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近代国家与战争
可以知道福泽谕吉在这里将后进国日本置于一个由先进诸国所领导的国际社会之中。这个国际社会,是由“买卖”与“战争”两个信条所建构的世界。他说:
观世界之景况,无处不建国,建国而无不有政府。政府若善于保民,则人民勤于商贾;政府若时时征战,而人民能蒙其利,则可谓为富国强兵。不仅国人可自夸,外国人也称羡,起而仿效此富国强兵之策。这是为什么呢?纵使富国强兵违背宗教之旨趣,此世界大势所趋,无可遏止。因此今日之文明,若问世界各国彼此之关联,则即使人民可与万里之外人成为知交,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交情,却只有两个信条而已。那就是平时买物卖物互相争利,一旦有事则拎起武器彼此相杀。换言之,今之世界,可以用商贾与战争而名之。
世界是由国家与国家的关联所共构而成。所谓国家,是对内能够维持秩序,对外长于征战,人民积极地进行经济活动,为国家带来利益,作为后进国的模范,实践富国强兵。这样的国家可谓近代的主权国家,也就是民族国家。对于近代国家而言,武力及军事力量皆为国家专有,以为国家(国民)争取利益为正当理由,便可以对外发动战争。而国家对内则必须维持社会的安定与秩序,让人民放心投入经济活动。这正符合福泽所说的:“政府若善于保民,则人民勤于商贾;政府若时时征战,而人民则蒙得其利,则可谓为富国强兵。”
这里我们有必要进一步思索近代国家的特质,特别就“战争”而言。福泽在本书这最后一章中要求人民正视勤于征战的近代国家的现状。如今我们习惯以“战争”来称呼国家对外行使军事力量一事。这是与近代主权国家之形塑相伴而生的国家对外活动的方式之一。近代国家的重要特质,就在于武力和军事力量由国家专有。国家对外行使此专有的军事力量,就是战争。不过近代国家的发展带来了几处重要区别。战争作为国家对外军事力量的行使方式,也奠基于这一区别。最重大的区别是国家“内—外”之别。福泽批判道,若为了当代国家“界内”人民的利益,“杀戮界外之兄弟,掠夺界外之地,争夺商业利益”,便成了“耶稣之罪人”。此处所谓国家“内—外”的区别,对应着民事与军事的区别。关于这个区别,英国的国际关系学者玛丽·柯道尔指出:“对于国内之人通过非暴力的法律所构成的关系,与在国外行使的暴力作出区别;对于国内的市民社会与国外之野蛮状态也作出区别。”换言之,近代国家的存在,就是对内维持社会的和平与秩序,保障市民的活动,对外则以无法无天地适用军事力量来扩张国力,增进国家利益。近代国家的这些内外之别,似乎也和政治与经济相对应。这一政治与经济的区别又对应着军事(国事)及民事(私事)的区别,如福泽前述的“平时买物卖物互相争利,一旦有事则拎起武器彼此相杀”那样,这一政治与经济的区别以“商贾”与“战争”二信条,规范了国际社会。
然而,将国家对外行使军事力量(暴力),即战争的行为,与犯罪行为做区分,是通过将“战争”定义为国家主权的行使而完成的。只要以国家(国民)利益为由,便可正当化战争。如此一来,近代国家——拥有独立主权的国家——便成为能够发动战争的国家。由于战争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军事行动,新兴的国际法于是关注起战争法的制定。其中必须对参加战争的士兵与一般市民作出区别。不过,本能拥有主权的国家,例如属地或殖民地的居民,若发动战争的话,就被归类为反叛或暴动,而不可称之为战争。