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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 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 公众号  ·  · 2018-09-18 17:51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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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18年“中秋、国庆”假日即将到来,为深入贯彻落实文化旅游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假日旅游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国庆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假日工作组织领导


“中秋、国庆”假日期间,北京秋高气爽,气候宜人,小客车免费通行,是人们出行出游的活跃期,来京游、在京游、出境游、出京游等火爆,客流及车流增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中秋、国庆”假日旅游工作的重要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根据《北京市假日旅游工作运行机制》的职责和分工,制定本部门、本地区、本单位切实可行的假日旅游接待保障工作方案、相关应急预案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抓好假日期间的交通运输、治安维护、环境整治、市场监管、消费引导和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

二、落实责任,确保假日旅游安全平稳


各成员单位要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坚守安全红线意识,牢记预防预警意识,强化隐患排查意识,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责任人,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地生根,切实抓好假日旅游安全工作。


加强旅游节庆活动的审查和监管。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承办单位和场所管理者的安全责任,认真做好隐患排查、预案演练和现场疏导工作,严防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


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公安、安监、消防、质监、食药监、卫计委等成员单位要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联合检查等多种有效方式,深入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隐患风险评估工作,落实旅游安全督查检查执法的高频化、常态化、经常化,不断提升督查检查执法的总量和执法力度;重点加强对全市游客集散地、旅游住宿设施、娱乐设施、旅游餐饮场所、旅游景区及大型游乐设施、火灾隐患等的安全检查;强化流量管控,提早做好游客疏导方案,严格落实旅游高峰时段分流工作措施,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要加大对大型游乐设施和高风险旅游项目等的日常巡查、联合检查、重点抽查和隐患排查。


保障旅游出行安全。铁路、民航、交通等部门要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科学调配运力,保障游客出行;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等部门要强化假日旅游交通等重点环节的动态监管,加强安全警示标志和警力部署,严查非法运营和超时超载运营,加强重点路段、道口、各类节庆活动和旅游景区周边的交通疏导,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畅通和旅游交通安全。

三、强化监管,规范假日旅游市场秩序


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团结协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假日旅游市场监管,持续净化旅游市场环境,确保旅游市场合规有序,切实提升首都北京旅游的满意度和美誉度。


各区政府要履行好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的属地全面监管责任,公安、工商、交通、城管、网信等职能部门要履行好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的专业监管责任,市旅游委要履行好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的专业监管和行业管理责任;要引导旅游经营者诚信经营,文明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同时做好旅游产品质量监控和旅游投诉受理工作,提高投诉结案率,避免普通投诉事件演变成群体性事件;要积极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的督查检查以及联合执法、综合执法等工作,以整治非法“一日游”、网络虚假旅游信息和旅行社经营不规范为重点,严厉打击“黑票提”、“黑导”、“黑社”、“黑车”、“黑店”、“黑网”等各类涉旅违法违规行为,在重点区域、重点景区和重要点位,保持旅游市场秩序检查和旅游执法的高频化、高密化;要加强旅游“清网行动”,严厉打击和治理网上线上非法“一日游”等“黑网站”以及虚假旅游信息。

四、丰富产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游需求


充分挖掘旅游消费潜力,丰富假日旅游产品,活跃假日旅游市场,保障旅游市场供给。要以加强游客体验感为目的,积极组织健康、文明、向上的旅游活动,推出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旅游活动,大力引导广大游客开展休闲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生态旅游、红色旅游;要引导开展多种惠民服务,增强旅游便利性;深入挖掘农耕民俗、生态环境、工业遗产、文化节庆、科技产业、体育活动、医疗教育等各类资源,开发针对不同消费群体的观光、度假、休闲旅游产品,超越传统观光旅游模式,突破景区景点束缚,不断满足广大群众多样化的出游需求。

五、加强引导,发布假日旅游信息提示


通过权威媒体渠道,及时发布旅游重要信息,服务广大群众。假日期间要及时发布旅游市场供需及市场特点等动态信息,包括交通、住宿、游览、购物、卫生、景区舒适度等公共信息,引导游客合理安排行程,错峰出游、理性出游;发布旅游目的地、高风险旅游项目、自助产品、旅游平台和旅行社选择等方面安全风险提示,提醒游客做好个人安全防范准备,增强旅游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技能;关注假日期间旅游新闻舆情,正确引导舆情,通过加强舆情引导,扩大正面影响,进一步提倡文明旅游、诚信旅游、生态旅游,为人民群众创造欢乐和谐的假日旅游环境。

六、严格值守,及时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


假日期间,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做好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严肃假日旅游值班纪律,确保人员按时到岗,严禁擅离职守,保持通讯畅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各成员单位要于节前对外公布值班电话,旅游服务质量、旅游投诉咨询、旅游救助等服务热线电话,并在节日期间,保持值班电话24小时联络畅通。“中秋”(9月22日至24日)、“国庆”(10月1日至7日)期间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北京市假日旅游工作运行机制》的统一要求,按时报送统计信息和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要在假日期间将有关旅游组织接待、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景区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等方面综合信息传真至市假日办值班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每天的15:00前报送当天信息,假日最后一天12:00前报送工作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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