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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新人:记忆、情感、想象与修辞丨慢派读书会研讨“新人四重奏”小辑

当代  · 公众号  · 文学  · 2024-11-27 17:50

正文


慢派读书会由惠州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徐威老师于2019年4月23日组织成立,现有在校成员35人。在快节奏、碎片化、娱乐化的时代,我们试图慢下来,慢慢读,认真读。读书会成立的初衷在于引导、督促同学们多读书,多读好书,多读有难度的书,从而丰富阅读、拓宽眼界,学会思考和审美,成长为真正的“中文人”。目前,慢派读书会已举办研讨会三十余次,举办“慢派书评大赛”六届,出版《慢派书评大赛获奖作品选》六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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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新人:记忆、情感、想象与修辞

——关于《当代》“发现·新人四重奏”小辑的研讨


徐威、黄海鹏、郑晗之、陈宣瑾、钟萪、邱佩、李协如、王奕淇、李晓萍、唐保平


徐威(慢派读书会指导老师)


跟以往我们讨论经典作品或著名作家新作不同,这一次我们讨论的是《当代》2024年第5期推出的“发现·新人四重奏”小辑,包含了杜峤《永年》、程惠子《断指》、胡诗杨《红旗袍》、先志《室内地图》四篇小说。都是新作,不少事先想做充分准备工作的同学或许有些失望了——找不到其他人的观点作为参考。这恰好是当代文学批评,尤其是现场批评的魅力与难度所在。虽然我已经为这一专辑单独撰写短评,但按照惯例,研讨之前我先不发表看法,以免给大家带来引导或误导。这些青年作家,和诸位年龄相差不大,说是新人,但其实都发表了不少作品,在创作上都有其个性化的一面。作为同龄人,或许你们的解读与感受,能够与这些作家、作品有更贴切的碰撞。


黄海鹏名为抗争的四重协奏


集结老中青幼,《永年》《断指》《室内地图》与《红旗袍》共同协奏成一首抗争之曲。它由心底里的渴望出发,再由守卫这一行动,开展独属于自己的抗争。

渴望自我的存在——个体总会迈上寻求自我的道路。在“人书俱老的故事中,“我”穿梭于过去与现在,寻找着自己未来的存在;阿才在找寻爷爷的过程中尝试具象自我,获得他者的认可;老贾与长芬苦苦点算“消失的两百”,在血与泪的艰辛中找寻“室内地图”的价值;在肉体(马修)与精神(阿青)的美式洪流中,沈梅留意到红旗袍现身得“恰逢其时”。自我,一直都在我们身边闪烁。



守卫心中的念想——每个人都有自己想要守卫的事物。“我”在人生中捍卫“生命状态与书写状态”的平衡,生命的书写亲自开启——展会的设计即是如此;阿才认真遵循爸爸与“妈妈”的教导,认真等待阿爷归来——尽管这不可能;老贾与长芬在墙上的室内地图不断坚持增添水性笔划痕,全心寻找孝荣的下落——小夏代替了他的成长;沈梅坚守自己的精神防线,最终选择保护当年那个相信爱情的自己——为了真正的爱坚持。我们的成长史,亦是我们的守护史。

抗争命运的施舍——人总会有抬头望天的时刻,或是举拳冲天。“我”改变展会布置,改变了生活的轨迹,书法盛会再次到来之际,寻找另一位抗争的人,见到他的书法,彼此神合;适应生存法则的阿才,忍受着,认知范围狭小的房间,与钵仔糕搏斗,最终,让弟弟赢得了家中的青睐,正是这样的胜利,红玉水落石出,阿才的手掌更有力地握住命运,让既定的命运天平,向阿才倾斜;已有“儿子”(小夏)生态位的面馆,仍在装点加固室内地图,常来的女孩接受了善意的蛋,细鞋头得到了阿姨的原谅,人们原谅了小骗子,一齐准备迎来新的一天,新的,寻找孝荣的一天;回国后,沈梅把许多想象留在心里,她也许会回味灯火璀璨的留美生活,但关键的是,她希望,留给女儿,一件红旗袍。命运,未定。或许,这四重奏会带给我们力量与勇气,直面我们的歌。


郑晗之:新人之“老”


