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讨论了二维指称理论的发展,提出者查尔默斯基于二维语义视角,试图融合描述论和直接指称论,构建了一种较为系统的二维指称理论,并强化了“意义—理性—模态”的关联。文章首先概述了查尔默斯理论的发展背景,即当代意义理论中描述论和直接指称论的交锋,以及克里普克对描述论的批判。随后,文章详细阐述了查尔默斯理论的建构动因、核心内容及其发展历程,包括其理论的核心概念“金三角”的重建、对先验性和必然性的探讨,以及认知内涵和虚拟内涵的区分。此外,文章还探讨了学界对查尔默斯理论的质疑,如索姆斯关于其理论是描述论变种的质疑,福布斯关于嵌套问题的质疑,以及查尔默斯对这些质疑的回应。最后,文章总结了查尔默斯理论的主要贡献和存在问题,以及该理论在语义学、认识论和形而上学方面的潜在影响。
查尔默斯基于二维语义视角,试图融合描述论和直接指称论,构建了一种较为系统的二维指称理论,并强化了“意义—理性—模态”的关联。这一理论的发展背景是当代意义理论中描述论和直接指称论的交锋,以及克里普克对描述论的批判。
查尔默斯理论的核心是“金三角”的重建,即强化“意义—理性—模态”的关联。通过区分认知内涵和虚拟内涵,查尔默斯试图解决描述论和直接指称论之间的对立,并试图在认知可能性与形而上学可能性之间建立桥梁。
学界对查尔默斯理论提出了多个质疑,包括索姆斯关于其理论是描述论变种的质疑,福布斯关于嵌套问题的质疑,以及查尔默斯对这些质疑的回应。这些质疑主要集中于查尔默斯理论的核心概念、指称确定机制、认知内涵的理解和应用,以及嵌套问题等方面。
查尔默斯理论的主要贡献在于其试图在认知可能性与形而上学可能性之间建立桥梁,为重建“金三角”关系以及实现认识论与形而上学兼容发展提供了空间。然而,该理论尚存在诸多问题,如认知主体的完备性、可设想性理论的缺陷等,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
查尔默斯理论在语义学、认识论和形而上学方面具有一定的潜在影响。它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来探讨语言和实在的关系,以及认知主体如何认识外部世界。该理论的发展可能有助于推动哲学、逻辑学等领域的研究。
作者简介:尹均怡,南开大学哲学院,主要从事逻辑哲学研究,E-mail:yinjunyi49@163.com;刘叶涛,南开大学哲学院,主要从事逻辑哲学与哲学逻辑研究,E-mail:pkulyt@163.com。原发期刊:《科学·经济·社会》2024 年第 20241 期 第 113-124 页关键词:指称理论/ 金三角/ 二维指称理论/ 认知可能性/ 形而上学可能性/ reference theory/ the Golden Triangle/ two-dimensional reference theory/ cognitive possibility/ metaphysical possibility/摘要:查尔默斯以二维语义为视角提出了一种试图融合描述论和直接指称论的新型意义理论;通过重新把握认识论与形而上学的区分与关联,构建了一种较为系统的二维指称理论,以进一步强化“意义—理性—模态”的密切关联。在系统阐释查尔默斯二维指称理论的建构动因、核心内容及其发展历程的基础上,通过深入考察国内外学界就此提出的质疑,并追踪查尔默斯针对这些质疑给出的回应,可为深度把握二维指称理论架构的成就与不足提供方向。一、背景:当代意义和指称理论的对立与交锋
在当代意义理论中,描述论和直接指称论的交锋旷日持久。弗雷格(G.Frege)明确区分了名称的含义(sense)和指称(reference),强调含义在给命题赋值过程中的作用不可忽视,开创了现代指称理论的先河。“a=a”和“a=b”这两种同一陈述之间存在重要区别:“a=b”传达了一种“a=a”无法传达的信息,这种认知意义(cognitive significance)上的差异与被命名对象关系密切:“和一个名称相联系的,不仅具有被命名的对象(或指称),还有这个名称的含义,在其名称中包含了名称提出的方式和语境”①。
摹状词理论尽管只是为了讨论限定摹状词的意义,但罗素(B.Russell)的基本主张经提炼,也适用于名称,从而在主要观点上与弗雷格相同:名称(专名和通名)都有含义;专名的含义指谓的是个体对象的独有属性,通常由限定摹状词表达;通名的含义指谓一类对象的共有且仅有属性,通常由非限定摹状词表达;含义是判定指称的依据和标准,含义决定指称。这就是克里普克(S.Kripke)发表《命名与必然性》之前长期占据统治地位的“描述论”早期形态的核心主张。但是,如果把名称的含义像这样限定为某一个摹状词,所构成的陈述会遭遇分析性疑难。