该属地或殖民地的主人,即主权国,而对此类反叛或暴动会发动镇压,这属于军事行动,不是战争。19世纪后期,位于东亚的日本正朝向新兴国家文明迈进,所面对的国际环境是欧美先进诸国基于上述思维所造成的环境,日本在这样的处境里企图脱离非主权国家的现况,跻身先进主权国家之列。福泽在此处注意到日本一心向往的主权独立国家,其实施战争国家的事实。他说“战争就是如此”,好比贸易的目的是促进国力的繁荣一般,战争也是独立国家要伸张自身权益时不可避免的国家行为。他说:
战争亦如此。若单纯视之为杀人术,则可憎可恶,今日若有人莫名兴师,即使尚不十分文明,仍可按不够周全的条约规范,或通过谈判来进行商谈,亦有万国公法或学者的议论可供依凭,轻举妄为可能轻易被默许。也有些不为己利,而已国家荣辱为名所兴之师。故而杀人争利之名,确然有辱于宗教的本质,不免被指为宗教之敌,但对于今之文明样态,却不得不然。由此可推论,战争是伸张独立国之权益之术,贸易则象征国家散发光辉。
如果说独立国家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前提下,不得不对外发动战争的话,必然需要挺身为国家而战、支撑国家的自立、伸张国家权益、为国争光的人民,这有赖于人民的爱国心。换言之,独立国家的人民必须是“报国之民”。福泽说:
伸张本国权益、富裕本国人民,修养本国智德、辉耀本国名誉——能够为此勤勉努力的人,可称之为报国之民,其心意可名之为报国心。其要点在于区别本国和他国,即使不存在害他国之心,亦须存厚己薄人之意,自立自强以本国独立为目的。因此报国心并非私于一人之身,而是私于一国之心。换言之,此地球区分为数个区块,区内结党,若该党为了谋求己利,乃自私偏颇之心。报国心与偏颇心,可谓名相异而实类似。换言之,一视同仁、四海之内皆兄弟之大义,与报国尽忠、建国独立之大义,实相斥而无法相容。
诚如所述,近代主权国家的形构过程中,便存在国内与国外、本国与他国的区别。人民对国家的忠诚建立在“我—他”的区别之上,就本质而言是一种偏私于自己国家的偏颇之心。然而,支持一国独立的要素没有其他,其实就是这个偏颇心或说报国心(爱国心)罢了。论述至此,福泽才首次针对用普遍性色彩之基督教,来建立独立国民之宗教精神一事,提出自己的见解。他说“因此,将宗教信仰扩及政治层面,作为建立一国独立之基础的说法,无疑思考逻辑有误”。
观诸福泽的论点已经远远超出是否可以将基督教采用为国民宗教的层次。他所论述的问题是,日本作为后进国之一,在促进一国的文明化时,究竟面对怎样的国际环境?而主导国际社会的欧美先进文明国家,现实中又呈现怎样的国家形态?他以基督教作为对比,尤其把战争和偏颇的爱国心当作近代国际的重要特质。他所列举的特质非但无误,而且促使21世纪的我们正视这些围绕着国家形态的问题。日本国家作为皇国(天皇制国家)理念之无限性的至上性,造成超过二百万名日本兵士的死亡,在《文明论概略》问世七十年之后,作为国家的日本所带来的结果是这样的。我此处的课题,并不是要以这样的结果来批判福泽之国家论或战争论,但是,这一结果,以及福泽在面对19世纪后期国际社会时所发出的“一国之文明=一国之独立”的信息,其涵盖所及,直指21世纪的我们。关于这一点,他以一种非常深刻的方式教诲着我们。
福泽在思考一国的文明化时,对于日本所处的国际环境有着严肃确实的认识,因此他把一国独立的课题嫁诸于日本人民身上,激励人民起而奋发努力。然而福泽所谓的国家独立,是什么意义上的“一国的文明化”呢?