见新人,又见新人。

虽年纪新、经验新、资历也新,以上四位新人作家的笔力却未见新涩、反而老成。在这“新人四重奏”的栏目之下,便有一篇小说大大反其道而行之,开篇即欲卸下“新”之重担、挥笔写道:“人——书——俱——老。”

《永年》语言的老道是醇熟且出众的:“天日杲杲”四字于开篇处为全文奠定古韵,“春花秋叶”形容头发“衰荣有序”,被寄予“永年”妄想的金缕玉衣不过大致像“少年时穿襟而过的风”……作者杜峤善于将一切情景、话语都打磨完好,以至于无论是在老年男人逐渐脱力的视线里、在年轻女子简洁干练的短句中,抑或是在那寥寥几行的古印秘史间,情节的推动均与行文风格一一匹配,读来了无雕琢的痕迹。



正如文中提及的《书谱》所言,这又何尝不是写作者在文辞方面“通会”的体现呢?更重要的是,杜峤在叙事技巧方面的野心也借其文辞的老练得以大展。俞春先的两番叙述,前后时间跨度不小,却仅仅凭借措辞的微妙变化便区隔出了其间时间与心态之变。如对“痣”的描写,在第一部分中,俞春先认为“痣”如“怒眼”一般“盯”“拴”“押”着自己,到第四部分结尾时却又写其“如他二十岁深情眼瞳般望我”。从压迫性的监视到无我的凝望,“痣”的“目光”之变正象征着俞逐渐逃离那病态的师徒权力关系之过程。而结尾句中,“他”这一指代词的运用亦极具模糊性:此处望“我”的“他”,是永葆二十岁时的“狰狞鲜活”、迄今仍死死“盯”着她的“故人”居天徒?还是真真正正“二十岁”的小诸?经此一句,小说结尾的多义性又得到了延伸。

值得一提的是,《永年》的选材也“老”。放眼二十年前,与此时杜峤年龄相仿的“新概念”一代写作者们无不喜“新”厌“老”,句句不离Kenzo香水或迷幻摇滚——倘若学书法、篆刻出身的俞春先穿越至那时、成了他们中的一员,那她必然属于“落伍”的无名路人。尽管“落伍”的俞春先也与众多“新概念”时期小说的主角殊途同归,选择了开一家收留他人故事的酒吧度日,但《永年》显然因书法、篆刻之“老”而被赋予了更强的丰富性。“人书俱老”这一枚小印,高仅“二寸半”,却大大扩充了文本。它不但跨越时空引入了赵之谦与胡澍的故事,还在有限的篇幅内通过白话、文言的形式多次将其转述。在俞春先的回忆、居天徒的讲述和张遽的翻阅中,古印之美谈被数次提起;而正如印章缓缓盖下印文一般,现代人关系的可笑、可恨、无奈与无解也正被逐渐摹画、映射出来——这是二十年前、一瓶KenzoBoss牌香水所难以做到的。

见新人,但见新人之“老”且“辣”。


陈宣瑾中国当代女性群像的反向建构


在《红旗袍》的最后一段,“我母亲”沈梅希望自己生下的是女孩,因为她有一份藏了很久很久的礼物想要送给自己的女儿,而这份礼物可能自己以后没有办法拥有。读到这里,我一蒙,整个故事快结束了,我顿时想不到沈梅能送给女儿怎样的礼物。

而为何会有这种感觉呢?这要从沈梅这个“无声无色无味”的人说起。




缺乏自我意识是沈梅最大的特点。面对是否结婚并随丈夫前往美国陪读这一人生重大抉择,却想好友阿青替自己做出选择,从而不用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原不想将人生大事办得匆忙,却和认识不到两个月的毛峰匆匆结婚;结婚时穿上红旗袍的心愿,却掩埋在丈夫的一句话下,两次穿上西式白婚纱;再次面对自己未来何去何从的难题,仍然是将其抛给阿青;在做家教工作的时候,告诉学生马修应该称呼自己“Mrs.沈”而不是“Miss沈”……丈夫毛峰也只是把她当做附属品,有关家庭未来的计划都是自己在规划,没有商讨只有告知。自己的大学好友阿青,却还质问她是不是贪恋毛峰的财产等等,而阿青的猜测都是基于对好友沈梅为人的不够了解。