为应对这个分析性疑难,塞尔(J.Searle)提出将原本唯一的摹状词改为一组数量不确定、但具有析取关系的摹状词,即簇摹状词理论。尽管也是描述论的著名代表,但塞尔对描述论的坚持乃基于对弗雷格“含义”理论的某种“扬弃”:他批评了弗雷格传统意义上名称含义理论的“反心理主义”,将“人身性”纳入对名称含义的把握:他认为语言哲学只是心灵哲学的分支,名称的“含义”绝不仅仅是一个语言世界的东西,而是要进一步归结为名称使用主体心智之中的“意向内容”,而说话者使用名称之所以能够成功指称对象,“因为而且仅仅因为该对象满足与该名称相关联的意向内容”②。
克里普克以可能世界理论为工具,通过认知论证和模态论证对描述论的基本主张进行了猛烈的抨击,认为摹状词无法成功确定(determine)指称,专名的意义不能通过摹状词决定③。对此,克里普克举出一个假想案例来论证:名称“哥德尔”完全可能指称不满足“算术不完全定理的发现者”这个摹状词的人。如果该定理的创造者是一个叫“施密特”的人,而他早在多年前就死了,哥德尔盗用其理论并以自己名字发表,此时的哥德尔并非为该定理的发现者。
在克里普克看来,典型的摹状词都不是严格指示词(rigid designator),名称(专名和自然种类词)却具有严格性,即在所有可能世界指称相同对象,严格指示词之间的等同是必然的。由此,他提出直接指称论的核心观点:名称的意义就是它指称的对象,名称不以含义为中介而是直接指称对象。如果名称的指称不借由含义给出,如何保证专名和自然种类词成功指到其指称对象?理论将名称的成功指称归结为通过因果链条传达到个体对象或自然种类之“范型”的命名仪式。
克里普克关于名称和摹状词的这种严格性的直觉区分所依据的是其本质主义理论,而这种本质乃是一种基于“实体”的必然同一论的绝对本质,他认为,只有强调这种“绝对本质”才能形成名称对应指称对象的“严格性”关联。尽管克里普克强调区分作为形而上学概念的必然和偶然以及作为认识论概念的先验与后验,并基于该区分为严格性论题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他未能融贯地把握形而上学概念与认识论概念之间的关联机制,从而让自己陷入了若干“自相矛盾”④。
正是在上述背景下,查尔默斯(David Chalmers)基于二维语义学实际上提出了一种“二维指称理论”,试图融通描述论和因果论,建构出语言、认知主体与实在的三元关联,成为针对描述论和直接指称论进行“整合型”尝试的代表性方案。
二、二维指称理论的建构与发展
查尔默斯的二维指称理论之所以在近些年引起学界热烈讨论,不仅与主流语义学争论直接相关,更重要的是,它将重建“金三角”作为其理论发展的主要目的,而这个“金三角”与克里普克关于必然/偶然、先验/后验、分析/综合的新型三域划分实质相关,后者是克里普克整个意义和指称理论背后的哲学框架。
金三角关系是将必然性、先验性和分析性这三大范畴分别依据模态(modality)、理性能力(reason)、意义(meaning)进行精确区分后再通过两两相联而构建起来的,它包括康德论题、弗雷格论题、卡尔纳普论题⑤等。康德论题是指理性和模态之间的联系:认知主体通过自身具有的先验概念为经验对象建构相应的先验性条件,这种条件下构造出的关于经验对象的知识就成为必然性知识。由此就有了康德论题:S是必然的当且仅当S是一个先验命题。
弗雷格论题指的是理性和意义的联系:弗雷格通过分析“a=b”和“a=a”这两个同一性陈述之间的区别,指出意义有超出指称的东西并且与认知意义有建构性关系;当两个表达式在认知上有所不同时,它们就有不同的含义,反之亦然。由此就有了弗雷格论题:两个表达式A和B有相同的含义,当且仅当A=B无新增认知意义。
卡尔纳普论题指的是模态和意义之间的联系:卡尔纳普使用模态概念刻画语言的意义,认为语言表达式不仅可以用于确定现实外延,也可以用于确定可能外延。但是,在现实世界具有共外延关系的两个表达式,在有些可能世界中并不是共外延的,如“有肾脏的”=“有心脏的”。由此就有卡尔纳普论题:A与B有相同的内涵,当且仅当A=B是必然的。卡尔纳普论题是对弗雷格论题的补充和完善,是通过模态概念对语言意义进行精确化处理所作的努力。“新弗雷格主义”思想是卡尔纳普论题和康德论题的理论结合:两个表达式A和B有相同的内涵,当且仅当A=B是先验的。这个论题表明,内涵这个概念的形成依托于“意义—理性—模态”的核心思想⑥。
