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投稿 作者 | 郑淋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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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年前,我出生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县城的名不见经传的偏远小山村,22年后,我生活在一个名声大噪的小县城的名不见经传的偏远落后小山村。我,来自于武隆区双河镇石坝村后槽,旅游胜地仙女山在我家对面,而我们与她却是可望不可即的距离,正如早期我对大城市的向往一样。
实际上,与其说是向往大城市,倒不如说是脱离农村;与其说是我个人早年的梦想,倒不如说是农村人永恒的集体梦想。我在很小的时候,爸妈亲戚都会鼓励我好好读书,将来找一份稳定的工作。我在很小的时候也是我生活最艰苦的时候,我每天除了读书,还要干农活,养牛养羊,不是在田地里干活儿,就是在山林中穿梭,虽说小孩细皮嫩肉,但我们当时几全身伤痕。所以从小我觉得我应该好好读书,承载父母的期望,走出农村,像一个城里人那样生活,整天坐办公室,不用日晒雨淋,不用早出晚归,不用再做农民。
得益于上天的眷顾,我的求学之路虽然有些坎坷,但也终算幸运,现在有幸成为浙江大学的,并且与农民连在一起的一名准博士。
我的小学是在离家步行1小时(成人的速度)之外的山外(我家在山间小盆地,每次外出都是下山,每次回来都是爬坡)的邻村村校度过。上学期间,每天都要下坡上坡,每天都是早出晚归,由于是山间小路,杂草丛生,早上出行露水太重,每次到学校,鞋子都可以拧出水来,夏季不怕,都穿着凉鞋,冬季不怕,露水也会结冰,最多就是被打落的冰屑落进鞋里冰凉一阵,最怕的就是春秋,3539牌子的半胶鞋就像从水沟里捡起来的一样。到了学校,上午9点上课,下午4点放学,我们每天有四节课,上午下午各两节,当时我们年级人数最多32人,一共有5个年级(算上学前班),每个年级一个班,其他班都是20人左右,老师只有5人,也算上学前班老师,基本上是一个老师教一个年级,一个老师教所有课程。另外,由于天高皇帝远,少有上级例行检查,我们的行课基本上是自由的,老师也不用备教案。所以,小学基本是放养式教学,于老师,于学生,都是。现在回想,我真不知道我小学学到了什么,老师教了我什么,可能是从小喜欢看书,学习成绩始终名列前茅,小学同学毕业考试语数两科180分,达到了当时县里最好的实验中学的分数并得到他们的电话邀请。
当时天真地以为,我可以去县里最好的中学念书,于是开开心心地和爸爸去那里报了名(平生第一次进县城,真的很开心),缴了180元左右的报名费,然后就天天真真地回家等候录取通知书。也许是太天真了,说好半个月就能到的通知书,最后硬是没有到,等到的只是一个未录取去退报名费的电话。那可能是我见过我爸最生气的时候,也是我最让我敬佩的时候,我爸接到电话后,立马放下了农活儿,大热天连筒靴(早上有露水,爸爸就穿筒靴干活儿)都没来得及换,满身汗臭就去了县城,可最后还是没能拿到通知书。只记得爸当时回来几乎是哭着对我说,“我没多大本事,没有‘关系’,不能送你去那里读书,但你只要读书行,就算砸锅卖铁我也会供你”,我当时不懂社会关系,只知道爸爸有些无奈,有些针扎,而我更应该好好读书。于是,与其他大多数小学同学一样,我去了县里其他镇上的一所希望中学(后来无意得知,全县排名最为靠后)念书。
初中,是我最为怀念的学生时代,除了为人称道的成绩,还有我最为敬爱的老师。初中时,我们年级共有180人左右,180人中,我就初一拿了几次年级第二,初二初三每次都是年级第一,而且每次几乎都超第二名30以上的分数,我以及老师对我的要求,不仅仅是超第二名多少分数,而是怎样最大限度地获得满分,于是当时我成了老师和同学眼中的“全能王”。而之所以取得那样好的学习成绩,我不得不感谢的就是我的老师。因为我是初中才接触英语,当时大写ABCD都不认识,我只知道小写abcd怎么读,还记得我的英语老师当时是像教幼儿园孩子那样握着我的手教我写,教我念;因为中考没钱补习,当时我的物理老师,主动抽他的午休时间给我们补课;还有我的班主任,从来没让我因为没钱念书而担心钱的问题,等等。
