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公开遴选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2020年广州市电力营商环境公益广告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征集起始日期:
2020年 3月18日至3月24日(注:5个工作日)。
二、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在国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严重违法违约行为。
(四)在广州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五)具有制作公益广告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对公益广告特点有深入的了解,有相关公益广告作品。
(六)具有为我市党政机关制作公益广告项目相关经验者优先。
三、委托事项的工作内容及进度要求
(一)委托事项内容:1、受托单位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2020年我市优化电力营商环境专题公益广告的制作和发布工作。具体内容见下表:
广州市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公益广告发布内容明细表
(二)交付时间:于2020年3月下旬完成。
(三)支付方式:本项目拟分两期支付,合同签署后支付50%,待工作验收完成后支付剩余款项。
(四)验收方式:由电力管理处组织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报分管局领导审定。
四、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本项工作的单位需提交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情况介绍),并附以下材料: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五)在广州拥有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
(六)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主要包括相关领域的人力资源情况(须提供相关人员名单及其职称证明材料等)和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经验证明(以项目合同为准,复印件)。
(七)2020年广州市电力营商环境公益广告项目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进度、人力投入、服务质量承诺书等。
(八)报价情况。
五、工作经费:
人民币40万元以内。
六、申请书提交时间、地址: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密封后在本项目征集期内交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力管理处(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901室,邮政编码:510030)。
七、咨询电话:
020-83510080(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八、我局将按内部遴选办法确定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并与其商议签订正式委托合同。
附件:单位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