如此空洞的沈梅,在矛盾面前一再逃避,缺乏独立的理性思考,紧跟一种道不明的感觉。在毛峰向她求婚后过了一夜,她看到毛峰穿着一身黑色站在楼下等她,“一时间,我母亲觉得,和这个人结婚,然后去美国陪读,可能是个还不错的选择”。阿青看穿沈梅爱上马修,沈梅却不予回复,转移话题。在少有的做出决定的时候,她却是无声的点头,没有话语,甚至不敢正面对着对方,选择了“背对”。“我母亲想起了一九九八年的夏天,在马修家里的事情。那一天,只是一念之差,三个人的命运轨迹都差点拐弯。”沈梅眼中的那个下午,仿佛自己越个界就能和美国人马修在一起,改变三个人的命运。可是真的是如此吗?作者笔下,那个下午不过是马修给沈梅拍照,且作者的笔触多是写沈梅心悸的感受。她真的爱上马修了吗?她爱的或许不是马修,而是在马修摄像头中能真实表现自我,可以穿着红旗袍,眼神自然地流露出忧郁,而不是假笑。而马修真上爱了她吗?作者没有写出马修的心理活动。而沈梅,一个连自己真正所爱都难以意识到的人,又能多准确地捕捉到对方对自己的爱呢?恐怕只是不明不白的“自以为”罢了。

当然,沈梅也有其好的地方——有道德。在出不出轨的话题面前,她说出了唯一一句肯定的话:“我绝不会是这种人”。在沈梅眼里,难题总是被冠上“爱”的名义,而“爱”常常抽象且难以捕捉。阿青则不同,她考虑的是自己更想过上什么样的生活。这明显是从自我利益的角度出发,当然,利益与道德之间权衡,并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内。沈梅自我意识的缺失,导致她往往有后知后觉的“遗憾”。就像自己明明期望结婚时穿上红旗袍却没能穿上,反而在美国穿上了,“似乎人和衣总难同时如愿”。

诚然,作者善于运用声或色或味为关键元素勾勒出人物形象。沈梅形容说自己爸爸是一身酒味,沈梅妈妈是尖锐的声音。仅仅是有关味道或声音的元素,作者便展现出了一个大致的人物形象,引人想象沈梅的家庭成长背景。而毛峰整天在实验室里做研究,有着苦涩的艾草味,身着黑色衣服,给人以严谨少言之感;马修有时是汽车发动的声音,有时是一袋土豆的颜色(因为马修有着黄色的体毛),让人感受到异国青年男人的朝气。无论是毛峰还是马修,他们都有着自己独立的思考,自己的思想,他们都有着自己独特的味道和颜色。

连沈梅都觉得自己“平平无奇,连一抹颜色也没有”,而这样的她,却是包裹在一身红旗袍下。什么是“红旗袍”?是沈梅妈妈给她的嫁妆;是马修眼前一亮的“中国贵族穿的裙子”,是“华丽的、东方的裙子”;是让沈梅穿上后会觉得安心的裙子,不同于异国的白婚纱。20世纪20年代开始,旗袍在上海开始流行,是“摩登女性”的代名词,20世纪80年代至今,中国再度兴起旗袍热,旗袍开始作为中国服饰文化的代表,被国际社会广泛关注。而这样的“红旗袍”,在沈梅心中却像汉语一样,只是自己在异国的“精神避难所”。小说中的红旗袍,包裹着这样一躯难以彰显中国女性个性与魅力的身体,实在令人惋惜。

可以说,沈梅是中国传统女性的一种典型。乖巧、勤劳、温柔、顺从是她们特点,毛峰找妻子就是按照这样的模范,“性格像我奶奶那样”,往族谱上推想又是多少个“像这样”的女性。在这类女性身上,勤劳、温柔等固然是美好品质,而一味的顺从却是她们的底色。她们贤惠顺从,却也磨灭掉了自我,纵使红旗袍穿在身,也失去了它原本亮丽的颜色。