因为念书需要大笔开支,我爸在我初三时便外出务工,加入了农民工大军。顺便说明得是,初一时,我家种烤烟,可是因为地太少(8亩左右),也卖不了多少钱,初二时就改种了甘蓝,可是那年行情太差,3分钱一斤都没人要,最后足有5斤重的8亩左右的甘蓝全烂在了土里。那个时候是我家最为困难的时候,我穷得回家的路费都没有,只能待在学校,让邻居孩子给我带一些爸爸四处周转借的生活费,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爸四处凑了皱皱巴巴的17.5元生活费(当时尽管大家都没钱,村里很多人也愿意凑给我读书,终生难忘)。于是那时深刻我爸意识到,基于“土地规模太小+劳动力不足+收入与开支在时间上的不一致性+收入不确定性”等多重约束,在农村根本承担不起一个学生,来年他不得不外出务工,以每月之工资来承担我每月之开销,从此我爸开始了在外奔波的生活。
我的农村苦日子,也是从这个时候伴随着爸的外出务工一起变化的。初三前,我除了读书时间在中学之外,星期天以及寒暑假都会在家,回到家,我就是个农民。每次回来农活照常干,因为初中身体长得快,100斤左右的体力活是常有的事儿,当时最为开心的是,觉得自己不如小学辛苦了,小学是每天干农活,而初中只有部分时间。不过,为了少干甚至不干农活,我还得好好读书,然而我还是让老师、父母,甚至是让我自己,失望了,我中考只比第二名多1分,而且从前两次诊断性考试的全县前100名,掉到了全县300多名,原本学校推荐我去重庆读书的机会、县里最好高中许诺我免学费奖励生活费的优惠机会,瞬间化为了泡影。我当时心里颇为难受,我知道我爸也只能忍着,因为不能减免学费生活费,我和我爸知道他还得继续在外奔波。
高中我和我爸都在奋斗,他没让我缺过钱,我也没让他失过望。未分文理科前,我从开学前的年级300名左右,一直稳居在年级60名;分文理科后,我选择了文科,轻松进入了尖子班。最后,在第一天语文数学发挥双双失常的情况下考入了一所本地211大学,实现了我们村重本大学生零的突破,圆了我自小以来的梦想。
高中以后,我爸也渐渐习惯了外出务工的生活,而我也慢慢承担了他的角色。高中大学,我的农村苦日子,与小学初中相比,显得越发地幸运,我不用每天干农活,也不用每个星期天回家干农活,只是在节假日回来帮帮小忙。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言,农村是一个“熟人社会”,而这个社会意味着村庄共同体的存在。由于家庭的主要劳动力,――我爸常年在外,互帮互助的主要责任就落到了我妈妈和我的身上,村里近几年以种植蔬菜为生,尽管自己没种蔬菜,但还是得常去帮忙农活,否则在需要村里人帮忙的时候,总会免不了诸如“他自己在外挣钱,对村里事业漠不关心的”闲话,所以我每年寒暑假也会尽我所能去帮助他们。还记得前年国庆节放假回家,我半夜被叔叔叫醒,帮他家去菜地里卖甘蓝卖,由于我常年不在家没有筒靴,半夜露水太重,我穿了我的凉鞋去,,最后迫于露水与泥土的混合,深陷与推拉的挣扎,凉鞋坏到败下阵,我光着脚丫在菜地里熬到天亮。
无论如何,我还是觉得我是幸运的,一路走来,我的小学同学、初中同学大多都被贴上了新生代农民工的标签,而我还可以安安心心地读书,如不珍惜,不亦罪乎?所以我准备读研,而又幸运的是,我保研去了浙大,而我所学的专业(农业经济管理)也将我与农村可能永远连在一起。
最后,我想我个人的经历来简单回应近年对农村的描述,作为一名生于农村长于农村的地道农村人,也作为一名从偏远落后地区走出来的大学生,农村绝不全是陶渊明笔下的理想田园,也绝不全是自媒体口中的衰败之象,农村的美化与丑化,都可能是一种扭曲,无论这种扭曲是来自于现代化宏观背景下工业化、城镇化引致的历史必然,还是来自农户个体微观意义上生产生活改观的客观实际。农村真正需要的,也许是一种正视、关注与关爱:农村很苦,很累,很现实;有笑,有爱,有温情。
回到家,我就是农民!没回家,我就是为农民的农民!
▷原标题:《回到家,我还是农民!——一个偏远落后山区大学生的求学路》
本次征文依然采用开放性选题,即“我的故乡:与费孝通先生对话”,你可以写在外学习工作的点点滴滴,人情冷暖,也可以写故乡的风土人情、家长里短,还可以写环境的变化、交通的变迁,总之要以一个外出学子、游子返乡的角度去反观都市生活与故乡农村的变化,都市与乡村、现代与传统,那些在你头脑中挣扎的意象都可以在笔端倾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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