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前,“全民阅读”这一全新的理念在中国悄然诞生。从2014年起,“全民阅读”已经连续4年写入中央政府工作报告。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倡导全民阅读”的提法更是升级为“大力推动全民阅读”。
今年4月19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说:“一个国家养成全民阅读习惯非常重要。而这与公共图书馆普及密不可分。”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国家、省、市、县四级公共图书馆系统。截至2015年底,我国共有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3139个,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设立的公共图书馆50个。
截止现在,世界上已经有60多个国家颁布了两百多部图书馆法,而我国虽然建成国家、省、市、县四级公共图书馆系统,但相关法律却一直缺位。
6月22日,公共图书馆法草案首次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这意味着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将纳入法制轨道。草案在强化政府责任的同时,也提出税收优惠等多项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以推动中国的公共图书馆服务。
捐书就有“冠名权”
不同于学校图书馆、科研机构图书馆等,公共图书馆是依法登记设立并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的图书馆,具有较强的社会公益属性。
一直以来,包括纽约公共图书馆等全球知名公共图书馆收入来源多样化,社会捐赠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而我国由于缺乏法律保障,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公共图书馆经费普遍存在资金匮乏的问题。为此,草案提出了政策扶持、税收优惠等多项措施,鼓励各方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事业。
草案明确,公共图书馆可以依法以捐赠者姓名、名称命名文献信息专藏或者专题活动,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设立的公共图书馆,还可以依法以捐赠者的姓名、名称命名公共图书馆及其馆舍、其他设施。
不断创新的公共图书馆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草案一大亮点是明确要加强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的数字化资源建设。草案规定,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加强数字资源建设、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文献信息共享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
近几年,合肥市尝试推动民营资本进入图书馆领域,渴望借助民营资本的力量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2016年10月14日,安徽合肥市独立书店“保罗的口袋”1912店挂牌成为“口袋图书馆—合肥市图书馆分馆”,并加入合肥市公共图书馆联盟。
保罗的口袋变身合肥市图书馆分馆后,除了阅读之外,你还可以在此细细品味一杯咖啡,点上一块甜品,累了在沙发小憩一会,饿了来上一份简餐足以饱腹。到了夜晚,这里还会有不同的独立乐队入场为读者带来现场音乐表演。
一般的书店太吵,不适合孩子看书,图书馆又太严肃太安静,家长不能给孩子讲故事。但是在这里既舒适又放松,有专门亲子阅读区域,非常适合带孩子来看书。
除了民营图书馆的加入,现在很多城市陆续推出了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自助图书馆功能全面,为读者提供自助办证、图书借阅与续借、图书归还、馆藏图书检索等服务。
国外公共图书馆都啥样?
目前,我国无论从图书馆数量还是藏书数量上,都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
在美国,公共图书馆成为链接社区居民的纽带。
在美国,公共图书馆管理的一个重要概念,就是把公共图书馆作为社区中最重要的免费公共空间。公共图书馆除了为人们提供免费 读书、借书的机会之外,还经常举办各种文化讲座、文化聚会以及社交活动,成为连接社区居民的纽带。
在美国,现在每年光顾公共图书馆的人次要远远超过观看体育比赛、听音乐会以及参观博物馆的人次总和。孩子放学以后,如果父母不在家,需要待在一个安全的地方,那么,公共图书馆就是最好的选择;老年人希望静静地看书,但又受不了孤独的寂寞,那么,公共图书馆也是最好的选择。
在澳大利亚,特殊人群可以享受送书上门的服务。
在澳大利亚,享受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最大感受就是两个字:方便。一般每个自然居住区或邮政编码区都有一个公共图书馆,任何居民,无论在该区居住、工作、学习或访问,只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即可免费申请当地图书馆的借书卡,免费享用图书馆资源。你可以在所在地区的任意一家图书馆借阅,到另一家归还;如果地区之间有合作协议,也可享受跨区资源共享。
值得一提的是,澳大利亚各地区的高龄读者和残障人士都可以使用市立图书馆的送书上门服务,视力不佳者还可以享用大字印刷体图书以及有声读物。另外,作为移民国家,澳大利亚公共图书馆也顾及到了多元文化社会的需要,为非英语背景者提供各类服务。
在德国,从国家图书馆到街头图书亭,平均每1万人即拥有1.7个图书馆。
说公共图书馆是普通德国人生活中的一部分,绝对不算夸张。社区图书馆不论大小,必定设有儿童图书部,且十分宽敞,配有合乎孩童身高的书架和桌椅。儿童图书约占全馆图书的四分之一,内容丰富多彩,几乎都配有彩图,甚至呀呀学语的儿童也能找到合适的图书。这些图书馆,对培养优秀的下一代,提高整个民族的文化素质,以及对国家社会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
在日本,图书馆有着悠久的历史和规范的法律制度。
图书馆一词最早出现在日本的法律中是在1879年颁布的《教育令》中,当时被称作书籍馆。此后的1886年《诸学校规则》和1890年的《小学校令》中都有有关书籍馆或图书馆的相关规定,日本各地也开始建立图书馆。1892年,日本图书馆协会成立,1897年,日本二战前唯一的国立图书馆、帝国图书馆开馆。在这样的背景下,日本需要一部有关图书馆的法律。
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
1899年11月,日本明治政府颁布了《图书馆令》,在经过三次全面修订后,1933年7月1日,《改正图书馆令》颁布,这也是日本第一部有关图书馆的法令。1950年,《图书馆法》颁布,是对地方公共团体或者公益法人以社会教育为目的设立公共图书馆作出相关法律规定。
最后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那些被忽略的绝美图书馆
【捷克布拉格】布拉格国家图书馆
【法国巴黎】马萨林图书馆
【奥地利】Florian修道院图书馆
【美国马里兰】乔治•皮博迪图书馆
【美国爱荷华】爱荷华州国会法律图书馆
【挪威文纳斯拉】文纳斯拉图书馆
【中国北京】中国国家图书馆
编辑:王茜
微信编辑:周文超
参考:第一资讯、人民网、中国图书馆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