正如作者用一两个关键元素形容小说中的人物,那什么样的女性配得上小说标题里的“红旗袍”?抑或是说,当读者看到一个中国女性身着“红旗袍”时,脑海中会浮现怎样的形象?当然,相信这个形象并非单一的,更是指向了更为广阔的“形象域”。小说对这个“域”进行了反向建构,唯一能确定的是这个当代女性形象“域”的底色不该是一味的顺从。而作者在反向建构的同时,也将对中国当代女性群像的构想留给诸位读者。每个人心中都有身着红旗袍的女性形象,红旗袍在她们身上红得热烈,红得鲜明,红得夺目,而正该是这些女性构成中国当代女性群像。


钟萪:永恒与死亡的另类言说


如何构思一篇关于永恒与死亡的故事?常人写死,总离不开构设一种精神永恒的象征行为,用意志不死、作品不死或成就不死等方式来补偿肉体的死亡。这种书写总会黏着着一种强烈的悲痛意,隐约是一种替代性的满足。此篇《永年》却有不同,作者不吝于书写人对死亡的恐惧,抓住人对生命留念的模样进行刻画。为此,作者还掺入了魔幻主义,虚构出有着返老还童之神力的“人书俱老”印,让失去生命的人重新恢复青春活力。“人生天地之间,如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如果不刻画对死亡的恐惧,何以说明生命之可贵。



《永年》之死亡书写渗透着新意,体现在两个故事:其一是写居先生畏死,一个德高望重的刻印大家身上的续命执念。小说对居先生惜命的书写有多次,但直到结尾才让读者领会其“转生”之真相,可以说瞒过了读者在内的所有人。居先生好印,为此不惜重金溢价拍下一枚“人书俱老”印,表面上在乎的是印所包含的文化意味和历史内涵,但真实想法只有他自己知道。张遽评居先生“看似洒脱,实则惜命”,作为学生的他,对老师的理解不可谓不准确。虽然表面上师徒二人有着理念之争,但内里的思维却完全是同出一辙,后来张遽承居先生之风格,也不算是过于突兀。这枚“人书俱老”印,勾出了常人心中最朴实的愿望——活下去,所谓功名利禄皆如过眼云烟,居先生宁愿自废武功散去一切书法修为,也不就是为了能返老还童。其二是写胡澍之死,这是一个认命者在挚友的帮助下死后新生。胡澍未死,文中也暗示过,赵之谦向老僧问道救命之法,得到的是仍有一线生机的回答。文中写胡澍逝去,却未刻画半分赵之谦的沉痛悲悯,因为离开的,只是胡澍那具垂垂老矣、罹患沉疴的病体。经此一劫,胡澍也不再自认是缺乏天赋的庸才,他已成为“书印双绝,兼精医术”的大才。生命之可贵,无需多作冗叙,仅是简简单单的续命后的收获,就足以让人惊羡。死亡,往往就是故事成为悲剧与喜剧之间的限隔。也许有人觉得,这种故事何其庸俗,完全已经失却了艺术作品的高大样貌,但这个问题,正是在作品的另一重底色中得到解答。庸俗的另一面,就是真实。

何以叙述历史的沉默处?《永年》一篇,另一重妙处则是在叙事,而其叙事核心之妙,便正是在于虚构。对现实进行虚构,便要将读者陷于真真假假的迷思之中,前文所论的死亡之新意,哪一者不是出于作者的虚构。正是在这十分纤细的篇幅里,多种叙事技巧堆迭,补绘出了一幅同治十一年的友谊图景,与现代社会里人心浮荡下的利益取舍交相呼应。

《永年》有两条主要的故事线:一条是讲赵胡二人的相伴,两人的情谊描写地十分触动人,正符合二人在历史上的关系。有意思的是,这一条根据时间顺序展开的横向故事线,依赖的却是俞、居、张三人的片段式讲述。另一条自然是居天徒师徒三人的现代故事,采用的是切换人物焦点的叙述,这个故事没有了时间先后上的条理感,更有着一番罗生门式的趣味,把三人对历史、对彼此的理解一并显露出来。正是在这两种迥然相异的叙事中,虚构展现出了其反面的魅力,历史记述在似有实无的故事中变得更加丰富。胡澍弥留之际摹魏碑墓志是虚,汪荃危机之时仿谦公笔法也是虚,这些由作者想象的陈年往事,正如胡澍生前所书的那则碑文中的记述,一并陷入了历史的尘埃里。“白珩或毁,骊珠不固”,这句引自魏碑的隐喻,既是胡澍对自己的暗示,也是作者对生死意味的暗示。

