老王讨回了应得的工资。


涉及农民工的案件,往往缺少规范的劳务协议而导致维权困难。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们经过深入调研和多方论证,会同本地律所共同制定了专门适合农民工群体的劳务协议模板,明确了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同时,特别强调了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确保农民工在工作中受伤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赔偿。为了便于理解与使用,模板采用了通俗易懂的语言,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推广,受到了广泛欢迎和认可。


在时光的罅隙中回望,那些曾让我耿耿于怀的难以翻越的“山丘”,早已成为定格在过往的“平川”。展望未来,我深知任重道远,但更期待一路风景。我将不忘初心,在每一个案件中雕琢公平正义,用法治之光照亮前路、温暖更多当事人的心。


(河北省沽源县检察院三级检察官李玉萍)


把“司法为民”种在每个人心里

今年,是我步入民事检察部门的第二年。从初入岗位的迷茫无措,到如今的从容不迫,过程中有艰辛、有挑战,但更多的是我和民事检察的一同成长。


回望2024年,记忆里有一摞摞写满故事的案卷,有一双双充满期待的眼睛,有一次次激烈讨论的会议……我深刻感受到,每一个民事案件都关乎民生,都事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最直接的感受。看似琐碎的办案工作,实则是每一个民事检察人沉甸甸的责任。民事检察在这一年教会了我,只有用心用情办案,才能把“司法为民”种在每个人的心里。


“您好,自治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我工作的一天通常从接到一个个当事人的电话开始。为了更好了解当事人的诉求、查清案件基本事实,我们经常需要会见案件当事人,面对这项工作,起初我总怀着一丝忐忑。记得在协助检察官办理的一起民事申诉案件中,当事人因未拿到部分执行款而长期闹访,采取的行为也较为极端。我们对此高度重视,在细致审查案件的同时,更加注重会见时的态度,认真对待当事人的诉求,劝解其采取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在我们的积极回应下,当事人的情绪明显缓和。


就在一次又一次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我逐渐学会了耐心倾听,学会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释相关法律规定。我发现,办案不光是冷冰冰的逻辑推理,更是对人性的关怀与理解,当我们用法律的秤来审查案件时,老百姓也在用心里的秤衡量我们。真正用心办理的案件,人民群众是能够感受到的,对于案件结果也更容易接受,我们的工作也能开展得更加顺利。


法律是严肃的,更是有温度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我的履职目标。对于未来,我充满信心和期待,我将以更坚定的信念、更饱满的热情和更扎实的作风投入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四级检察官助理菊葩尔·金恩斯)


为更多困境群众点燃希望

我的2024年,有许多办案经历值得回忆,其中陆某申请执行监督案印象最为深刻。


2024年春节前夕,我收到上级检察院转来的一封申诉信,在这封长达10页的信件中,充满了申请人的挣扎与彷徨——2014年的一起交通事故,导致申请人陆某一级伤残,完全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案件经过5次诉讼、4次申请执行,赔偿款却一直得不到执行。


初步审查卷宗和材料后,我们赶到医院探望陆某,向陆某本人和其家人详细了解案情,以及这些年遭遇的诉讼和申请执行的困难。除夕前一天,我们再次前往医院,为陆某送去了司法救助金。与此同时,我们奔赴多地调查取证,陆续发现了被执行人史某借亲戚名义购买豪华轿车,出入五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记录,初步判定史某有履行法院判决的能力。为了敦促史某及其家人筹款,我记不清打了多少次电话。直到最后一笔赔偿款筹措到位,我心里悬了半年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后来,陆某的母亲送来一面锦旗。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里,她饱含泪水,回忆一家人10年来的辛酸生活,她发自肺腑的感激之情,让在场同事也为之动容。


当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史某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时,他和他的家人竟然也向我们表示感谢。史某说,为了躲避执行,工作辞了,婚也离了,这种自私自利的行为既伤害了自己和家人,更伤害了陆某一家,是我们的批评教育“点醒”了他,让他鼓起勇气面对错误。他还表示,不管司法机关如何处理,他都坦然接受。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民事检察案件中往往包含着难以调和的矛盾,作为民事检察官,每一个决定或许都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命运,除了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更要有一颗温暖的心。未来的检察征程上,我将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追求公平正义,为更多处于困境的群众点燃希望。


(江苏省宝应县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周锦妹)


让“迷彩绿”与“检察蓝”交相辉映

“案子再审改判了,法院支持了我们的诉讼请求,真是太感谢了!”至今记得,2024年1月20日的那个下午,当我接到一起合同纠纷抗诉案当事人李某打来的电话时,内心是多么喜悦和自豪。