金三角遭到了克里普克的拒斥。他举例反驳康德论题的合理性:“长庚星是启明星”,长庚星和启明星外延上指向金星这个对象,但两个专名的关系是通过后验方式得知的。专名和自然种类词都是严格指示词,它们在所有的可能世界中都指向相同的实体,这样的词项构成的同一性陈述是必然的,表征的是实体的自我同一⑦。此外,克里普克还提出了先验偶然命题:“巴黎标准尺S在时刻t的长度是一米”这个句子为真,尽管是先验得知的,但它却是偶然为真的,因为这根尺子的长度会因时间和温度的变化而发生变化。
在查尔默斯看来,如果克里普克关于康德论题的批判是正确的,弗雷格论题也同样遭受质疑。克里普克把“长庚星是启明星”作为后验命题,这就意味着通过经验可验证“是”前后的名称在认知和理性上的意义是不同的,同时克里普克又把该命题视作必然的,这就意味着二者的内涵相同,因此就得出这样的结论:认知意义上不同的部分却可以具有相同的内涵,与弗雷格论题形成对立。因此,克里普克的批评使得意义和模态都与理性脱离了关联⑧。
查尔默斯表明,二维指称理论承认词项的意义或内容具有两个“维度”,它们起着各不相同的作用,其中一个与指称和通常的真值条件相关,另外一个与指称和真值条件对外部世界的依赖方式相关,并且经常被认为在分析认知意义或语境依赖上有着显著的作用⑨。二维指称理论的提出主要是为了重建“金三角”,建构好“语言—认知主体—实在”的三元关系。他以认知可能和形而上可能两种方式看待可能性空间,主要强调认知可能性在构建语言与实在关联时的重要作用。克里普克批判描述论的主要路径之一,是对形而上学和认识论进行严格区分,查尔默斯则试图借助认知可能性把二者重新联结到一起。
认知可能性也被视作现实的可能性,是查尔默斯考察可能空间的第一种情形,这种可能性对应着“就所有我们先验知道的来说,这个世界可能是的方式”。查尔默斯在第二种情形下考虑的称为反事实的可能性,即形而上学的可能性。由于我们考虑可能世界的两种不同方式对应着两种不同的回答,这两种不同方式隐含着语义学的两个不同维度,这也正是查尔默斯型语义学被称作关于认知的“二维语义学”的原因。
在查尔默斯的二维框架中,表达式的外延以两种不同的方式依赖于世界的可能状态⑩。其中一种是认知依赖,另一种是虚拟依赖。对应于这两种不同的依赖机制,查尔默斯细化出两种相对应的内涵:认知内涵(epistemic intension)和虚拟内涵(subjunctive intension),通常被分别称为“1-内涵”和“2-内涵”。具体示例如:设想在夜晚天空特定位置发光的星是地球的一颗卫星,而金星只在早晨才能被看见。当所设想的可能世界被看作是现实世界时,“昏星”所指称的就是地球的那颗卫星,而不是金星。相应“昏星”的认知内涵同样是地球的那颗卫星,而“晨星”的认知内涵是金星。因此,二者具有不同的认知内涵。这种差异是由于现实世界对“昏星”和“晨星”的具体指称确定方式不同而导致的。另一种情况,当我们所设想的可能世界是反事实的可能世界时,昏星就是金星。此时,“昏星”和“晨星”的虚拟内涵在金星存在的所有可能性中都指向金星。总的来说,认知内涵更适用于描述理性和认知意义的关系,而虚拟内涵更类似于克里普克处理可能性的方式(11)。此外,认知内涵的可能性赋值方法与虚拟内涵有所不同,虚拟内涵仅仅表示单纯的可能世界,而认知内涵的可能性被看作是中心化世界(centeredworld)(涉及主体和时间),又称为场景(scenario),即它有一个中心,该中心由说话者和说话中心(speechcenter)表示,如果我认为一个世界W是可能的,我就会把它视为现实世界,并且假设它是我当下所处的世界。
通过二维指称理论基本内容的了解可以看出,把可能性视作现实的或认知的可能性来考虑,就是传统语义学(描述论)对指称问题的回答,这个回答与康德论题是一致的。由此可以推断,这种方式似乎可以用来修复康德论题,进而重建“金三角”。但该理论的研究进路不局限于此,还要关注使得一种理论成为一种语义学的根本要素——指称确定机制,通过该机制去考察二维指称理论与传统语义学是否具有相同的解题功能。
