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有哪些重要的新规新政会影响我们的生活呢?任何个人组织不得出售个人信息;无人机进入实名登记时代;微信公号未经许可禁发新闻;关系国家安全重要网络产品应经网络安全审查……还有什么?快来看看~
6月1日起,只有存在原定向单位破产、撤并或定向生本人患病等三种情况,方可改派。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定向生履约管理的通知》6月1日起执行。
市教委明确三种符合改派的条件:
原定向单位因破产、撤并等原因无法按合同接收毕业生就业;
定向生本人因患病、伤残、家庭基础变更等原因确实无法履约,其中家庭基础变更主要指父母或配偶因工作调动户籍离开原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其他经原定向单位和学校认可的,导致定向生确实无法履约的原因。
师范生的改派也需参照此通知执行。
5月23日上午,本市召开2017年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第一次会议。蔡奇签发上汛令,6月1日8时全市上汛。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不得出售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进一步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建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明确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义务。
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正式宣布上线测试运行民用无人机登记注册系统。
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无人机,要求自2017年6月1日起,购买民用无人机的拥有者必须按照本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实名登记。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新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将微信公众号、网络直播等各类新媒体纳入管理范畴。
同时明确,互联网转载新闻信息,应当转载中央新闻单位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等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并注明新闻信息来源、原作者、原标题、编辑真实姓名等,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新闻信息内容,并保证新闻信息来源可追溯。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公布 可申请互联网新闻采编发布权单位范围细化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细则》进一步细化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尤其是进一步细化了哪些单位有权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许可。
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有三大亮点:对农药行业准入的要求更加严格;对农药指导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违法生产经营的处罚力度继续加大。
《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行)》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旨在提高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可控水平,防范网络安全风险,维护国家安全。《办法》指出,关系国家安全的网络和信息系统采购的重要网络产品和服务,应当经过网络安全审查。
《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实行与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同等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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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首都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