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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吧,每一次考试都是师生之间的一次分手仪式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公众号  · 大学校园  · 2017-01-18 08:43

正文


最近,各路奇葩考生们拜考神的组图在网络世界四处传播,放假之前,期末考试和论文几乎能把半数考生逼得生无可恋——欢欢喜喜过大年的模式一定要通过一场悲惨的考试来开启吗?期末考试作为这个世界上最大的Bug究竟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其实,考试只不过是一场师生之间的告别仪式,因为出了“神考题四大名作”而被学生们誉为“车神”的北大法学院副教授车浩老师就是这么认为的。



为什么要考试?

文\车

节选自车老师给北大法学院2013级本科生的考试赠言


在考试结束一个多月之后来谈考试,似乎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但我还是有自己的理由。隔开一段时间来谈,正可以避开当时关于考题的各种热闹。当然,还有很多实质性的理由。

 

对学校里的师生说,考试是一种常态。但是,学生为什么要考试,老师又为什么要命题,这恐怕恰恰属于福柯所说的,因为其一目了然而不为人见的问题。我希望谈点个人想法。

 

考试这件事,是由师生双方共同完成的。学生是最重要的、不可或缺的参与者和意义赋予人,所以,修《刑法分论》的13级同学是我写这篇东西的主要沟通对象。

 

此外,无论喜欢与否,考试都会在每个人的大学生活中留下印记。多年以后,这印记可能不堪回首,也许是思之怅然。我希望自己作为教师,能在这印记形成当时,投入一点正能量进去。

 

最后,一门课程结束了,一段师生关系也随之结束,总要有点分手语吧。在课堂上羞于表达的,正好可通过这个机会说出来。

 

13级"刑法分论"期末考试的答案或者说考查要点是2月中旬我在度假期间拉拉杂杂写完的。请同学们放心的是,老师不会用这样一份几万字的答案作为评分标准。

 

事实上,期末考试后的第二天,批卷工作就已经完成。实际阅卷时的打分标准,要比这份参考答案简单得多。至于我自己又专门另写的这份5万多字的参考答案,就当作是最后一课的复习资料和讲义吧,但愿仍然有同学会乐意去看。


某高校学生在考前拜考神


考试有什么功能和意义呢?

 

对大学里的课程考试而言,这并不是一个不言自明的问题。提到考试,通常很容易联想到选拔。根据一定的标准遴选人才,是自科举制度开始的考试所共同追求的一项重要功能。

 

但是,这显然并非考试的全部。特别是在大学中,每一学期结束之后的各种课程考试,与高考、司考、国考等考试类型截然不同,并不会直接赋予得高分者某种资格,因此也基本上不包含选拔的功能。

 

大学考试的功能,如果不是选拔,那又是什么?

 

一种常见的说法是,考试是检测学生学习效果的手段。但实际上,这个说法主要适用于未进入大学之前的(高中、初中阶段)各种考试。以升学为终极目标,师生双方都可以通过一些阶段性的小考,检测教学或学习效果,根据检测结论,来调整下一步的教学或者学习状态。

 

但是,高等教育不是应试教育。大学里某一特定师生群体的教学关系,往往终止于一学期课程的结束。各位老师所开的课程,一般也是相互独立,没有承继关系。经过考试而检测出的教学/学习效果,对大学里的师生双方来说,基本上都缺乏实际意义。老师没有机会再对特定的学生群体改善他的教学,学生也必须告别这门课程,进入其他老师的新的课程学习中。

 


对师生双方而言,考试成绩不是展开下一步行动的根据,没有向前方伸出一个有机会共同改善教/学的阶梯,它本身就是一道关上的门,是一个表示一门课程结束、一段教学关系结束的终止符。

 

除了学生可能因得到高分获得自信或者因得到低分而愤愤吐槽(也可能发愤图强)之外,把没有后果跟进的考试之功能定位在“检测”,就如同没有制裁性手段的程序正义一样,都是纸上欺人

 

这样看来,大学考试的功能,基本上也不是检测。那它到底是什么?

 

在评奖学金、出国、保研等场合,各门课程的考试成绩常常被作为一项重要的甚至是主要的评价指标。对学生来说,这可能是考试成绩最现实的功能;但是,对老师的教学而言,这并不是一个主动追求的理想目标。

 


我相信,几乎没有一位大学老师,是为了让考试分数成为学生能否得到奖学金或者出国保研机会的评价指标,而费尽心思去命题和阅卷的。如果一个学生努力学习考高分的主要动力和追求是为了得奖学金,这是教学本身的失败。

 

同样,评价一个学生能否得到留学或保研的机会,是一个独立的、综合的评价体系,各门课程的考试成绩至多是参考因素之一。哪位刑法老师会在设计一道强奸罪的题目时心里想的是,只有这道题得高分者,才是最应该拿到Yale的offer的人?哪位民法老师会在设计一道用益物权的题目时心里想的是,只有这道题得高分者,才最应该保送国际公法专业的研究生?

 

人们可以赞美繁茂的树荫能够让行人免受日晒,但这并不是大树本身茁壮成长的理由和动力。同理,即使考试成绩被用来与奖学金、出国或保研之间挂钩,在客观上发挥出某种评价作用,这也从来不能为老师命题考试提供理由和动力。

 


那么,大学课程考试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排除了选拨、检测和评价这些主流标答,剩下的答案,可能就见仁见智了。在我心里,理想状态的大学考试有两层意义。

 

第一,考试应该是教学过程的延长甚至高峰。

 

考试不是一门课程教学结束之后的某个与教学过程相独立的环节,相反,它是整个教学过程的一部分,甚至可能是最有效最关键的环节。

 

在命题、答题、阅卷、出/看答案的过程中,围绕着这门课程的核心知识,教师的释放与学生的吸收都始终在进行(这次《刑法分论》采取考试后一个多月再公布参考答案的做法,就是希望尽量来延长本课程的教学过程)。

 

而且,由于老师要想办法将一学期课程的精华浓缩在考点中,学生也必然会在限定时间地点以及有分数形式的考察中产生压力和刺激,教学效果应当在此阶段有一个明显的跃升,甚至成为整个教学过程的最高峰。

 


第二,考试是师生之间的一次深度沟通和告别。

 

特别是在上大课时,学生人数有几十甚至上百,平日的教学过程中,不可能出现老师提问——上百人全部回答——老师透过回答了解情况——将答案反馈回去——学生再参照答案自我评价这样的全面性互动。

 

而在一份试卷中,老师不仅可以告诉学生他所认为的这门专业课中的核心要点,让学生通过答题认知自我,在纯粹的技术性的内容之外,老师还可以把他认为重要和有意义的一些关于法律和人生的更为宏观或感性的理解,透过考题传递给学生。

 

如前所述,大学里某一特定师生群体的教学关系,往往终止于一学期课程的结束。分手之际,总是要有些临别赠言之类的礼物。按北方人的劝酒令,“啥也别说了,都在题里了”。


- 版权信息 -

者:车浩

编辑:守拙堂陈峤

本文节选自

《车浩的刑法题》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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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浩的刑法题

 车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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