查尔默斯指出,二维指称理论的指称确定机制要做的并非传统语义学那样“预设”意义,而是为意义奠基,是对传统方式的优化发展。为此,查尔默斯提出了可解读性(scrutability)概念,给出新的指称确定机制:对于一个说话者所使用的绝大多数词项T,并且对于任何一个包含T的真理S,都有一个真理D。由此构成两方面关系:D是独立于T的;该说话者知道D是事实的同时也知道S处在该事实的位置上。其中,第二方面的关系不需利用经验做进一步调查,只是基于理想化的纯理性的反思即可。因此,这种新的指称确定机制就是:基于可能世界的标准描述(canonical description)之上的纯理性反思。在为意义奠基的过程中,由于是以新的指称确定机制为前提,因此我们可以确定在某个具有如此这般前提的自变量(认知可能世界)中的某个因变量(外延),从而定义或确定一个函数,即“1-内涵”。相应地,当我们把可能性当作反事实或形而上学的可能性来考虑时,运用这个指称确定机制也可以确定一种内涵,即“2-内涵”。
查尔默斯表示自己的指称确定机制是以事实的或认知内涵作为可能性的衡量标准,由此避开了预设意义所遇到的困难,同时仍能发挥传统语义学在指称过程中的作用。总的来说,二维指称理论通过提出新的考虑可能性的方式和新的指称确定机制,一方面避免了传统语义学的预设意义的问题,另一方面又实现了拯救康德论题的目的。
三、学界对查尔默斯理论的质疑
查尔默斯的二维语义理论在一定程度上为重建“金三角”作出了贡献,但也遭受到批判和质疑,矛头指向二维语义理论的核心概念和论题。
关于二维语义的核心论题。索姆斯(S.Soamas)认为,查尔默斯理论本质上是采用二维框架,从认知理解的视角论证意义、先验性和必然性三者的关系,这只是对弗雷格型描述论另一种形式的刻画,无法包含直接指称论的观点(12)。对于查尔默斯提出的核心论题(即对新弗雷格命题的认知刻画),索姆斯认为他过于强调认知要素的作用,不该将其与形而上学要素置于同一高度。
关于指称确定机制。二维指称理论要想重建“金三角”,就要将重建“意义决定指称”作为基本要义。当可能世界作为认知的可能性被考虑时,二维指称理论的指称确定机制与传统语义学大有不同。查尔默斯表示,他的指称确定机制是为意义奠基而非像传统语义学一般对意义进行预设,但所获指称却与传统机制所确定的指称一致,由此可建构“金三角”。他指出,在正常的认知情形下,那些关于显象、行为、构成的信息正是我们确定某词项指称所需要的,而这些直观的信息获取正是基于我们对该词项意义的把握。通过概念的了解可得出一个矛盾的推论:二维指称理论的可解读性下面隐藏了对于意义的预设,因而实质上并未与传统语义学的指称确定机制形成区别。这种“表变里不变”的指称机制不仅造成查尔默斯理论的自相矛盾,且仍然逃避不开克里普克有力的批判(13)。
关于“认知内涵”概念的理解和应用。查尔默斯试图用“认知内涵”取代弗雷格的“含义”,其本意是为描述论辩护。但这种取代存在许多困难,主要涉及弗雷格的“含义决定指称”原则。查尔默斯认为该原则可以有强弱两种理解,他更强调弱版本的使用:指称通过含义与世界相联而存在。但是强调弱版本的使用又会产生一个新的冲突,即与弗雷格所提到的“表达式的含义可以在不同的使用场合发生变化”。对“我”这样的索引词,不仅要考虑“我”的认知内涵,还要考虑说话者所处的场景。这就会形成这样一种情况:对于不同的说话者,“我”有不同的外延,但有相同的认知内涵。此时就会给人们造成一种“我”的含义不属于殊型(token)而属于普型(type)的直观印象:a对“我”的使用和b对“我”的使用对于a和b有着相同的认知意义(14)。可以看出,查尔默斯的认知内涵取代之路困难重重,不仅含义与认知意义的关联被切断,而且含义不再具有殊型相对性(token-relatively)特征,这种做法与构建二维指称理论的目的是相悖的。
认知内涵的先验性问题主要涉及对查尔默斯如下核心论题的讨论:对于任何句子S来说,S是先验一致的当且仅当S的认知内涵是必然的。批评者认为,二维指称理论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施罗特(L.Schroeter)指出,要给表达式赋予认知内涵,主体就必须接受以下限制:“如果现实世界是孪生地球,则水是XYZ。”按照基本的认知常识,条件句后件中使用的“水”的概念也同时存在于条件句前件中那些被认作是现实世界的情境(15)。由此可知,判定“水”的具体指称是依赖于主体所做出的判断且将水与其指称建立联系的过程。因此,对于那些不存在于可能世界的表达式而言,这些表达式的“1-内涵”是不可定义的。
关于嵌套问题。当模态运算符和认知运算符相互作用时,由于它们关注的焦点不同,模态运算符所关注的真假条件可能与认知运算符所涉及的主观因素存在逻辑上的冲突,致使信息处理逻辑的复杂性增加。这种复杂性可能导致信息处理流程变得混乱,从而产生“嵌套”问题。福布斯(G.Forbes)认为,查尔默斯理论中,认知内涵和虚拟内涵相互作用时会出现该问题(16)。