(七)日本所面对的病症
=所谓“困难之事”
虽然明治维新带来了体制变革,人民似可稍作喘息,但福泽谕吉郑重其事地向人民说明日本所面对的困难景况,提示人民不得掉以轻心。福泽把日本面对的“困难”比喻为“病症”,日本过去所未曾经历的病痛,福泽名之为“外国邦交”。“有识者问,此病如何名之?吾辈名之为外国邦交矣。”所谓“外国邦交”就是日本必须面对的国际关系。福泽将日本首次体验到的国际处境,比喻为让人忧虑的“病症”,隐喻其困难程度。而以病为喻,也是想提醒日本人,必须明了发病的原因,确实掌握其病状,并寻找治疗的方法。他认为作为一种日本必须忧虑的病症,“困难之事—外国邦交”就是病因。他说:
外国人赴日之因,在于贸易。然而今天观察日本和外国之间的贸易样态,可知西洋诸国是货品的制造国,而日本则是材料的生产国。制造货品必须将天然物予以加工,譬如将棉花制造为织品、将铁块制作为刀刃。生产物品需仰赖天然之力,产出素质之材。日本可以生产粗棉,也可以掘出矿物。因此西洋可以名之为制物之国,而日本可以名之为产物之国。
日本之所以面临“外国邦交”的国难,源自欧美先进诸国要求通商,并派遣舰队航向东亚、日本。自鸦片战争至佩里舰队来航,显示着欧美诸国通商的要求始终伴随着军事力量的侵略。开港通商以军事力量为后盾,造成一种强制力。因此对于后进国的国际处境而言,“外国邦交”的确是一种有如病痛般的疑难杂症。而且这个受到强制的通商关系,是由先进国=“制物国(制品工业国)”与后进国=“产物国(原料出产国)”所共构而成的,后进国必须以产物国的身份,被纳入资本主义式的世界秩序。福泽这段话很清楚地点出“外国邦交”何以成为日本所要面对的病症。
丸山真男对福泽的这段话做了如下解释,他说:“福泽将‘外国邦交’当作日本所面临的最大困难,原因在于西欧式的国家秩序主动把日本纳入近代国际社会”一事上。他定义“西欧式的国家秩序”乃是“由主权国家为主所构成的国际社会”,接着环绕“主权”的概念,开始讲述起政治学。丸山把“外国邦交”理解为日本在国际外交态势(国际关系)的制约下,不得不选择加入西欧国家秩序。这么一来就无法理解“外国邦交”为何是一种“病症”,又为何是一种“难事”了。在丸山的解释里,福泽所谓的“病症”,顶多是日本为了实现自己所选择的道路而必须解决的问题,如经济不利的态势、国民品行低下等等。丸山对《文明论概略》的理解,始终缺乏一个观点,即19世纪东亚的国际关系,是一种受到欧美列强所操控、所压制的关系,这样的国际关系可以化约为:不管是在政治、经济还是文明的层面,欧美诸国都处于先进国的地位,而亚洲诸国都处于后进国的地位。因此丸山仅仅将福泽对欧美先进诸国的怒意,理解为一种情绪性的非常态表现,他无法理解福泽为何不断关注殖民地国家印度,也始终无法明白为何福泽主张作为后进国的日本如果要达成一国的先进,就必须脱离亚洲,跻身文明国之列。
但是,福泽在由欧美先进国家主导通商的国际关系中,定义出“制物国”与“产物国”,并进一步指出,通过通商关系,会令前者产出较多的财富。“一国贫富与该国天然物产的多寡紧密相关,但也与使用的人力有关,最关键的是与使用人力的多寡及巧拙有关,一如印度土地富饶却陷于贫困,荷兰物产贫乏反晋为富庶。”制造物品的国家迈向工业化及其对富庶的进一步要求,必然需要确保原材料源源不绝地供应,并为此扩展道路,因而必须将所支配的地域往全世界扩大。如此一来,欧洲便通过产业革命进行着工业化,人口因而激增,甚至向海外移民。“这大量往海外移居的人口,成了世界人口动态中最引人注目的事件。”面对欧洲人口的激增与欧洲对外的大举侵略,福泽认为必须采取对策。他将欧洲的扩张策略整理为三,并评论道:
