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弑警才判13年,今后谁来保卫万家灯火?!

剑圣喵大师  · 公众号  · 心理学  · 2019-01-20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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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剑圣喵大师


>>>01<<<

大年三十夜,烟花灿烂各家团聚。


但有人却在这守护万家灯火的路上,永远的和这个世界说了再见。

 


本该回家过年的哈尔滨民警曲玉权,却在大年三十晚上值班留守。


在接到某KTV有人打架斗殴的报警,曲玉权和同事迅速出警赶到事发地。


现场一片混乱,曲玉权和同事立马上前处置,但遭到现场斗殴人员的围攻,受伤倒地。


看到警察倒地,这伙人企图逃跑,倒在冰冷雪地上的曲玉权仍拼尽全力抱住对方的腿。


哪怕自己已经身受重伤,但是警察的职责告诉曲玉权,必须要制止对方的恶行。


哪怕明知自己的结局,但是保卫人民的信念依然让他坚持下去。


曲玉权,最终抢救无效,离开了人世。


这一年,他才38岁。


曲玉权的妻子是医院的护士,年三十的晚上也同样在值班,她才配合大夫把一位严重心衰的病人从死亡线上拉回来。


刚刚挽回了一个生命,下一刻却接到丈夫死亡的噩耗。


妻子深爱的丈夫,女儿心爱的爸爸,同事喜爱的战友,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你守一方平安,我守患者安康”


这是曲玉权的妻子在和丈夫分别前发的朋友圈,谁能想这竟是他和丈夫的最后一张合影。


女儿或许还懵然不知,还在等着她最爱的爸爸给她买好吃的冰淇淋,还在等着爸爸给她讲故事哄她睡觉。


此后的日子里,每次有人敲门,女儿就跑过去喊‘爸爸回来了,爸爸回来了……’


就是这样一个好警察,却被“五位英雄好汉”多次击打头、胸部等主要部位,左胸部三处肋软骨骨折,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在他们眼里曲玉权不过是一个碍事儿人,一心想除掉的麻烦。


除夕夜竟成永别时。


再响的鞭炮也掩盖不了家人的撕心裂肺,再多的回忆也换不回并肩作战的战友。


时隔两年后,歹徒的判决结果下来了!


却让人大跌眼镜,也让人无比寒心。


作恶的三男五女最重一个仅判13年,最轻一个仅判6年。

 


无论是警察还是普通老百姓,看到这样的一份判决书,想必心寒犹胜天寒。



>>>02<<<

在古代,杀害官差是重罪。

 

哪怕是林冲、卢俊义这样的大人物,即便是在对方先动手的情况下,正当防卫杀死官差,被抓到也必定是午市斩首的结果,这才逼得他们落草为寇。

 

在明代,如果杀害的是锦衣卫,那是要诛九族的。

 

而在美国,有一个独特的词汇叫做“警察协助下的自杀”。

 

指的是通过“具有威胁性的行为”,而“故意令警察,包括广义上的执法人员做出足以致其死亡的措施”(with intent to provoke a lethal response from a law enforcement officer)。

 

比如,2015年8月9日,美国人Telasco在街边挥舞刀,被人看到后报警。警察赶到后命令他放下刀,他拒绝并对对着警察吆喝“你过来啊”!

 

此时,警察认定他有攻击行为,开枪将其击毙。连开46枪,中弹20枪,陪审团将这件事情定义为自杀。

 

同样的案例在美国司法实践里数不胜数,里面被击毙的人,甚至都没能靠近警察。

 

你只要敢对警察有攻击行为,法院一律认为你“希望警察帮助你完成自杀”。

 

然而,我们中国的暴徒,可不仅仅是挥舞小刀。

 

而是持板砖,群殴一个警察,并且处处下狠手。



判决书原文描述:(犯罪分子)在公开场合为阻碍警察正常执法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击打被害者曲某:头、胸部等要害部位,造成曲某多处挫伤,左胸部三处肋骨骨折,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我们大家都知道,左胸肋骨之下是什么?

 

是心脏啊!