该问题的讨论是对基于现实世界的认知主体和基于虚拟世界的对现实主体的复制者的讨论。依据不同场景而提出的相同表达式,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当二者表达相同的语句时,如二者都相信水是液体时,所获得的认知结果截然不同。由于在地球上,基于现实世界的表述句满足第一内涵并且具有恰当的第二内涵信念(水是H[,2]O且水是液体),因此其为真。但对基于虚拟世界的表述句来讲,是无法为真的,因为在其中,只存在错误的第二内涵(在孪生地球上XYZ是一种液体为真)。由此可以看出,对于查尔默斯理论而言,这些态度描述不是纯粹认知的,把握它们的真理性需要同时考虑两个维度的内涵。
福布斯提出,查尔默斯在转化两个具有嵌入模态或认知运算符的句子时,会出现否定先验偶然性的问题。
按照查尔默斯核心论题,二维指称理论会承诺(A)和(B):
(A)如果p是先验的,那么必然地,p是先验的。
(B)必然地,如果p是先验的,那么p。
(A)表明先验性蕴涵必然先验性。在模态逻辑系统S5当中,一个模态命题本身是必然的。换言之,如果一个命题在某个世界中是先验的,那么它在所有世界中都是先验的。(B)体现出先验性是一个模态事实,按照二维指称理论对先验性概念的界定,这就意味着,必然地,并非仅凭观念上的理性反思就得到辩护的就是确实的东西,这不依赖于世界的任何偶然特征,因此必然为真。
从(A)和(B)推导得出:
(C)如果p是先验的,那么p是必然的。
福布斯认为,对查尔默斯理论构成威胁的主要是C,因为它否定了先验偶然性。但先验偶然命题在二维框架中是合法的。福布斯将嵌套问题看成是查尔默斯理论的一个“难以避免的问题”,认为查尔默斯需对二维框架下两种内涵的相互关系做更深刻的说明,同时提出,查尔默斯的理论同时解释这三个表述的真理性是非常困难的,因此,陷入“嵌套问题”是无法避免的。
四、查尔默斯的辩护
查尔默斯对上述质疑分别进行了回答。针对索姆斯认为查尔默斯型理论只是描述论的一个变种,二者在本质上是相同的,查尔默斯进行了澄清和区分。他认为二维指称理论并非描述论的另一种存在,即使专名和自然种类词的第一内涵有时很接近摹状词,但也仅仅是近似而非相同。第一内涵是一个函项,是我们在词项中先验把握的那部分意义,摹状词主要作为解释意义的表征方式而存在。强调摹状词的指称不是关于摹状词的语言学意义的一部分,因此二者并非同义词。
我们认为,索姆斯对两种可能性(认知和形而上学)的批评并没有从根本上体现出二者的内在关联及创造的实际价值,同时忽视了查尔默斯以这种建立关联的新方式解读克里普克“后验必然性”的合理性。克里普克强调:“在具有适当的、定性的同一性证据的情况下,一个适当的、相应的定性的陈述可能是假的。”(17)从克里普克的解释可以看出,后验必然陈述的必然性是由对象自身的必然同一性决定的,而这种决定是通过严格指示词实现的,其理论基础是克里普克的模态现实主义和模态本质主义。同时,克里普克强调,如果陈述S表达一个后验必然真理,那么非S在形而上学上就是不可能的,但在认识论上是可能的。不过这种可能性“仅仅表达了我们当前的无知或不确定的状态”,而恰恰是这种“无知或不确定的状态”使我们产生了偶然性的幻觉。
克氏的这套理论事实上遭到了诸多质疑,根本的问题在于:形而上学领域如何能完全摆脱认知领域而得到独立的说明?还有与此有关的一些延伸出来的问题,比如,为何名称和自然种类词是严格指示词,严格指示是通过怎样的机制形成的等,克里普克并未做出更明确的解释和划分,只强调这是诉诸某种直觉或规定的结果。这说明,区分形而上学领域和认知领域并不是最终的目的,更重要的是如何建立二者之间的合理性联系(18)。
有关于此,查尔默斯指出,内涵的第一维度强调认知上可能的“场景”,即被视为现实的世界状态。一旦这样的世界状态实现出来,相关命题在该世界状态中的真值可能会不同于其在现实世界中的真值(如将“孪生地球”实现出来并成为现实世界,专名可能具有不同的外延和内涵)。这样的话,必然共外延的词项在第二个维度上虽然具有相同的语义值,但在第一个维度上就未必了。第二维度已有前述,即克里普克的形而上学可能的世界状态(反事实状态)。因此,如果S作为任意表达式,它的后验必然性在二维框架中被定义为:S是后验必然的当且仅当S的第二内涵在所有世界中是真的而第一内涵在某(些)情形中是假的。这个定义与克里普克的后验必然观点是一致的,当我们对特定表达式进行评价和赋值的时候,就将相关认知可能的世界状态看成是现实的。通过建构认知可能与形而上可能的关联,可为克里普克命题提供一种新的二维式解读。在具体推导过程中,查尔默斯不沿袭克里普克的理论基础(即模态现实主义和模态本质主义)也可保持与克里普克核心观点一致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查尔默斯的二维指称理论体现了作为一种“调和型”理论的作用。