此外,《永年》故事之虚构并非没有规律,其中隐约着等价交换的原则。胡澍之复生,代价是赵之谦呕心所作的“人书俱老”印,以及汪荃人格的消失。张遽用阳寿换取书法之精进,居天徒用所有成就与技能去换能随俞春先身后。这些作者对死生的美好想象,皆是以超自然为基底,那么文本之外,在现实的真实里,唤起的仍然是丝丝哀戚之感。细细品味,那种出于故事内容的圆满感,反而让人陷入长久的沉思之中,这便是依托虚构,描绘反景的魅力。


邱佩:情感与记忆的载体


先志提到,他在一个大雪纷飞、天寒地冻的严冬迸发出了《室内地图》的灵感,这样的创作环境注定了它将成为一个不温暖的故事。小说开始于火车站旁一家逼仄的小面馆,时间是深夜,也给故事蒙上了一层寂寞的情感纱衣。

首先是剧场式的时空结构。《室内地图》的“室内”指的是一家狭小的面馆里,故事的地域焦点也正凝聚于此。作者将面馆打造成一个“茶馆式”的剧场,让每个人在舞台中央声情并茂地演说台词,陈述自己的内心,并通过对面馆四季变换、日夜交替的描绘,展现了时间的流逝与空间的延展。在《室内地图》中,面馆与室外的界限变得模糊。面馆不是孤立的存在,而与室外世界紧密相连、相互影响。夫妇招待着过往的旅客,在行人中寻找儿子的蛛丝马迹,免费为提供儿子信息的客人做吃食,即使遭受无数次的欺骗,仍然抱有一丝希望,透露着清醒的愚昧。室内是静态的,而地图上勾画的轨迹是动态的,是老贾和长芬夫妻二人寻找过儿子的足迹,泛黄又松弛的地图,一如老贾夫妇陈旧和尘封的内心。面馆现在的主人是老贾和长芬夫妇,前身则是“细鞋头”已故母亲的鞋铺,这微妙的渊源把他们连接在一起。所以面馆既是夫妇俩谋生的场所,是他们在丧子之痛中寻求慰藉的地方,也是“细鞋头”回忆母亲的地方,是小夏想要融入的家,是他们心灵共同的避风港。空间的逼近并没有让他们的心更靠近,反而都无法彻底接受对方,小夏试图懂事地为姨父姨母分担劳务,因空间的窄小,提前挤好的牙膏总是被碰掉,小夏总说他可以一个人和面、压面、下面,让老贾去休息,但老贾默不作声。他们之间的相处似乎还裹着一层膈膜,洋溢着不熟悉的客气感。这里的室内空间也隐藏着多重含义,“室内地图”本是对物理空间的一种呈现,但在小说中,室内空间(如面馆)远远超出了其物理属性,成为了人物情感与记忆的载体。然而时空是无措的,时间无法抚平人们经历过的创伤,至多能把它们隐藏起来,在某个应景的夜晚又会不经意勾起人们的伤感。就像老贾和长芬在脆弱处又会想起失踪的儿子,始终无法将小夏视若己出。就这样,小面馆接纳着来自四面八方的顾客和他们的故事,成为一个独特的社会缩影,反映了小人物的悲欢离合。



