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灵活就业的大规模普及
用人单位在用工的方式选择上
也更加多元化
那么,非全日制用工
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吗?
是否可以缴纳社会保险?
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我们邀请了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沈立成律师,来为我们解答和非全日制用工有关的问题。
各行各业都比较普遍,如外卖员、快餐店员、超市理货员、促销员等。
概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最大特点
便捷、灵活,比如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随时终止等。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用工是不需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养老: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执行。
医疗:可以个人身份参保。
工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必须为非全日制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因此,非全日制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如果非全日制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发生意外事故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人保部《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提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
“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
从上述规范性文件的表述来看,年休假适用对象应为全日制工作的员工,而不包括非全日制员工。
在每日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超过24小时的情形下,劳动者有权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主张全日制用工关系,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员工在工作中应注意保留工作时间的相关证据。
向监察机关举报投诉
向人民调解机构申请三方调解
提起仲裁、诉讼
■从法律上来讲,非全日制用工不强制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但考虑到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工作管理通常较为松散,甚至不执行考勤,单位举证员工工作时间一周不超过24小时有比较大的难度。
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工作时间,可以有效确认双方存在非全日制用工的合意。
■如果每天的劳动时间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超过24小时的法定标准,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全日制劳动关系。一旦被认定为全日制劳动关系,那么解雇保护、经济补偿金、年休假等规定都会被认定。
因此建议企业对非全日制员工应当避免安排“加班”。
■非全日制用工虽然属于灵活用工,但双方建立的仍然是劳动关系。一旦发生事故,员工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报和认定工伤,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积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非全日制员工办理用工登记并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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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新媒体编辑:周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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