上述内容涉及两种可能如何建立关联,以及关联后对后验必然命题的新型解释。接下来探讨的则是更深一层的关系:认知可能性向形而上学可能性过渡。克里普克对“金三角”关联中康德命题的批判,实际上是对认知领域和模态领域进行明确区分,这与“可想象性—可能性论证”(conceivability possibility argument,简称“CP论证”)构成直接对立。康德通过模态理性论(Modal rationalism)的推导表明了先验性与形而上学必然性的等同(19)。由此得到关于模态一元论(Modal Monism)的推导:逻辑必然性/可能性与形而上学必然性/可能性的等同(20)。
克里普克的后验必然语句对康德提出的双条件句(模态理性论和模态一元论)从左至右的推导关系提出了挑战。“启明星不是长庚星”并非先验为假(因为它后验为假),但并不是形而上学可能的。对此,查尔默斯指出,任何句子都表达两个命题,与之相配的就是关联着相应的两维内涵。
通过区分语句的两维内涵可以发现,如果一个语句是后验必然语句,那么,它的第一维内涵是后验偶然命题,它的第二维内涵是先验必然命题。这就意味着克里普克的后验必然性只发生在命题的层面,并不发生在语句的层面。
在查尔默斯那里,可想象性就是逻辑可能性,因此,“可想象性蕴涵可能性”原则在命题的层面得以恢复。此外,查尔默斯还对“CP论证”进行三个方面的修正,更为系统地将可想象性划分为六类,并将具体概念与之相匹配。
有人以查尔默斯二维指称理论框架为背景,探讨“CP论证”是否有资格成为模态认识论的问题时指出一个担忧:在我们无法判断命题是否为可想象的前提下,即使“CP论证”为真,我们也无法通过可想象性获得其可能性的知识,由此无法验证物理主义是否失败以及驳倒先验物理主义是无用的(21)。但肯定查尔默斯版本的“CP论证”在命题层面合理反驳克里普克的后验必然命题,使得康德命题得以恢复,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构建理论的初衷。二维指称理论搭建了认知领域和模态领域之间的桥梁,查尔默斯在一定程度上完成了重建“金三角”关系的目标。
针对福布斯对二维指称理论陷入嵌套问题的质疑,查尔默斯基于态度动词并不是纯粹认知的这一观点修正了二维指称理论(22)。修正版本强调结构化认知内涵(structured epistemic intension),要求将对认知内涵的原有诉求替换为虚拟内涵的诉求,从而使得主体拥有一种具有认知内涵的解读能力并且与虚拟内涵组成恰当信念的有序对。换句话说,被描述者只要相信嵌入式语句所表达的二维立场,态度归属就是真的。此外,查尔默斯明确指出其理论并未陷入“嵌套问题”。他否认先验性是一种纯粹认知运算符的方案,并提出运用先验命题的二维真值条件可以处理先验性的模态事实被威胁的问题(23)。
查尔默斯对认知内涵存在的问题做了详尽的回应及发展。首先针对认知内涵无法取代“含义”之论,查尔默斯提出了结构化认知内涵,为后续的丰富化内涵(enriched intension)概念的确立奠定了基础。丰富化内涵是指,一个简单表达式是由它的认知内涵和外延构成的有序对;一个复杂表达式是由该表达式的组成部分的丰富化内涵依据该表达式的逻辑形式形成的结构。丰富化内涵可以作为含义的替代者,在其框架下,可完整保留弗雷格“含义决定外延”原则,因为含义就是由认知内涵与外延构成的有序对,外延就在含义之中。此外,该理论还合理解释了“我”这样的索引词所构成的所谓“反例”,避免陷入认知内涵的困境。
