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8日,国家标准委发布《关于2016年度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估情况的通报》,对全国液压气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7家考核评估结果为一级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予以通报表扬,对10家考核不合格的技术委员会,限期进行整改。
据国家标准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切实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估办法(试行)》(国家标准委公告2016年第3号)相关要求,国家标准委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估工作。
本次考核评估工作随机抽查了50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涉及农业、制造业、电动机械、服务业等多个领域,围绕标准制修订任务、日常管理和组织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等三方面内容,对技术委员会2013-2015年三年来的运行管理情况进行考评。
据悉,本次考核结果为一级的技术委员会共7家;二级的技术委员会共20家;三级的技术委员会共13家;不合格的技术委员会共10家(其中,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未按要求参加考核评估,判定为不合格)。
国家标准委表示,全国液压气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缝制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钟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带轮与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7个技术委员会在考核期内管理比较规范,故予以通报表扬。
国家标准委通报指出,通过本次考核评估,发现部分技术委员会存在如下主要问题:标准制修订项目未按进度完成;标准制修订过程委员参与不充分;技术委员会相关工作档案不健全、年度报告不及时;未按时开展标准复审工作等。
国家标准委在通报中强调,各技术委员会应高度重视考核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自行改正;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技术委员会,限期6个月进行整改,整改期内不下达新的工作任务,整改工作完成后,国家标准委将组织验证核查其整改结果。
延伸阅读
国家标准委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含全国专业标准化工作组,以下统称技术委员会)管理,依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 2016年7月5日,国家标准委发布《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估办法(试行)》(简称《考核评估办法》),自2016年6月28日起实施。
据《考核评估办法》,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估工作由国家标准委统一组织,考核评估的对象是国家标准委批准成立的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估采用分批考核的方式,周期为3年。
考评内容
据《考核评估办法》,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承担标准制修订任务、日常管理和组织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承担标准制修订任务包括项目完成率、标准体系建设和维护情况、项目申报、标准复审与实施情况跟踪、标准制修订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等;
(二)日常管理包括年度报告情况、经费管理、委员管理、宣贯培训等;
(三)组织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包括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际标准的跟踪评估及转化等。
考评结果管理
根据《考核评估办法》,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估结果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对考核评估结果为一级的技术委员会,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评估结果为二级的技术委员会,应当按照专家组意见建议改进完善工作。对考核评估结果为三级的技术委员会,纳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
《考核评估办法》规定,对考核评估结果不合格的技术委员会,暂停其工作并限期整改,整改时限一般为6个月。整改期满后重新组织考核评估,评估结果仍未达到三级要求的,视情况采取调整秘书处承担单位、重新组建、撤销等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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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标准化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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