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兴国股权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张兴国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否
解除质押股数:41.14 万股
质押开始日期:2018 年02 月08 日
解除质押日期:2019 年01 月31 日
质权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解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52%
2018年02月08日,张兴国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73.40万股质押给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份质押的具体内容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2018年4月19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即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60,86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9,303,680.0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合计转增股本112,604,8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73,468,800股。本方案已于2018年5月11日实施完毕。鉴于此,张兴国上述股份质押数量亦做相应的调整。
2019年01月31日,张兴国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上述部分质押股份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为41.14万股。
二、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张兴国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704.5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89%。上述解除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52%,占公司总股本的0.15%,解除股份质押后,张兴国累计质押股份2,059.135万股,占其持有公司总股数的76.14%,占公司总股本的7.53%。
【顺络电子】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的公告
一、概述
1、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络电子”或“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与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与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落实公司的未来产业布局安排,公司拟于上海市松江区建设顺络电子建设亚太区总部以及先进制造基地。公司已于2019年2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的议案》,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瀚谋电子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购买上海市松江区松开IV-169号地块,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土地的相关事宜,包括参与土地使用权的竞买、签署相关投资协议或文件等。
2、本次购买土地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事宜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土地出让方名称:上海味之素调味品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工业区东部新区申港路3000号
3、法定代表人:杉森正也
4、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
5、注册资本:2782.7万美元
6、成立日期:2002年08月23日
7、公司经营范围:研发调味品、方便食品、食品添加剂,及其相关产品,
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流通(粮食除外);从事上述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上海味之素调味品有限公司与顺络电子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地块名称:松江区松开IV-169号地块;
2、四至范围:东至味之素、南至索普机械、西至书海路、北至书敏路;
3、转让面积(平方米):57707.2平方米;
4、容积率:1.0;
5、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6、转让年限:至2054年6月27日;
7、准入产业类型: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
8、土地转让价款:人民币71,845,105元;
土地最终购买价格以最终签署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系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建设顺络电子亚太区总部以及先进制造基地,是公司产业布局业务的重要环节,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及战略目标的实现。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拟购买的土地地块仍在公示期当中,在公示期间,若有1个或1个以上其他符合条件的用地意向人,公司需要通过国土部门“招拍挂”程序进行竞拍,存在竞拍结果不确定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市场变化,加强与相关方的密切沟通,力争竞拍成功。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跟进并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星星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增加融资授信暨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8年11月23日召开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授信暨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星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星星”)向银行等机构申请融资授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公司在其申请的融资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9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增加融资授信暨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未来经营发展需要,江西星星拟向银行等机构申请增加融资授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公司在其申请的融资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增加后对江西星星提供累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江西星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301MA387FJP4M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大厦20楼2002-2005室
法定代表人:王先玉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科技类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光学镜片、玻璃制品、视窗防护屏、触摸屏及触控显示模组、液晶显示屏、等离子显示屏、平板显示屏、立体显示屏及显示屏材料、电子结构件及相关材料、电子产品及配件、通信终端设备及配件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江西星星成立于2018 年11 月2 日,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止2019 年1 月31 日,江西星星资产总额706,237,158.37 元,净资产-1,386,521.94 元,2019 年1 月实现营业收入5,239,980.29 元,净利润-430,658.17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加融资授信及担保额度是江西星星根据自身未来经营需要测算,并与相关银行等机构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确定以江西星星实际发生的融资活动为依据,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同意江西星星申请增加融资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江西星星业务的开拓,满足其未来经营发展需要。江西星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江西星星申请增加融资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星星申请增加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江西星星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均是对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事项,除此之外公司没有发生其它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它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亦无逾期担保。实施本次担保后,公司经审议对外担保总额为67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99.16%,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年)经审计总资产的75.04%。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优博讯】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优博讯,证券代码:300531)自2018年12月11日开市起停牌,并发布了《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90)。2018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12月17日开市起复牌。
2018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5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逐项落实和回复,对本次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披露和完善。2019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关于及摘要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1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现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自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重组所涉及的标的公司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的正式方案,披露重组报告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再次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送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特别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交易对方撤销、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对本次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二)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程序,在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之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三)公司于2019年1月3日披露的《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中已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以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其他法定披露媒体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通过苏州知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知尚”)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项芳南先生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的股东基本情况
姓名:项芳南
任职情况:董事
持股方式:间接持股
持股总数(股):590,0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姓名:项芳南
拟减持时间区间: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9月3日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股):147,500
占个人持股比例不超过(%):25
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6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三、相关承诺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通过知尚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项芳南承诺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承诺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承诺人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 个月至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将会继续履行。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拟减持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欧比特】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8年11月9日召开的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10,00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5,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00元/股(含14.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2018-081),并于2018年12月29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18-088),于2019年1月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19-00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19年1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98,700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781,392.00元(含交易费用),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7%,最高成交价为8.1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00元/股。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