由于丰富化内涵与认知意义存在恰当的关联,丰富化内涵被看作是一种“弗雷格型理论”(24)。但查尔默斯的理论不仅是为附和弗雷格理论中的含义理念而形成,“丰富化内涵”还有助于化解“信念之谜”的疑难。丰富化内涵通过外延要素与认知意义建构关联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就算“London”与“Londres”对皮埃尔来说具有相同的认知内涵,但它们的外延是不同的(25)。不可否认,该概念的提出强化了认知内涵的效用,遵循了弗雷格含义决定指称的原则,但因为它还可以作为解决克里普克信念之谜的工具,消除了二维指称理论只是为了追随弗雷格理论的误解,因此,丰富化内涵作为认知内涵的理论升级,促使查尔默斯理论向“调和型”方案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对于认知内涵的先验性问题,查尔默斯提出存在基本的真理集合,主体仅凭概念能力和先验能力就可知这种由真理集合构成的条件句真理(26)。为了加强这种方式的可信度,查尔默斯提出了数个前提假设和论证予以辅证。查尔默斯提出了先验可解读性(A priori Scrutability)观点:存在基本的真理集D,对于任何真理S,主体都可以先验地知道D→S。为了更好地说明先验可解读性观点的合理性,查尔默斯补充了应用条件句(application conditional)的贝叶斯论证和两个基本设想:完美理性思维假设和以PQTI句子的形式呈现出来的基本真理集合。
学界对该观点的质疑主要聚焦在查尔默斯对于条件句可解读性和PQTI假设的说明方面。这两点的说明和论证是查尔默斯构建整个可解读性理论中最为核心的部分。具体地说,PQTI是指物理真理(Physical truths)、定性真理(Qualitative truths)、全部真理(Totality truths)和索引性真理(Indexical truths)(如“我”“事实”)所形成的真理性集合。在此基础上,主体日常表达式的认知内涵就由理想化的理性思维确定,而虚拟内涵是由个体关于PQT句子作为反事实情况下的推论所决定。其次,贝叶斯论证基于先验可解读性观点和贝叶斯条件句原则,利用先/后验概率的概念对认知内涵进行解读。经推论得出,认知内涵不受任何事实经验证据的影响,并且可以通过PQTI真理集合实现先验可读。通过这种方式,查尔默斯不仅为自身构建的理论框架做辩护,还使得“金三角”中意义和先验的关系得以维护,进而也拒绝了克里普克所提出的后验因素。
泰亨(J.Tiehen)对PQTI形式的句子提出了质疑,他认为其中的T句子存在许多困难,不是一个真理,不能被包含在可解读性概念中(27)。T是查尔默斯为捍卫先验可解读性方面的所有需求而构建的“That’s-all”真理,表明真理集D是P、Q、T、I的并集,这样就可以推出任何真理S都可以从D中解读。换言之,如果想验证查尔默斯理论框架的合理性,至少要验证并集D足以满足两个基本需求:完全性(任何包含在D里的真理S都能够从D中先验推出)和一致性(如果包含了两个基本的但是又矛盾的真理,那么集合D可以先验地推出任何真理)。查尔默斯这个设想在直觉上虽具有一定的可信度,但实际上这两个基本需求是很难得到满足的,其主要原因在于,主体所具有的完美理性思维,并不具有对外部世界的完备感知能力,只是在推理方面具有完美性。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形而上学必然性的概念是否能够成立,是否能够为具有完备能力的认知主体所获得的,这是值得怀疑的。
查尔默斯通过对可能性的区分,化解了以往二维语义学遭遇到的诸多困难,实现了二维语义学的转变。同时利用可解读性观点以及数个假设及论证对认知内涵的先验性问题做出较为系统和准确的刻画。此外,查尔默斯详细区分了意义的两种内涵,不仅保证了理性与认知模态之间的关联,也重新建构了理性与形而上模态的关联。并且,通过系统论证认知可能性与形而上学可能性的连接关系,为重建“金三角”关联以及实现认识论与形而上学兼容发展提供了一个更大的空间。
作为二维指称理论的最大代表,查尔默斯正视学界诸多质疑并给予回应,进一步完善自己的理论,体现出其理论强有力的韧性和解题功能。目前虽尚存诸多问题无法彻底解决,如泰亨质疑认知主体尚未具有完备性思维水平、可设想性理论本身尚存缺陷等问题。但二维指称理论提供了一个有益的致思方向:内在地处理可能世界与真值条件这两个方面的语义关联,以双维度视角细化理论解释;重新强化语义分析的方法论意义,避免了以往分析方法的片面性。二维指称理论试图正面回答这些问题:具有受限思想的认知主体是如何认识外部世界的,如何构建可想象性与可能性关联,如何实现指称理论的更好发展,等等,可以说,它至少是探寻真正答案的最好的方案之一。
注释:
①Gottlob Frege,On Sense and Nominatum Reprinted,in Anthony Patrick Martinich(ed.),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p.2.
