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生角度来说,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意味着更小比例的劳动人口供养更大比例的非劳动人口,从数据上看,带来的最大影响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支出的增加。
人社部发布的《中国社会保险年度发展报告2016》显示,黑龙江省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赤字超200亿元,13个地区养老金支付能力不足1年,分别为广西、江西、海南、内蒙古、湖北、陕西、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青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
医保的情况稍显乐观,根据人社部发布的《2016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6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实现收入13084 亿元,同比增长16.9%;医保支出10767 亿元,同比增长15.6%,逐步扭转收支失衡状态。不过,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预期寿命的增加,老年人口比例的增长,必然会拉动医疗保险的支出,给医疗保险带来更大的压力。从长远看,这种压力会随着老龄化问题的加深而加剧。
那么,解决以上问题的途径如何——短期在于延缓压力,长期在于再造人口红利。短期的政策包括延长退休年龄,社保由税务局统一征收以确保社保的足额缴纳;长期的政策包括二胎政策全面放开。
2011年11月,中国各地全面实施”双独二孩“”政策; 2013年12月,中国实施“单独二孩”政策;2015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实施全面二孩政策。
但,这并不容易。因为,禁止的事还相对容易把控;促进的事,特别是生育的事,只能引导。
而对于适龄的人口来说,生二胎面临的实际成本是现实的,其中最大的部分就是房地产和教育成本。
楼市方面,全国各主要城市限购、限售的政策不断出台。
而教育方面,配套的政策也不断出炉,旨在降低教育支出。
2016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完成第二次修改,其中特别指出,“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
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正式启动实施2017—2020年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由目前的75%提升至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左右。
2018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第十二条明确指出,“同时举办或者实际控制多所民办学校、实施集团化办学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具备与其所开展办学活动相适应的资金、人员、组织机构等条件与能力,并对所举办民办学校承担管理和监督职责。实施集团化办学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加盟连锁、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第四十二条,“对公办学校参与举办、使用国有资产或者接受政府生均经费补助的民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对其收费制定最高限价。”
这些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在中长期都有降低家庭教育支出的作用,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二胎政策的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