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城风雨的“辱母杀人案”,又有了新的进展。
在历经众多质疑,谣言后,于欢母亲的陈情书曝光了一切事实。
和大部分人猜测的一样,事发前,母亲和于欢受到了长时间的凌辱与折磨。
“玩弄着他的下体,紧贴着我,想强奸我”
身为儿子,谁能忍受母亲受到如此侮辱?愤怒的于欢拿起身边的水果刀,一顿乱捅,最终致一人死亡。
而最后的结果,是于欢被判无期徒刑,对于律师提出的正当防卫,法院选择了驳回。
对于事件,大部分网友选择支持于欢轻判,甚至支持无罪。
当然,也有少数人坚定维护法律的权威,认为不该改判,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无论如何对方罪不至死,在法治社会下,又何必诉诸暴力?
不错,在任何解决问题的途径中,“以暴制暴”一定是最糟糕的一种。
既然如此,为何我们又要选择它?
小盾不禁想起了日本的一部电影——《告白》。
中学老师森口即将离开学校,在最后一堂课上,却一反常态,对学生讲起了自己的故事。
她是一名单身母亲,除了教学,所有的爱都倾注在女儿爱美身上。
虽然日子辛苦,倒也幸福。
在一个课后的晚上,女儿失踪了,女主带着学生四处寻找,最终在游泳池发现了漂浮在水上的爱美,一动不动。
她拼命游向池水中心,但女儿早已溺毙。
这样深爱女儿的她,却遭遇了所有母亲都最无法承受的不幸。
警察认定这是一场意外,但女主却意外发现,女儿是被自己的两个学生所杀。
无力寻求公正的森口,最终选择复仇,用计谋令两个学生都意外杀死了他们最爱的母亲。让他们感受自己的切身之痛。
毫无疑问,在寻求公正的道路里,女主选择了最为暴力的一条:其人之道,还之彼身。
森口并不是没有想过以其它方式解决。
她找到学生对峙,希望能听到亲口认错,没想对方非但没有一点惧怕和后悔,反而毫不在乎的说出了杀人的全过程,洋洋得意。
因为他知道,老师奈何不了他。
他未满14岁,受日本“少年法”保护。即便老师证据齐全,交给警察又能如何?
不过是受到处分,最后也还是无罪释放。
《熔炉》大家都看过,在电影里,聋哑孩子们被学校的老师校长性侵,正义的男主一直在为他们寻求公道。
荒诞的是,受害儿童的家长却对此不以为然,甚至为了钱原谅了强奸犯。
得知罪犯逍遥法外,绝望的聋哑少年找到老师,两人在厮打中同时卧轨身亡。
男主抱着他的的遗像,在大街上声嘶力竭的哭喊,抗议,可那个少年再也回不来了。
面对不公我们诉诸法律,可法律是冷漠的,是一纸死板的文字,它无法适应所有社会的复杂。
在社会中,有权力,有金钱,有潜规则,有为了逃脱惩罚而想尽办法脱身的人渣。
正义被强大的力量所压倒,它让人束手无策。
我又不禁想起了几年前,同样曾引起过热议的“梁荣彩”事件。
一名19岁的女大学生在厕所遭遇奸杀,而罪犯却仅仅判了个死缓。
熟悉套路的人都知道,许多关系户为逃避法律惩戒,惯用手段就是判个死缓,继而减刑,再然后蹲几年释放。死者男友,父亲在微博上声嘶力竭的呼喊,却没有任何作用。
如今也再没人关注案件下落,唯一可以确定的是,罪犯依旧好好的活着。
在《素媛》中,强奸小女孩的人自称醉酒不省人事,并因此获得了减刑。无法忍受的父亲决定在法庭上亲手杀死人渣,可当他站起的那刻,女儿却抱住了他的腿,哭着请求他不要。
因为他一旦下手,毁掉的同时也是自己的人生,他会因故意杀人而入狱。
这和“辱母杀人案”的境况何其相似,一个为保护母亲,一个为保护女儿。
若不是无路可走,谁又会去选择这一去无回的绝路?
当四面八方皆为锋利的刀剑,暴力,便成为了弱者最后的铠甲。
狗急尚且会跳墙,更何况人。
《狗镇》剧照
若是于欢没有拿起那把水果刀,默默的看着母亲被凌辱,默默地忍受,会是什么结果?
恐怕这件事,连一条热门微博都登不上。
曾有人说“一个人为钱犯罪,这个人有罪;一个人为面包犯罪,这个社会有罪;一个人为尊严犯罪,这个世界有罪。”
《大象》剧照
谈及对弱势群体的暴力,校园暴力最为典型,微博上每天都能找到N个相关视频。
十几岁的少年,是最冲动,又最无知的。在这个年龄,它催生了太多无缘无故的恶。
他们对弱者施以拳脚,抢夺钱财,人身侮辱。而这些行为很多时候根本没有理由,仅仅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强大,然而针对校园暴力的法律仍是白纸一张。
弱者得不到相应的保护,便会在欺凌中爆发,校园枪击,校园谋杀,一宗宗骇人听闻的事件发生。
《月光男孩》剧照
东野圭吾曾在《恶意》里说:“从来没有想象过,在这世上竟然会有这样的恶意存在”,我想补充一下后半句,你同样无法想象,在恶意遍布的环境下,弱者最终会点燃一场怎样盛大的毁灭。
诚然,不公正无法避免,但无论如何,世界总应当是越来越好的。
或许我们的法律,可以更健全。莫让保护弱者的条文,成为强权者的庇护伞。
在韩国,同样会出现法理不公,但他们至少有说话的权利。他们可以拍《熔炉》,可以拍《辩护人》。甚至因此导致案件重判,真正“电影改变现实”。
而我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