②John Searle,Intentionality:An Essay in the Philosophy of Mind,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3,p.234.
③Saul Kprike,Naming and Necessity,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0,p.142.
④刘叶涛、杨四平:《必然同一、严格指示与因果链条》,《逻辑学研究》2021年第5期,第56-69页。
⑤⑥⑦David Chalmers,The Foundations of Two-Dimensional Semantics,in Manuel Garcia Carpintero and James Macia(eds.),Two-Dimensional Semantics:Foundations and Applications,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6,pp.96-101,pp.96-101,pp.55-140.
⑧David Chalmers,The Foundations of Two-Dimensional Semantics,p.75.
⑨David Chalmers,Two-Dimensional Semantic,in Ernest Lepore,Barry Smith(eds.),Oxford Handbook of 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6,p.541.
⑩David Chalmers,The Conscious Mind,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6,p.57.
(11)David Chalmers,The Foundations of Two-Dimensional Semantics,p.69.
(12)Scott Soames,Reference and Description:the Case against Two-dimensionalism,Princeton and Oxford: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5,p.197.
(13)任会明:《二维语义学如何重建“金三角”》,《哲学研究》2009年第3期,第92-102页。
(14)陈吉胜、侯旎:《认知内涵能够取代含义吗:评认知二维语义学对弗雷格含义理论的修正与辩护》,《科学技术哲学研究》2017年第3期,第56-61页。
(15)Laura Schroeter,Considering Empty Worlds as Actual,Australasian Journal of Philosophy,2005,Vol.83,No.3,pp.331-347.
(16)Graeme Forbes,The Problem of Factives for Sense Theories,Analysis,2011,Vol.71,No.4,pp.654-662.
(17)Saul Kripke,Naming and Necessity,p.142.
(18)陈敬坤,魏屹东:《后天必然性与认知二维主义——兼论认知可能性与形而上学可能性的关系》,《人文杂志》2013年第12期,第1-8页。
(19)Brian Kment,Varieties of Modality,The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2017-01-31,https://plato.stanford.edu/archives/spr2021/entries/modality-varieties/.
(20)康德的模态理性论和模态一元论的具体推导过程可参见冯书怡:《“可设想性蕴含可能性”论题有资格成为模态知识论吗?》,《科学技术哲学研究》2020年第3期,第33页。
(21)冯书怡:《“可设想性蕴含可能性”论题有资格成为模态知识论吗?》,《科学技术哲学研究》2020年第3期,第33-38页。
(22)David Chalmers,Brian Rabern,Two-dimensional Semantics and the Nesting Problem,Analysis,2014,Vol.34,No.2,p.57.
(23)陈敬坤:《先验偶然性与嵌套问题——对查尔默斯解决方案的辩护》,《河北学刊》2022年第6期,第37-46页。
(24)David Chalmers,Propositions and Attitude Ascriptions:a Fregean Account,Noüs,2011,p.602.
(25)陈吉胜、侯旎:《认知内涵能取代含义吗:评认知二维语义学对弗雷格含义理论的修正与辩护》,第56-61页。
(26)David Chalmers,Constructing the World,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2,p.157-169.
(27)Justin Tiehen,A Priori Scrutability and That's All,Journal of Philosophy,2014,Vol.111,No.12,pp.649-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