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Vasily Perov
79岁的琼瑶,发文交代后事,看了非常感慨。
她真是一个活明白的人,生死观,很多也与我相同。
她交代的内容大致是:
生了重病,宜快死,不要用各类技术手段延续毫无质量的生活;
“不要用任何宗教的方式来悼念我。”;
“将我尽速火化成灰,采取花葬的方式,让我归于尘土。”;
“不做七,不烧纸,不设灵堂,不要出殡。”;
“不要在乎外界对你们的评论,我从不迷信,所有迷信的事都不要做!‘死后哀荣’是生者的虚荣,对于死后的我,一点意义也没有。”
中国台湾,2019年1月6日起将实施《病人自主权利法》,病人可以决定自己如何死亡,不再由医生的家属决定,这是把人的权利还给人的好法律,可以视为有了安乐死的可能。
在自由主义者看来,人是自己身体的主人,这是不可违抗的天理。但是一个濒死的自由主义者,口不能言,身不能动,身体只能由别人做主,那是很可悲的事。就算留有遗嘱,别人不听,就按他们的“好心”对待你,你也完全没有办法,因为你无法发声,你死了。见过太多这种例子。
人是天生就要刷存在感的动物,繁衍、建立功业、发明创造、在景点写“到此一游”,都是表示“我在”,葬礼也是如此,死了,并不想就此消失,所以希望有隆重的仪式,壮观的墓地,以及后辈的祭祀。
大多数人并不想像琼瑶一样安排后事,他们更喜欢当下流行的死亡方法,用足仪式。也不能说他们错,这只是选择问题,每人有权利选择自己最喜欢的方式。
我更喜欢的琼瑶的方式。
一是我认为,希望让人记住自己的愿望是徒劳的,99.9999%的人,将被彻底遗忘,无论他们多么努力。换言之,没有任何一个人有那么重要,后代可以永远记住他。
确实有几个罕见的天才,每一代学生,都会从教科书学到他们的名字,可把时间维度放长一点,宇宙最后也是要毁灭的,这个巨大的硬盘,最后还是要重新格式化,一切都会消失。
更主要的是,我认为现在所有的葬礼,都太土、太闹、太让人难为情,我的审美观与个性,令我无法接受。
我到了年龄足够大,需要交代后事,只有这3条:
1、若重病无法治愈,人活着只有痛苦,立即安乐死;
2、死后迅速火化,灰撒大海。所有过程,不惊动任何人。事毕知会亲友即可。
3、上面两条不是客气话,他妈的给我严格执行。
我死时应该有不少财产。会留一部分给处理后事的执行者,将事先委托律师监督执行者,只有严格执行遗嘱,才有资格继承财产。
其实,死亡的存在,是件好事,时间与健康才显得稀缺。只是人生太长,死亡看起来总是在天边,因此荒废了人生。
你稍有阅历,看看一个人,和他聊一聊,大概判断得出他离死有多远,你甚至很可能是和活死人聊天:这人的观念把自己埋了,这人的生活习惯藏有大太风险,他的人生,差一个葬礼而已。
想清楚时间、人生与死亡的本质,你不会觉得没意思,你的人生反而充满了挑战,这就是一盘无法再来的游戏,自然想通更多的关,完成更多的挑战,不然就太浪费了。
想起前几天,有读者留言,有位同事向他推荐了我的公号,因为有这个共同话题,亲密了不少,后来这同事自杀了,颇为伤感。
有一位读者离去,我听了也伤感。他的故事一直会留在评论区,记录一位朋友对他的怀念。
我经历过朋友的离去,一听到消息时,也很难受。难受过后,只有两个想法:一是尊重当事人对自己生命的决定权,不责怪;二是提醒自己,生命随时会消失,要珍惜,活着的时候,身体保持健康,头脑保持开放。
今天的推送比较迟,是因为还要等赞助商的资料,所以先去健身房了。
希望你也有健身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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