其次是相互依偎的病友形象。白天的火车站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到了夜晚班车停运后万籁无声,形成巨大的反差,寂静的小空间里,有四个人在悄然诉说衷肠。小说首先出场的是“细鞋头”,从始至终都没有透露他完整的名字,一个“细”字概括了他全身的形容枯槁,作者对他形象的技法描写让我联想到鲁迅先生对孔乙己的刻画,他们的落魄如此相似,他和孔乙己一样偷过东西,甚至进过监狱,但“细鞋头”多的是清醒,他能够坦然打趣自己的经历,不会说“窃不能算偷”这种狡辩之言。“细鞋头”少年时无法体会母亲的良苦用心,失去后才懂得珍惜,因此对亡母心存愧疚,诠释了“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情状。老贾和长芬夫妇经历了共同的丧子之痛,但二人的态度是有所不同的。也许是作为女人的缘故,天生的母性加上亲缘关系使得长芬更愿意接受小夏,幻想着小夏能穿上儿子从前的衣物,试图将小夏替代为孝荣,但当她关心小夏的时候,老贾却会质问“你那么操心他做什么?你又不是他妈妈”,甚至不同意小夏穿孝荣的衣服。在对小夏的态度问题上他显得保守,不愿接受。结尾处老贾想和长芬再生育一个孩子,认为再生一个便能度过这个坎,遭到了长芬的拒绝,又显得奋进了。小夏是小说中唯一露面的孩子,他一边竭力地寻求养父母的认可,做着多余的功夫———为姨父母挤牙膏,并殷勤地承担家务,想融入这个家;一边又因丧母对同类事物产生了敏锐且强烈的同理心,他爱护怀孕的猫妈妈,可怜怀孕的女孩,似乎在为她们肚子里的孩子担忧,害怕它们跟自己一样成为失去母亲的孤儿。丧子的老贾夫妇和丧母的小夏演绎着角色的错位,却又无法将情感补位。四个人仿佛是同病相怜的病友,依偎在一起取暖,能将苦楚缓解几分,却无法完全治愈。恶劣的生活环境、坎坷的命运、阻塞的情感,寥寥几笔,将四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形象勾勒殆尽。

最后是情感与记忆的交织。作品中的人物们各自背负着不同的伤痛,如丧子之痛、丧母之痛等。这些痛苦不仅折磨着他们的心灵,也深刻地影响着他们的行为和选择。然而,在痛苦中,他们也找到了某种救赎的方式,即通过日常的劳作和与他人的交流来暂时忘却痛苦,寻找片刻的安宁。尽管每个人物都经历着不同的痛苦,但他们之间却建立起了一种难以言喻的理解与共鸣。这种理解与共鸣超越了血缘与亲情的界限,成为了一种更为广泛而深刻的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这种联系让人们在孤独与绝望中找到了一丝温暖和希望。小面馆的每一处细节都可能成为唤醒记忆的钥匙。如面馆前的结冰水泥坡、压面机的轰鸣声等,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元素却承载着人物们深刻的记忆和情感。这些记忆不仅让他们回想起过去的时光,也让他们审视伤痛退潮之后的未来。

综上,《室内地图》通过室内空间的描绘和生活细节的刻画,呈现了人物的个性和情感,给读者带来了关于人性、情感与记忆的哲思。


李协如:潮湿的角落阉割的主体


《断指》作为“新南方写作”的尝试,这表明作家身份不仅局限于南方,而是强调对南方的重新发现。作家程惠子掀开了南方的纱幔,将视角聚焦于众所周知的日常事物上,以不平常的状态下呈现在读者面前,产生审美的距离。例如“卷帘声”是寻常的声音,而作者发现“哐啷哐啷的声音此起彼伏”意味着南方人民的生存状况之窘困。原本是家家户户必备的“广式躺椅”,在作者笔下由“躺”到“贴”到“无人去坐”,成为与“爷爷”生命交织的物件。遍布街巷的“广式士多店”,从追溯起源到“换名风波”,写出了家庭中亲情的消逝。通过遥远而切近的体验,作家将熟悉而隐蔽的南方一角呈现出来,让南方被看见。

《断指》的作者来自北方,她对南方的发现是一次“南北经验的重叠”“去畛域化的尝试”。正如诗人冯至所言:“我们走过的城市、山川,都化成了我们的生命。”地方“风土”是人与自然环境共同构成的生命样态。“水凼、泥沙、积水、暴雨” “夏天的溽热”“沉积的铁锈”“飞虫”等意象无不凝结着作者对与南方的思考和感受。作家通过描绘南方都市的生存空间,透视底层人民的生存轨迹——“潮湿、炎热、陈旧”与“漫长的消磨”“死亡的默契”相互纠缠,相互交叠。在这里,“自然”转变为“风景”,风景不再是纯粹客观的自然,而赋有南方人的共通经验。

