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健让我们看到了他对同行、对音乐、对版权的尊重。
文◈小王子
文章经授权转自南都全娱乐(ID:nd_ent)
本季《歌手》播出到现在,阵容可谓经历了“大换血”,特别是林志炫和李健这两位实力唱将回归,舞台更是引人注目。
在上周六播出的第八期《歌手》中,“清华男神”李健带来一首《父亲写的散文诗》,勾起了无数观众心中那份对父亲的感情,令听者潸然泪下。
李健对这首歌的演绎,虽然是平淡的叙述风,却饱含深情。
但小王子今天的重点不是要夸李健的唱功,而是要力赞李健的版权意识!
在节目中李健到访好朋友刘春阳的吉他博物馆,调试吉他时聊到了自己要唱《父亲写的散文诗》。
其实这首歌算不上热门,它的作曲者和原唱是2006年“超女”的创作型女歌手许飞。
李健说他联系到了许飞,想为这次的翻唱付版权费,许飞一开始没要,但李健坚持要给。
为什么李健坚持要给?他这样解释:创作人应该得到尊重,其实作为创作人,这(版权费)就是你生活的来源。
节目播出后,许飞在微博上表达了对李健的感谢。
李健的这一做法也得到了广大网友的认可和赞扬,比起最近出现的那些“侵权”翻唱,李老师简直是一股清流哇!
近年来,中国荧屏上出现了不少音乐节目,有素人参与的选秀型节目(如《中国好声音》),也有明星歌手参加的比赛型节目(如《歌手》、《蒙面唱将猜猜猜》),这些节目中歌手演唱的歌曲不少都是翻唱歌曲。
然而有多少节目组和歌手在翻唱这些歌曲前联系过它们的原唱或作者?
许多创作人作为版权持有者,往往是到了节目播出后才知道自己写的歌被别人翻唱了,他们不仅没有收到应得的版权费,甚至连一声最起码的告知也没有得到。
于是许多音乐人开始了维权行动,这一现象在本季《歌手》播出后尤为突出。
“进口小哥哥”迪玛希在《歌手》以一首VITAS的成名曲《歌剧2》惊艳全场,又在湖南卫视的华侨华人春晚中再次演唱该曲。
却被《歌剧2》原作者VITAS发律师函,认为迪玛希多次在无授权情况下改编、演唱VITAS作词作曲的《歌剧2》,要求湖南卫视停止侵权行为。
张杰在第五期《歌手》演唱了《默》,版权所有人高晓松发布了一条微博,先是夸奖张杰唱的好,随后委婉提醒翻唱应该提前通知一声。
相比VITAS直接一张律师函甩出来,“矮大紧”老师这条“维权”微博实在是不能更客气了,不料还被人说“蹭热度”。
民谣新力量赵雷同样遇到了版权争议,他在《月亮粑粑》的改编中大段使用了李海鹰创作的《弯弯的月亮》,李海鹰在微博上表示节目制作方和演唱者均没有和他进行任何形式的沟通,提醒湖南卫视和《歌手》节目组应该重视音乐的版权问题——“这是音乐的根本,音乐人的根本”。
有些网友认为,《歌手》节目频频出现版权争议,这个锅应该是节目组背而不是歌手背,但这回李健的“以身作则”告诉我们,歌手本人拥有强烈的版权意识就完全可以避免这方面的争议。
说李健是当今歌手中最尊重版权的一位,毫不为过。早在2月20日,微博用户@陈睡觉 就赞过李健的版权意识:李健去年要在《歌手》上翻唱《当你老了》,是自己打电话给作者赵照谈版权,后来两个人还成了朋友。
所以说,广大歌手们都来跟李健“老师”学习一下版权意识,相信每个音乐人都乐见自己的作品能够得到广泛推广,只要提前好好说明情况,进行良好的沟通,他们肯定不会不近人情,总比事后被人说侵权要强多了。
严重的,人家还会告你!比如沈庆状告《中国好声音》索赔500万。
除了给大家上了关于版权意识的一课,作为一枚行走的弹幕,“升级版段子手2.0”的李健这次回归《歌手》还给我们继续输送了一大波段子。
参加第三季《歌手》时李健就给大家留下了N多段子+金句,例如著名的“秋裤梗”:当时李健看到沈梦辰大冷天的光腿穿裙子,表示自己都穿厚秋裤呢。沈梦辰有些幻灭——我的男神怎么可以穿秋裤!
李健脱口而出:“秋裤男神呗!”
今年李健老师依然保持着“金牌段子手+行走的活弹幕”的水平。
表扬沈梦辰有进步:以前带个人,现在都能带团了。
经纪人李锐问狮子合唱团刚刚扔的是什么,李健答:拨片啊,你以为是什么?戒指吗?还顺带给李锐科普了一下Rocker们的“拨片礼仪”。
一开始叫林忆莲“忆莲姐”,林忆莲客气地说“别”,李健立马就改口叫“忆莲妹”……
最经典的还是被问到“回到《歌手》舞台什么感受”时,李健说:像大学毕业后有一天说你的文凭不好使,再读一遍。
看完这位“被唱歌事业耽搁的段子手”的事迹之后,小王子想说的是:
如果两年前,李健留给我的,只是一个唱歌很温暖好听、不动声色讲段子就能逗笑你,衣品非常好的“清华理工男”形象。而上周六,我们看到了李健对他人的尊重,对音乐的尊重,也让我发自内心地对他更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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