2024年,是我从部队转业到检察院的第四年。脱下绿戎装,穿上检察服,身份角色转换的4年间,我经历了一场“变”与“不变”的深刻洗礼——


在军营,我是保家卫国的战士,在训练场上挥洒汗水,在边疆哨所坚守岗位,时刻准备为祖国和人民冲锋陷阵;在检察院,我认真细致审查案件,用法律武器维护人民利益、守护公平正义。始终不变的,是一颗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赤诚之心。


在军营,我严格遵守军纪,高效执行任务;在检察院,我严守检察纪律和办案规定,确保办案流程规范有序、案件办理结果客观公正。在军营,面对艰难险阻我勇往直前;在检察院,遇到疑难复杂案件我毫不退缩。始终不变的,是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攻坚克难的勇气。


身为军官时,我注重的是军事技能训练;成为检察干警后,我专注于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证据审查、调查核实、适用法律的能力。始终不变的,是对自我提升的不懈追求。


身为军官时,我不断提升军事素养,以适应现代化战争需要;成为检察干警后,我关注司法改革动态和司法政策调整,通过不断提高司法工作能力来适应新时代司法工作新要求。


心之所向,无问西东。从军官到检察干警,变的是外在身份与工作角色,不变的是内在品质与使命担当。我将传承和发扬部队的优良作风,在检察事业这片没有硝烟的新战场上,继续书写忠诚、奉献与担当,让“迷彩绿”的坚韧与“检察蓝”的公正交相辉映。


(陕西省检察院三级检察官助理王鹏)


前路漫漫亦灿灿

2024年是我从事检察工作的第28年,也是我成为民事检察官的第6年。


我至今记得当年从刑事检察部门转岗时的复杂心情。特别是在最初办理一起涉邻里纠纷的民事诉讼监督案件时,申请人收到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后不服,我竟一时摸不着头脑——办理结果是在案件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审查充分的基础上作出的,申请人为何不接受?


随着办案数量日益增多,我渐渐发现,与办理刑事案件时侧重于打击违法犯罪不同,在办理民事案件时,要坚持权力监督和权利救济相结合,不能只是就案办案,解开心结和解开法结同等重要。而随着受理案件的范围逐步扩大,我更深刻认识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大都来自一个个具体的案件,对于检察官来说,办好每一个家长里短的“小案”和办成彰显司法权威的“大案”没有区别,都是检察为民的应有之义。


2024年,我的民事检察“生涯”上了一个新台阶。这一年,我带领团队成功办理了一起民事虚假诉讼系列监督案。还记得在办案时,只有当事人在询问笔录中的少许陈述,缺乏其他客观证据,致使案件办理一度陷入僵局。我及时调整心态,带领团队查阅相关案例,潜心研究民刑交叉案件的特点,通过摸排线索、调查核实,揪出了案件背后指使当事人提起虚假诉讼的隐形受益人,打开了案件“突破口”。最终,我们以扎实的证据,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被法院及时采纳,案件得以改判。


从一个对办理民事案件“摸不着头脑、找不到思路”的“新手小白”,到能够带领团队办理各类疑难案件的“行家里手”,我伴随着民事检察事业的发展而成长,在即将过去的2024年有了沉甸甸的收获。展望未来,我的民事检察之路仍在继续。2025,巳巳如意,前路漫漫亦灿灿!


(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检察院一级检察官祁峰)


为了更多的“老付”面露笑容

重庆秀山县的养殖户老付等3人因贷款惹上官司,不仅一分钱没拿到,还因逾期还款上了征信黑名单。2024年6月,经重庆市检察院提出抗诉,法院判决解除借款合同,老付等人不承担贷款清偿责任。


在我从事民事检察工作的15年里,老付等3人申请监督案是我所办案件中耗时最长,也是印象最深的一件。


老付等农户享受当地政府的政策,申请“土鸡特色养殖”贴息贷款,与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但银行放款后,资金仅在老付等人的账上停留了几分钟,便被银行转给了鸡苗公司。后来,鸡苗公司因经营不善未按时还款,老付等人被银行起诉至法院。他们不但没能通过养殖致富,反而背上了大笔“冤枉债”。


为查清事实,我与同事驱车3小时,在泥泞的山路上步行2公里后,终于在大山深处见到了满脸皱纹、满眼委屈的老付。经过深入调查,我们查明在农户们未申请“委托转支付”的情况下银行违约转款的事实,遂向重庆市检察院提请抗诉,获得支持。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对案件予以改判。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还有其他农户也存在类似情况,为此,我院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帮助更多的农户摆脱了“冤枉债”。