现代化进程将人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抛离”所有类型的社会秩序的轨道,造成了传统与现代的鸿沟与断裂。作为现代都市与农村的结合体——“城中村”,独特的场域造成了独特的主体建构。阿才孕育于具有原始野性色彩的传统一派,而家庭其他成员无一被金钱异化,染上现代理性色彩。爷爷的嘱咐“做个好人”的传统道德观念成为阿才的主体建构,因此阿才对于父亲的欺骗养老金的行为报以不理解的态度。但是,主体需顺利接受“大他者”的阉割才能获得“小他者”的认同,所以阿才的反抗与拒绝被视为“白痴”,即反抗以“理性”为代表的现代秩序,这表明阿才因父之名而被排除在符号界之外。“断指”作为全文线索,其深层意蕴象征着被阉割的现代主体。文中重复出现的“阿爷去边度啦?几时返嚟呀?”创伤手势是主体对过去的怀念,也蕴含着对现代性的反思。



总之,正如作家程惠子在创作谈中所说:“她希望被广州这所城市认领,寻找独属于它们的声音。”南方不仅赋予作家独特的素材,在“潮湿”和“隐蔽”的角落里赋予作家新的创作可能。在新南方作家的文字中,我们依旧能够看到的是作家对当代精神世界的人文关怀。


王奕淇:在红旗袍的背后


“有的人靠气味存在,有的人靠声音存在,有的人靠颜色存在。”这是沈梅这么多年感知与理解世界的一种方式,也是我们试图理解沈梅的入口。

沈梅世界的外围有丈夫毛峰、朋友阿青、学生马修,当然还有她的父母亲人。

小说刚开始是认识不到两个月就同她拍婚纱照的毛峰。毛峰这个人很单纯,一直沿着自己规划前进,很有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君子”的感觉。他的名字“毛峰”,其实指的就是一款名茶,茶香醇厚、滋味悠长、回味无穷。文中沈梅所言的艾草其实与茶同理。毛峰是一名成功的“小镇做题家”,在那个年代能从农村出生到留学美国,看得出他的坚毅但也能感觉到他的有些不解风情,与他相处就如同品茶,苦涩与清爽交融。

沈梅经常想自己能用哪种介质界定,她能确定她身边所有人的气味、声音或颜色,却独独定义不了自己。但其实她的“梅”字就已经表现了许多。“梅”有“无意苦争春”的谦虚温和,有“只留清气满乾坤”的高洁内省,也有“凌寒独自开”的坚韧勇敢,但她也敏感,初来美国时总爱抠指甲边缘的皮(看到这个部分我总联想到《百年孤独》里的丽贝卡,她刚到一个布恩迪亚家时也会有吃土这一类怪异的行为),对自己的未来并没有明确的安排,这可能也与她身边的环境有关,作为一名女性,她可能在那个年代并没有被人过多的“看到”,爸是酒味,妈是尖锐的声音,我无法相信在那个时代她的家庭对她有多么爱惜,至少是心灵上没那么爱惜,但她能读书、进单位;毛峰看到的是她的适合结婚,能成为一位贤妻良母;所以在遇到马修前,她在美国好像一直看不见自己。

马修的名字寓意是上帝的赠礼,是上帝给沈梅的赠礼。如若没有来到美国遇见马修,她可能还会在犹豫与毛峰的婚姻,“真的就跟他在一起?”可能对自己的未来不会更明确,可能会不知道原来可以选自己喜欢的,其实最后我还在期待沈梅会提出异议,“为什么不可以穿我喜欢的红旗袍?”但是没有。

虽然喜欢红旗袍,但是不排斥白色婚纱,这是沈梅,是出发去美国前的沈梅,也是乘上归国飞机的沈梅。看似好像一样的选择,不同的是她对自己更有把握了,她知道了“照相可以不看镜头,也可以不笑”。

沈梅的性格让一件红旗袍呈现得淋漓尽致。不是完全传统的明制婚服,也不是象征西方文化的婚纱,而是传统与现代的结合——旗袍,而且是象征着光明未来、象征希望的大红色。在小说中,沈梅面临着很多需要抉择的时刻,比如“选毛峰还是马修”,其实就是两种文化的相遇。接受马修的拍照邀请,其实还是看得出沈梅对西方文化是采取好奇、学习的态度。最后语言那一关,作为一位东方女性,沈梅还是没办法说出“我爱你”三个字,骨子里还是传统的、含蓄的、中庸的。她害怕事件朝着自己无法预料的方向发展,于是躲进语言里、躲进自己的母语里。