第一是输出本国的产品,从土地丰饶之国输入衣料及食品。第二是将本国人民移往海外,进行殖民。第一项策略能够达到的成效有限,对所惠之难无法充分救济。第二项策略需要大笔资本,或无法奏竞其功。因此,第三项策略是借外国的资本,取其利益,供本国之用。盖将本国人移往海外,虽然以既开发之地位良,但既开发之地原本拥有自己的政府,其人民也具备当地的习惯风俗,他国之民也嵌入其中,与之杂居,并试图获得便利,并非易事。唯一契机在于,海外之国尚不知勤工之术而无法致富,缺乏资本而以劳力为重,因此若以高利将本国多余资金借贷给贫困国,则可不劳而获利。
福泽认为第三项策略是为“金主之名案”,并且对明治初期便已经背负外债的日本提出警告。姑且不论外债之事,观诸这一先进工业国处理本国人口增加的方案,欧美先进国家强加于世界上后进地区的国际关系为何物,便昭然若揭了。它落实于前述制品工业国和原料生产国的关系、殖民宗主国和殖民从属国的关系、投资国与被投资国的关系。东亚世界在19世纪被纳入资本主义世界秩序之中,便是先进国家对后进国家在国际关系进行强势约制所致。通过经济上的国际交流,财富日益往先进文明国积累,如此一来,福泽说:“世界的贫穷,悉皆归于下流之处。”
可以说,从经济层面来观察“外国邦交”,对身处东亚的后进国日本而言,也是一种“病症”与“难事”了。
(八)内外权力之不平等
福泽在此处由“人民同权”下笔。他主张人类权利的平等,并非只是一国之内的人民权利平等。他指出:“同等对待此国之人与彼国之人,平等对待此国与彼国,不论其贫富强弱,权义等同,乃旨趣所在。”不过以开港通商为起点的“外国邦交”,就其实际而论,先进国家却将后进国置于不平等的关系之中,挫败了后进国人民的希望。福泽因此感到愤怒,并且以“社友小幡君之著述”来代表自己的愤怒。小幡即小幡笃次郎,福泽引用他《内地旅行之驳议》中的一节,为自己的愤怒代言。文章里说:
美国希望与我国之通邮通商,令水师提督佩里将军率领舰队闯入我国内海,强迫我国就范。借口彼我同戴一天,共踏一地、四海一家皆兄弟,不可独我一方拒于人外,若不容他人,则为天之罪人,若因此举兵,目的也是促使我方开港通邮通商。其言何其美,而其实何其丑乎!言行不一、言不符行,莫此为甚矣。若去除其浮语虚词,就其实情而言,不外乎“不予我等通商,杀之无赦”,如此而已。
试以城内之景况观之。骑马乘车,意气扬扬,叫人避之唯恐不及者,多为洋人外人矣。偶与行人走卒车夫发生口角,洋人常旁若无人般,报以拳脚,人民往往怯懦卑屈,无一气力应之,亦不敢置一词,只得忍怒吞声,赴法庭与讼者几希。进行商业买卖时,若其争端,于五港之地诉诸法庭裁判,则由他国人执行判决,亦不能伸冤矣。且人民彼此冤冤相报,积怨日深,状若弱少之新嫁娘随侍老悍之家婆旁侧也。
外人以蓄积势力为由,自财货富饶之国往赴此财货贫乏之国,其挥霍之状,令吾国谋利之徒争相献媚,中饱私囊。……因外人撑腰行止益加张狂,其妄作胡为之状,让人见之难掩厌恶矣。
福泽说小幡上述文字“深得吾心”。小幡以激愤之情,记述“外国邦交”给日本带来的不平等情态,而不久之后,福泽在自己撰写《通俗国权论》时,也举出具体事例,详加说明。外来的欧美诸国之强大,对照出内在的日本国之弱小,由这样的关系出发的“外国邦交”,不得不令日本人日益卑屈,且出现品行不端的症状。这是一种病症,而非疾病本身或者病因。此病症即是让日本陷于不平等关系的“外国邦交”。
当日本陷于权利不均衡的国际关系后,不少有识之士起而提倡“人民同权”的主张。然而,“人民同权”就如同福泽所强调的,不只是诉求国内之人民彼此权利相等,也必须诉求日本人民与欧洲人民的权利相等。面对“外国邦交”的不公平状况,却少有明眼人主张日本人与欧洲人之权利应该相等。其个中原因,福泽是如此看待的:第一个是人民同权论尚未深化;第二个是不仅一般人,即使有识之士本身,对“外国邦交”的实情都不甚了解。
