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张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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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 @你,这里有一份“张江人才”评选规则等你接收

张江发布  · 公众号  · 上海  · 2017-06-03 10:30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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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服务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张江科学城建设,广泛集聚人才智力资源,建设张江国际人才试验区,表彰在张江园区做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特制定第五届“张江人才”评选规则,相关规则如下:


1奖项设立及获奖人数


第五届“张江人才”评选,共选出30名“张江人才”,其中张江“卓越人才”10名,张江“优秀人才”20名


2评选流程


第五届“张江人才”评选共设两轮:初评、复评。


3评选对象


遵循“不唯学历、不唯年龄、不唯国籍”和“以人才推荐人才,人才评选人才”的总体原则,评选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1、参评人所在单位需工商注册地和财税户管地在张江科学城范围内(经管委会认定的科研院所、高校可不受工商注册地和财税户管地限制,但参评人的实际工作地必须在张江园区,且需由单位提交认定申请报告。);


2、为鼓励和培育更多的优秀人才,原则上单位第一负责人只能作为推荐人,推荐本单位员工参评(若为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不在张江园区,但实际运营地在张江园区的高校科研院所,则由上级主管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推荐人),若单位第一负责人确实要参评的,那么由单位高管(即为公司性股东中的副总级别以上高管;若无公司性股东,则为本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本人;若为一人独资公司,则为公司最高决策层任命的副总以上人员)代替作为推荐人;


3、为表彰在张江园区做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要求被推荐人需与所在单位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且在园区内连续缴纳3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如被推荐人是企业第一负责人的,该企业需在张江园区成立三年以上,且本人在该企业工作满三年,同时还需提交能证明第一负责人的法人证明(营业执照)、董事会或股东会任命为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决议、上级单位任命书等证明材料;若属于高校、科研院所推荐的人员,该人员需在张江园区工作满3年


4、被推荐人此前已享受过国家、市、区级重大人才专项计划政策扶持(扶持资金50万元以上)的不再进行申报;


5、关联公司同时参加评选时,需在报名时注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视情况在初评阶段对关联公司的分组和计票规则做规避调整。


4评选组织机构构成


1、人才评选领导小组及评选办公室

设立第五届“张江人才”评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评选工作。办公室工作由管委会科创处牵头,管委会各处室、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参与推进,评选活动由上海张江慧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承办。


2、评委组成

初评评委由入围人才的推荐人(即所在企事业单位的第一负责人或高管)组成。


复评评委由入围复评人才的推荐人(即所在企事业单位的第一负责人或高管)和按入围复评人才的行业分布情况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5名行业专家共同组成。


5评选规则


一、初评

对入围初评人才,按产业及类型进行抽签分组,由评委通过投票打分的方式,综合衡量人才的创新价值、岗位贡献、市场效益、综合能力四项指标,评选出40名人才入围复评环节。


二、复评

对入选的40名入围复评人才,由评委通过投票和打分的方式进行跨行业评选,综合衡量人才的创新价值、岗位贡献、市场效益、综合能力四项指标,最终评选出10名张江“卓越人才”和20名张江“优秀人才”。


入围初评、复评的被推荐人以及推荐人(即所在企事业单位的第一负责人或高管)必须同时(若推荐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无法参加的,应提前3天向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司提交相关说明,经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商议通过后,可由该公司同等级别人员代替)出席初评、复评,否则视同自动放弃。


6公证、公示与报备


1、公证:本次评选活动邀请浦东公证处对评选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评选公开公正公平。


2、初评及复评结果公示:初评及复评结果将在张江园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间经确认不符合资格或存在问题的,由评选领导小组讨论后取消其评选资格。


3、审核报备:复评产生的30位奖励人才名单报管委会审核备案。


7奖励规则


1、资金奖励:张江“卓越人才”每人可获100万元奖金,张江“优秀人才”每人可获50万元奖金。


资金发放方式:管委会委托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将奖金发放至人才所在单位,奖金由各单位代收并代缴有关税费后,向入选人才发放。


2、发放重点人才服务卡,享受服务卡对应的服务项目。


人才卡发放方式:获奖人才向重点人才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后可直接获得。


8其他


1、推荐方式:评选不设门槛;各企事业单位只能举荐1名人才参加评选。


2、报名方式:各企事业单位登陆报名网站(http://talent.zj-hui.net),进行网上报名。

3、资格审核:凡符合本规则第三条“评选对象”要求,经审核资料完整的,均可入围初评。


4、评选使用语种:本次评选活动唯一使用语种为中文(书写及答辩(普通话));如无法满足请自带翻译,翻译人员需在申请报名时报备。

本规则由“张江人才”评选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张江高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


申报操作规程


一、报名方式


各企事业单位登陆报名网站(http://talent.zj-hui.net),网络报名。


二、提交材料


(一)被推荐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张江人才评选报名表(本人签署,加盖单位公章,格式附后);


2、被推荐人同意函(本人签署,格式附后)


3、被推荐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本人签署、推荐单位盖公章);


4、被推荐人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被推荐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以及连续近3年在园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证明(网上打印,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6、被推荐人是第一负责人的,需提交能证明第一负责人的法人证明(营业执照)、董事会或股东会任命为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决议、上级单位任命书等证明材料;


7、被推荐人是高校、科研院所员工的,需提交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人事关系证明和连续近3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证明(网上打印,每页加盖单位公章);若注册地、税收地不在张江园区但实际运营地在张江园区的高校、科研院所还需提交认定申请书(申请书格式附后);


(二)推荐人需提交材料


1、企事业单位第一负责人或高管证明(格式附后,加盖单位公章),同时还需提交身份证(护照)复印件(本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2、企事业单位第一负责人或高管简介(即评委简介,格式附后);


(三)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补充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确保通过(http://talent.zj-hui.net)网站提交的所有申报文件及资料,其内容必须是真实、准确、最新和完整的,不存在篡改、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隐瞒或重大遗漏。


2、确保所有申报文件及资料上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


3、如违反上述承诺,被推荐人的评选资格将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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