而按阿青的性格,她大概率说得出那三个字。阿青这个名字总让我联想到和白娘子相好的小青,活泼开朗,能给沈梅提意见,开拓思路,一动一静,小说里我有时都在恍惚间觉得她俩是不是同一个人的不同分身,但是转念一想,这么先锋的观点跟犀利的建议不会是沈梅这样单纯的人会想到的。她是那个年代少有的不婚主义者,她大胆、叛逆,很有西方思潮大量涌入中国后,女性尝试把握自我与未来的风采。

每个时代都有沈梅、毛峰、马修、阿青。他们背后体现的是文化的交融、历史的演进,无论是通过服饰(红旗袍、白色婚纱)、语言(普通话、英语)还是未来选择(回国、留美),我们都能看到每个人在各个象限上的不同指数,于是故事还在换着外衣,轮番上演。


李晓萍:无法选择的人生自有两面性


胡诗杨全篇用简单的单线串起故事女主人公沈梅的结婚出国到回国的经历,以细腻又十分含蓄的笔调叙述故事。沈梅,一个有着小女人特点的女性,心中有主宰人生的欲望,却无时不刻都被现实的水流无可选择地冲向与内心相悖的现实。

从头到尾她都在为理想与现实的矛盾而纠结不安。她的理想与现实的冲突始于是否结婚去美国。她向阿青发邮件询问的第一句话便是“她真的爱我吗?”说明在她的理想中,爱与婚姻二者不可互缺。可如此匆忙而强势的结婚让她隐约意识到,在现实中她的婚姻只是毛峰成家立业的工具。她开始犹豫不安,想要逃避。而毛峰这个大男子主义者以无形的逼迫让这个小女人顺从他。让沈梅不情不愿地穿上白婚纱,戴上婚姻的枷锁。白婚纱此时是沈梅无法拒绝的利益婚姻,而无法穿上的红旗袍,是渴求而不得的爱情婚姻。

第二次选择在回国前。到美国后的毛峰已经得到想要的关乎人生婚姻大事的“成绩”,于是沈梅作为工具便被冷落,感受孤独的煎熬。而这时出现的性格新奇、幽默、与毛峰截然不同的美国男人马修出现了。她在汉语教学和拍照时的肢体接触中暗生情愫,却无法直面内心的荡漾,现实的白婚纱的贞洁约束着她,软弱的性子让她再次压抑自己,无法选择地回了国。此时的红旗袍,是马修,是复燃又濒临熄灭的对爱的渴望,是望而不得的理想。

人生在世,就像沈梅一样,有得选择是假象,实则都被限制在个人的与现实中的条条框框里。我们无法做人生的主人,但无法主宰的人生不一定是坏事。沈梅庆幸于自己到最后都没有冲动而让平稳的生活出现天翻地覆,而作为中国普通家庭中的普通的我,无法选择,沿着社会与父母规划的道路,尽力地学习考上不是很理想的大学。这样的路虽然也不是我自己主张,可沿着这样的路我的人生也还算顺利,所以无法主宰的人生是双面的,重要的是我们怎样看待。


唐保平:“永年”的面纱


俞春先、居天徒、张遽,三个人有不同的故事,不同的心境。从最初俞春先看着面前风烛残年的居老,听着他把不惜重金拍下的印章的故事娓娓道来,再到后面倒叙居老年轻的时候和这枚印章结下的不解之缘。时间的跨度之远,三人的缘分之深之复杂,令人唏嘘。

故事也并不是都以书法路途作为三人的归处,俞春先后面在酒吧工作,居天徒因展览的事故跌落神坛,而张遽则收获了名利,成为了大书法家。三人淡忘了曾经一起谈论印章的事情,最终形同陌路。许多年前,三人在居酒屋中畅谈;许多年后,三人仍然以不同的形式与姿态来到了展览地,这种近乎缘分却又有着合理性的再见,似乎就是“永年”想要诠释的含义:时光流转,因果轮回,永年运行着。《永年》中的三人,在名利、诱惑、不解、矛盾诸如此类的元素中组成的时间浪潮冲刷过后,三人却依旧寻觅着因果的线再度走在了一起,永年使时间变得很长,也使得缘分变成了时间唯一带不走的珍宝。


稿件初审:周倩羽(实习)
稿件复审:徐晨亮

稿件终审:李红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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