关于第一个原因,福泽指出,人民同权论的深化及履行,必须由实际上处于不平等关系中的弱势者推动才可能实现。但提倡人民同权论的都是学者及知识分子,即所谓的社会特权阶级。他们不是“丧失权力,遭受他人迫害”的一方,而是“大权在握,加害于他人”的一方。因此他们“倡议同权之说,仿佛隔靴搔痒”。福泽还批评道:“譬如实务非入己口则不知其真味般;未曾亲身坐牢者,无法偿到牢中的艰苦滋味。”他的意思是,学者及知识分子若想超乎自己在社会上的特权地位,对同权论有进一步的阐发,则必须经由对得势者和弱势者真实生活的体验和反省,才可能深化自己的认识。
福泽展开了一个想象:如果让这些抱持“人民同权”的理想提倡“大而无当且迂腐”之论的人,实际面对外国人交际并进行折冲的话,会出现什么情景呢?他们是否因此才能真正体会弱势者的心情,进而意识到自己的议论之不切实际呢?福泽说:“有朝一日让此辈论者亲历其境,直接与之相争,并遭侮受辱,就像我街坊百姓为士族所辱,或者谱代小藩于自家受公卿、幕府官吏、御三家所辱一般,他们才会知道同权论之迂腐,醒悟权利之不均如何可厌、可憎、可愤、可悲!”
不过福泽也强调,在“外国邦交”上出现的差别待遇,并非国内人民间的差别待遇可以比拟。
(九)在“外国邦交”上遭受差别待遇的实况
福泽说,世界上之后进国或后进地域,在西洋先进诸国胁迫下形成的“外国邦交”,其彼我之别,并非国内特权人士对本国人所施加的差别待遇可以比拟。他指出:
今之外人,其狡猾剽悍之状,非公卿、幕臣可以比拟。他们以智欺人、以诡辩诬人,争之以勇、斗之以力,可谓智辩勇力兼备之法外“华族士族”。万一受其制御、蒙其束缚,其残酷之状,仿佛空气停滞、密不透风。想象有朝一日,我日本人民将处于此窒塞之中,则浑身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始于18世纪中叶的产业革命,到了19世纪终于令资本产业取得最终的胜利。伴随着英国作为霸权国家的出现,资本主义也成为世界秩序的准绳,亚洲被强制纳入此一秩序,处于从属地位。印度早在18世纪中期就因英国的产业革命,一举从印花布的生产国,转身为栽种棉花来供给英国使用的原料生产国。这样的改变,明确地定义了印度在此经济秩序中的地位——周边的从属国地位;而这样的改变,也强化了英国政府对印度的支配。19世纪,作为殖民地的印度的信息,大量流入伦敦。在1850年的伦敦,马克思根据印度的生产关系、土地所有关系等信息而发展了对“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社会认识。而福泽反过来运用来自于伦敦的情报,了解了英国加诸殖民地印度的暴政恶行。他说:
在印度政府的法庭进行审判,却规定当地人不能陪审,仅限英国人陪审。彼时发生某英国人在印度以枪炮射杀土人的诉讼事件。被告英国人向陪审团申诉道,自己是因为见到一只动物的身影,以为是猿猴故发射炮弹,事后才知不是猿猴而是人。陪审团竟无一人异议,做出无罪判决。
此记录乃根据1874年旅居伦敦的自由民权政论家马场辰猪所述而来。马场告诉福泽:“此类之事,不遑枚举。”关于欧洲先进国所要求的“外国邦交”究竟为亚洲诸国带来怎样的后果,印度提供了活生生的不堪实例。然而,提倡“人民同权”的知识分子,以及绝大多数的日本人却对这样的事态一无所知。原因是日本自开港以来,与国际交际有关的一切事务都是由政府一手包办,故而人民无从知晓吧!福泽大声呼吁着:“以一片赤诚忧心国事者,不可不博闻广见,细察世界古今之事也。”他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