民事检察与老百姓的生活关系最为密切。民事检察案件的申请人千差万别,有不少人属于像老付一样身处生活困境的弱势群体。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就兜住了民生底线。这就需要我们严格遵守法定性与必要性相结合的民事检察监督标准,对抗诉理由细磨精打,既要“敢抗”,又要“抗准”,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时光如梭,2025年的脚步越来越近。在新的一年里,我一定还会遇到像老付一样的申请人。为了让更多的“老付”面露笑容,我将更加坚定“检护民生”的信心和决心,用真诚和专业为群众服务,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三级高级检察官侯俊霞)


在情法之中探寻检察为民之路

岁月如梭,转眼间,我已在检察战线耕耘了18载春秋。每日踏入院门,抬眼望见主楼石刻上的“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几个大字,使命感油然而生。这使命感如同明灯,照亮我在民事检察之路上的每一步探索;又似重锤,时刻警醒我肩负的重任。


2024年10月,我接手了这样一起案件:八旬的高某,孤苦无依,靠着每月2000多元的社保金维生,且饱受重度癫痫的困扰。一次,他在地铁站搭乘手扶电梯时的意外失衡,致使站在他后方的张某摔倒、股骨颈骨骨折。法院根据过错责任原则,按比例判决高某承担其中4万余元的赔偿,这对于本就生活困苦的他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申请再审被驳回后,高某向检察机关递交了监督申请书。


站在我面前的高某,一双布满老茧的双手、懊悔不已的神情,让我心生酸楚。之后的几次坦诚相谈,让我了解了他的境遇。即便经历了长达两年的诉讼,高某依然保持着难能可贵的乐观与坚韧,这让我深受触动。


一次无心之过,使高某成为侵权方。生效裁判并无不当,而4万多元的赔偿可能会彻底击垮他的生活。经与控申检察部门共同研讨并向分管领导报告,我们认为,高某虽是侵权方,但并非故意,其境况可以归为“因案致贫”。最终,我们为高某申请到了司法救助金,不仅减轻了他的负担,也保障了张某的权益。


回首这一年,无数个埋首卷宗、奔波调查的日子,一次次热烈深入的案情研讨历历在目。“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这绝非一句口号,而是我们日复一日、案复一案的实践。


从检18年,我有幸见证了民事检察工作的变迁与发展,更感受到了这份工作的荣光与使命。我深知,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每一个决定都承载着人民的重托。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将坚守初心,用心去办理每一个案件,让法律成为温暖人心的力量,让公平正义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得以彰显。


(湖北省武汉市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乔如意)


难以磨灭的果洛印记

2024年即将过去,但在我记忆的深谷,有一方土地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记,那便是果洛。


这一年,我有幸被选派赴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检察院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援青工作。说实话,此前,我还没听说过果洛这个地名,而这次援青的经历使我认识了一个真实的果洛。


果洛地处青海省东南部,位于青藏高原腹地三江源保护区核心区。那里是黄河源头,高寒缺氧,平均海拔4330米以上,总面积7.64万平方公里,人口只有22万,藏族人口约占全州总人口的92%。果洛一年只有冷暖两季,冷季漫长,暖季短暂。其中玛多县平均海拔4500米以上,一年供暖11个月,剩下一个月是设备检修时间。


文成公主说过,天下没有远方,人间都是故乡。作为一名援青干部,到了果洛,就要把果洛当成自己的家乡。得益于2024年的援青工作启动早,使我有充分的时间对援青的工作思路进行思考和准备。在果洛,我与同事们一起阅卷、接待当事人、审查案件、开展普法宣传,结合果洛检察工作的实际需要制作课件、组织业务培训。这期间,我既发现了有价值的监督线索,也实现了交流互鉴的预期效果,更与同事们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果洛州、县两级检察院缺编严重,再加上借调、驻村等工作需要,几乎每个人都是身兼数职,虽然人均办案量不多,但工作量并不少,辛苦程度不比内地低。对此,果洛的同事们常说的话是“我们已经习惯了”。


在果洛,我了解到,绝大部分果洛干警其实都不是本地人,他们的家在西宁市等海拔相对低些的地区,常年与家人分居两地,甚至三地、四地。他们把对家人的思念藏在心里,长期奉献在雪域高原,用青春年华书写对法律的信仰和对人民的忠诚。他们是值得敬佩的人,也是最可爱的人。


人生最美好的不只是相遇,更在于重逢。每天打开“果洛检察”微信公众号、看看一张张熟悉的脸庞,不知不觉已成为我的习惯。我的果洛同事们,这个冬天,你们还好吗?


(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三级高级检察官杨冰)




来源:检察日报·民生周刊
作者:郭树合 蒋长顺 史隽 王鹏翔 吴贻伙
刘立新 林建安 管莹 刘琳玲 肖俊林 卢志坚
郝雪 沈静芳 张博 周晶晶 梅静
整理:陈彦培 平雅琦
编辑:刘文晖 张苏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