 

面对无冤无仇,而且还是警察的陌生人。

 

他们直接就攻击他人的心脏和头部,即便对方已经被打倒在地,也不放弃集体补刀。

 

这是何等的残暴和嗜血。

 

别说法律和国家尊严在他们心中荡然无存,我想为人基本的“手下留情”,他们也早就抛到九霄云外了。

 

这根本就是置人于死地。

 

而法院轻判他们的依据,仅仅是:英雄曲玉权有冠心病。

 

曲玉权是在他们的殴打下,冠心病急性发作而死。

 

法院的这个理解是误差的。

 

以歹徒当时的暴戾,曲玉权即便没有冠心病也会被打死。

 

歹徒即便羁押在看守所,也照样因为一点口角,对同监室人员大打出手,造成对方轻伤二级。



其次,法院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

 

在犯罪构成理论中有一个重要概念叫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如果歹徒侵害的仅仅是曲玉权的生命安全,比如他是和歹徒因为日常琐事互殴。

 

那这个判决是没有问题的。

 

但曲玉权并不是去与歹徒打架斗殴,他是代表警方去维护地方秩序,代表国家保证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不被侵犯,而执行公务的。

 

此时歹徒有另外一个犯罪客体,侵害法律的正当存在权,俗称“藐视王法”。


另外,我还有想告诉大家,就在今天,又有一个警察被歹徒杀害了。

这便是,藐视王法得不到惩戒的恶果。




>>>03<<<

同样在东北还有另外一起案件,审理结果就和曲玉权案完全不一样。

 

2011年,韩方奕、韩家敏因对协勤的行为不满,继而发展到对执勤警察进行殴打,系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并致一人因受外力作用导致冠心病急性发作死亡,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破坏了社会治安秩序,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院判决韩方奕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韩家敏无期徒刑。

 

况且曲玉权案是在除夕当晚执勤期间被害,对社会造成极其恶劣影响,并且是社会高度关注事件。

 

这理应是法院重判的理由。

 

为什么故意伤人致死罪,刑法规定是10年以上,直至死刑。

 

一审、二审法院会被犯罪者从轻发落,选择最短的刑期。

 

他们有自首情节?

 

不,他们杀害民警后逃逸!

 

他们是迫于无奈,警察有过错在先?

 

不,他们仅仅是在KTV打砸抢,警察仅仅是赶来制止他们而已。

 

是他们积极悔罪,并积极补偿受害人家属?

 

不,他们在法庭上百般抵赖,更没有对家属进行赔偿。

 

曲玉权的妻子在无数个日日夜夜里悲痛,几乎快要精神崩溃。



我不知道怎么安慰她,更不知道如何让英雄女儿能永远记住爸爸的长相。

 

但我知道,等女儿长大后,她能不能接受当年杀害自己父亲的暴徒,在监狱里进行一番表现后,居然七八年就能出来。

 

她该是何等的悲痛和绝望。

 


而她的妈妈在去年时,就已经陷入很强的情绪障碍了。

 

我真的不知道,这次判决会不会再次对她造成重大打击。

 

我更担心这群暴徒,死性不改,会对曾经害的他们入狱的警察家属进行加害。

 

看到判决结果,网上很多疑似黑社会份子的人就已经开始叫嚣。

 

“见到警察就往死里打,哈哈!”

 


而广大警察看到这样的判决,表示深深的寒心。

 

在新闻下,许多警察匿名评论道。

 

“以后再出警,遇到嫌疑人要跑,我们就只能假装拦一拦,站在远处喊一喊:慢点跑,别摔着,我们连自己都保护不了,怎么保护受害者的权益。”

 


“一线警察的命真贱!”这是他们的集体感言。

 

为此,哈尔滨中院的微博下,已经多了一万多条差评。

 

我相信绝大多数警察都是正义的,他们会恪尽职守,不忘初心。

 

但将心比心,他们也是人,有血有肉,有妻儿老小的人。

 

当现实一次又一次凉了他们的心时,他们会不会在自己的责任面前犹豫,会不会后悔自己选择了警察的道路。

 

那在除夕这样的夜晚,我们都阖家团圆时!

 

谁来守护一方平安,谁来保卫万家灯火?

 

是你法官大人,还是我们自媒体人?

 

我知道这件事已经下了封口令,警察提了就脱警服,自媒体人写了就封号。



虽然我的力量卑微,但我还是想和大家一起呼吁。

 

别让冲锋在前,与犯罪份子搏斗的警察们心灰意冷!

 

让那些在除夕夜,不能和家人团聚,依旧恪尽职守的好人们。

 

拥有一丝温暖和一份希望。

 

从来没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有人为我们负重前行。

 

可当有人被身上的重担压垮时。

 

我们就更不能在英雄的鲜血上踩上一脚。

 

当法律被人漠视,当正义被人打压。

 

当勇气被无助感被抹杀。

 

当英雄倒下,罪犯肆无忌惮时。

 

那么结局只有一种可能:千里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

 

于是一线民警的悲哀,成为了你我的悲哀。

 

曲警官,以往是你守护着大家。

 

现在你走了,我愿意和大家一起守护你。

 

愿天下再也没有冷漠,只有你留给我们的

 

责任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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