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我行发放的以LPR浮动利率定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利率加点值调整
1.触发条件
如客户的房贷LPR加点值高于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的,客户可向我行申请调整LPR加点值。如不高于,则无法调整。
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人行最新公布的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该利率对应季度内各月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的算术平均值。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以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利率政策栏目公布的为准。
2.调整目标
客户的房贷LPR加点值调整为不低于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加点值加30BP,且不低于所在城市房贷利率加点政策下限(如有),重新约定的LPR加点值应体现市场供求、借款人风险溢价等因素变化。
3.调整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客户向我行申请,经我行审批通过后进行调整。
本着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金融服务的原则,我行将采用变更合同约定利率方式进行调整,并为客户提供线上申请渠道。客户可登录我行手机银行APP,通过“贷款—房贷利率调整”,选择名下相应房贷后申请调整加减点。
(三)重定价周期调整
1.触发条件
客户可向我行申请变更重定价周期,但同一笔贷款存续期内客户仅可申请调整1次。
2.调整目标
调整后的重定价周期可选择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
3.调整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客户向我行申请,经我行审批通过后进行调整。
本着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金融服务的原则,我行将采用变更合同约定方式进行调整,并为客户提供线上申请渠道。客户可登录我行手机银行APP,通过“贷款—房贷利率调整”,选择名下相应房贷后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